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下旬,時序漸漸進入了秋天。
對我來說,這真是一個多事之秋。
我從來沒有寫記事簿、或是排定行程的習慣,與其把自己規畫得脫穎而出,
我這個作者比較喜歡脫稿演出。不過在十月份,我的心裡有一頁行事曆,上面畫
了好幾個記號。
10月20日,備註上寫著“OhYaYaYa”,那是陳湘愛和我開始交換寫詩的日子;
10月27號,我畫的是一顆愛心,從通訊錄上知道,那天是陳湘愛的生日;而到了
10月30、31,日期被塗成紅色的圓,那當然就是令人振奮的班際籃球賽。
這些日子幾乎都和陳湘愛有關,因為,一切就是從她那本筆記本開始的。
那次美術課,我手中拿的不是美工刀而是鉛筆,在橘紅色本子寫下了第二頁
之後,隔天我把它還給陳湘愛。
* * *
我的右手
殘留著籃球餘溫
緊握著刀柄……入木三分
而我的頭
也裝了太多學問
沉重的睡到……四點十分
P.S. 還不賴吧?請給分
* * *
當我再次拿到本子的時候,又看到陳湘愛的鉛筆痕跡,她把我寫的“學問”
兩字打個大叉,然後在“P.S.”那裡替我的詩填上評語──“零分”。
不過她還是很有禮貌,繼續寫了一篇當作回應。
* * *
接近年底選舉感想:
電視新聞全都是舊聞
全都不關我的事──
泛綠泛藍
我想 不要犯規就好
投綠投藍
我 寧願看你們投籃
P.S. 籃球比賽快到了,期待!
* * *
陳湘愛果然詩如其人,同樣莫名其妙的很可愛。
這一陣子,大概是我有生以來最喜歡上學的時候了,雖然不常和陳湘愛聊天,
不過我們已經有了新的默契,橘紅色本子就像是兩個人專屬的交換日記。
噢,抱歉,其實不算是兩個人專屬的。因為我曾經看到,陳湘愛有時候寫得
高興,也會拍拍座位隔壁的才子,讓他一起欣賞這本「詩集」。
說起來,最近我跟才子仍然很要好,甚至比以前還要好,或許是我們都由於
這個女生,一起變得精神百倍、熱愛上課。
不知道為什麼,之前那種罪惡感消失怠盡,我現在完全沒有想放棄陳湘愛的
念頭。
可能是,從小到大只要我和朋友喜歡上同一個女生,我們的友情反而會更加
堅定,因為通常誰也無法得到那個女孩。
也可能,超級瑪莉本來就有兩隻兄弟追著同一個公主,過關斬將、各憑本事,
這並沒有什麼不對。
當然更可能的是,我真的太沒品,真的太喜歡陳湘愛了。
我還記得,第一眼看到陳湘愛的時候,覺得她就像一碗清冰,給人一種平淡
的印象,我只是對她有些說不出的熟悉感覺,但根本不認為我會喜歡吃清冰。
然而漸漸的認識她、漸漸的挖掘下去,我發現這碗冰底下深藏著許多口味;
於是,我一方面似乎愈來愈瞭解她的多樣風貌,一方面卻又被她的多樣風貌搞得
好像愈來愈不瞭解她。
或許,與眾不同的獨特,就是陳湘愛的魅力吧。
「大雄,她的生日就快到了耶,怎麼辦?」才子問我。
『怎麼辦?把你自己包一包送出去啊。』
中午第四節課,這是在班際籃球賽之前,班上的最後一次體育課,我們興奮
喧鬧的走向球場,一路聊著天。
「吼,說真的,你會送陳湘愛禮物嗎?」
『我才想問你勒,你坐在她旁邊,比較知道她喜歡什麼東西吧。』
「嗯,我只知道……」才子認真的想了一下。「她喜歡上課用紅筆畫重點,
喜歡下課趴著睡覺。」
『……全班有一半的人都喜歡這樣好不好。』
「啊。她好像還喜歡看籃球。」
『對噢。』我拍拍才子的肩膀。『那好,籃球比賽就看我的吧!』
「哼哼。籃球比賽人滿座,她的身邊正是我。」才子笑著。
『我呸。籃球比賽人滿座,她的眼中只有我。』我也笑了。
我們到了操場,才子一如往常的去旁邊納涼,而我和老鼠、帥傑、高義凱、
哈利,也就是班上的先發陣容,當然積極的在場邊為下星期備戰。
手一碰到球,我整個人就像觸電似的生龍活虎。早在三年前,我便已愛上了
籃球,或許是為了向男生證明自己、或為了讓女生看到自己,從國中一直到現在,
籃球對我來說,大概是唯一一件比睡覺還棒的事情:手指摸著球面顆粒的觸感、
隨著運球節奏的心跳、還有進球入網的聲音,套句三井壽的話,那永遠都會讓我
清醒。
站在三分線外,我試投了幾個球。
一顆,不進。
兩顆,不進。
當我準備投出第三顆球的時候,被老鼠給打斷。
「大雄,不要練三分球啦!我看你的運氣都已經在段考用完了。」
『可是只要我準起來,球一出手我就有必進的感……』
「感你老師。」老鼠跨下運球到我面前。「你過來抄我的球。練實際一點的,
我們兩個要打後衛,先顧好運球比較重要啦。」
「沒錯,老鼠負責控球,大雄可以在後場接應你。」帥傑也加入戰術討論。
「然後我們比賽要盡量打籃下,會比較容易得分,有機會的話高調給高義,不然
就讓我和老鼠往禁區切。」
「阿我都不用拿球喔?」哈利咳了一聲。「還是我要拿的是彩球,在場上幫
你們加油?」
「我靠。」老鼠一掌賞給哈利的屁股。「你跟大雄要練中距離啊,反正有我
這個台北縣第一控衛在,你們一跑出空檔就準備接球投籃吧。」
大家都笑了起來。好吧,這種攻勢應該是最適合我們的打法。
『四、三、二、一,這球在終場前的出手!』我還是不死心,最後投了一顆
三分球。『有了!』
球在空中畫了一道完美的弧線,彈道看起來很準,我以為總該進球了,結果
「鏗」的一聲,這球正好打在籃框內緣,於是籃球遠遠的反彈出去,滾到了隔壁
球場。
班上的女生,正在那個場上扭抱成一團,實在很難相信她們是在打籃球。
呼。呼。天氣好熱,太陽好大,我喘著氣跑過去撿球。
突然一道閃光畫過這個熟悉的場景。
噢。
我像是名偵探柯南裡的毛利小五郎,已經習慣了被麻醉槍打中的感覺;就是
現在,我的腦中一陣酥麻,意識開始飄遠,我只能喃喃自語著「噢,又來了」。
很抱歉要打斷你,不過在這裡,你可以做一件事,就是把這本書翻到最前面,
這樣應該比較能夠體會,此刻我在腦中回憶從前的過程。
我想起了國中,我第一個喜歡的女生。
我想起了那一天,那也是一個晴朗的中午。
我想起了第一眼看到陳湘愛,有種似乎在哪裡見過她的感覺。
是的。此刻又是這種似曾相識的現實。
天空很藍,白雲很白。
我低著頭,撿起籃球,一回頭,她就站在我眼前,等了好像幾千年……
『陳湘愛。』我出聲叫她。
「幹嘛?」
『妳以前是不是念忠孝國中?』
她沒有回答,不過我難得看到了,她臉上露出驚訝的表情。
『妳以前是不是留長頭髮?』
陳湘愛低著頭,像個做壞事被抓到的小孩。
「我為什麼要回答?」
『好。』我拍拍手上的籃球。『我站在這邊投籃,進了妳就要回答。』
「好。」她挑釁似的微笑,點了點頭。
可惜的是,接下來的結果我早已經知道,因為我曾經投過這球,在夢中。
就是這天,讓我確認了兩個事實。
第一,緣份真的很離譜,只要它高興,根本不管兩個人距離有多麼遙遠。
第二,我的射程也很離譜,只要它高興,根本不管籃框距離有多麼遙遠。
那是顆超大號的三分球。唰的一聲,球空心入網。
* 原來這份喜歡也這麼遙遠,不僅僅是三個月,而是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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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59-124-15-165.HINET-IP.hinet.net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