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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寒問:「謝欣瑜有需用大筆錢的地方嗎?」 楊小隊長脫了警便帽抓了抓頭髮,有點尷尬:「很奇怪的是, 我們問過謝欣瑜的室友、家人和她當兵的男友,都沒聽說。」 賴警員說道:「不過她室友有說謝欣瑜曾告訴他,姚世昌很噁 心,想包養她,還給她看一張情婦契約書,如果不是因為她很喜歡 他女兒,早就辭了家教,不過她說最多教到這學期結束。」 「她室友有看過那張契約書嗎?」 「沒有,她室友說謝欣瑜根本不碰那東西,只看到抬頭幾個字 和自己的名字而已。」 周寒又從賴警員手中接過謝欣瑜的手機,最後一則簡訊的號碼 是姚世昌的號碼,發訊時間是當晚十點二十分: 簡訊被小薇發現了 她發狂了 我馬上回去 周寒詢問:「小薇是姚世昌原本的小老婆?」 兩位警察點點頭,楊小隊長又說:「但他小老婆黃小薇說,那 天姚世昌說他根本忘了把手機丟哪裡!當然黃小薇也可能為了幫自 己脫罪才這樣說,黃小薇另外提到,那天晚上他老婆打電話給司機 ,叫姚世昌拿錢回去付給謝欣瑜這兩個月的家教費共一萬元,我們 在姚世昌的西裝口袋裡發現五萬元的千元鈔票,另外皮夾裡也有一 萬兩千多元。」 賴警員說道:「其實我們也懷疑黃小薇的殺人動機,她先在她 家把姚世昌灌得爛醉好動手……但是黃小薇住的公寓樓層有裝攝影 機,她並沒有出門。」 「樓層有裝攝影機?」 「因為姚世昌的正妻施樂亞曾經去鬧過,姚世昌在她門口裝攝 影機,警告施樂亞不准去鬧事,黃小薇又對機器不太熟,應該不會 調換影片和日期,所以黃小薇有不在場證明。」 周寒點頭:「那簡訊說小薇發現簡訊所以生氣發狂了,這時才 計畫謀殺才灌酒是不可能的,而且凶器除了隨手取得的繩子類似品 ,木條和電鋸都是工廠本身的,我想黃小薇應該對木工廠不熟,即 使請殺手可以有更好的殺人方式,用木條打死人有相當不確定性, 因為姚世昌看起來體型也蠻壯的,有可能成功反抗,而且小老婆殺 了她的情夫,嗯……你們調查過黃小薇的經濟狀況嗎?」 「姚世昌每個月給黃小薇七萬元。」 「是了!殺了姚世昌每個月就缺少七萬元的收入。」周寒再檢 視那些證物,看到一枝口紅筆。 「那是謝欣瑜的口紅,姚世昌西裝上有同樣顏色的唇印,大概 是爭執時弄到的。」楊小隊長補充道。 周寒感覺有點不對,再度拉開謝欣瑜的冷藏櫃,用手指劃開謝 欣瑜嘴唇上的霜,口紅的顏色雖然一樣,但口紅只擦了謝欣瑜上唇 的三分之一。 周寒叫來兩名警察:「喂!你們兩個過來看,有人會只擦上唇 三分之一的口紅出門嗎?」 「啊!真的耶!」兩名警察有點驚訝:「怎麼會這樣!」 「你們都沒注意到嗎?」 「拜託,那缺了頭蓋骨,腦髓肉塊都跑出來的臉,我們怎麼會 多看一眼,就隨便鑑識員驗屍,我們鄉下也沒什麼法醫。」楊小隊 長說:「你應該是調查局還是什麼的,感覺你看屍體都不會怕的! 就算當警察,在這小地方也沒看過幾次死人啊!」 周寒在上古文明,經歷過好幾次規模龐大的戰爭和怪物咬噬吞 食人屍,加上自己的年紀經驗,自然對屍體或生死超脫了,周寒當 然不談這些,只是聳聳肩:「這些證物的指紋都清查過了嘛?」 「口紅和木條都查過了,是謝欣瑜的指紋。」賴警員提著一袋 裝木條的塑膠袋,舉了起來讓周寒看。 「手機呢?」 「啊?手機也要查指紋哦!」 「辦案不可以忽略細節。」 賴警員很無奈地說道:「好啦!我拿回去叫鑑識科的人驗!」 「先讓我再看一下。」周寒拿過兩隻手機,低沈地唸著咒語, 在兩名警員不知的情況下,稍微使用了魔法:「鷹之眼!讓我看清 楚一切事物的微小枝節……。」 詭異的情況發生了,透過魔法的幫助下,周寒發現這兩隻手機 乾乾淨淨,沒有任何一枚指紋。 -- 吸血鬼Ⅱ:巫師書 徐燭身殞,吸血鬼反撲屠殺吸血鬼獵人和人類~ 擁有周寒巫師書的人類亟力抵抗,華麗的魔法和火球燒紅台北的夜空 吸血鬼和人類的戰爭一直秘密進行著.... 2006年‧夏開始連載.... --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203-204-13-152.adsl.static.giga.net.tw WizardCH:發現兇手的線索都出來了!剩下如何讓兇手認罪~ 01/11 04:26 tsubasasn:推薦這篇文章 01/11 04:41 lovethee:推薦這篇文章 01/11 07:25 analienlove:推薦這篇文章 01/11 08:53 zilchwock:推薦這篇文章 01/11 09:19 mjs:推薦這篇文章 01/11 09:57 Xfer:推薦這篇文章 01/11 10:22 mjs:我也想有鷹之眼,可惜我只有近視眼!好想知道結局喔ꄰ1/11 10:41 ochiya:推薦這篇文章 01/11 10:42 hsnu103302:推薦這篇文章 01/11 13:41 mit28:推薦這篇文章 01/11 13:50 mooncoffee:推薦這篇文章 01/11 14:29 WaitingLyNNe:推薦這篇文章 01/11 20: 7 brolly:推薦這篇文章 01/1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