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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很喜歡這類文章的討論 至少可以給消費者還有給社會大眾知道一些真相 而且這篇文章我覺得沒有在吵耶.. 大家都是很理性的在說道理.. 看來看去只有這篇文章比較有"吵"的感覺...(因為第一句話就有一個"吵"字) 我喜歡羅志祥...帶給大家歡樂..也很努力的藝人... 可是我現在喜歡American Free Style....我也不會買他的衣服阿!!! 所以你的邏輯很有問題... 喜歡一個藝人跟自己的穿衣風格根本不能畫上等號... 喜歡羅志祥就要喜歡他的穿衣風格去仿效他嗎? 還有我看大家都蠻樂意看到這些文章的出現的... 大家沒必要因為你一個人不喜歡就停止討論吧?....:P 這裡又不是一言堂......ha..:P ※ 引述《maxmoses (上流社會)》之銘言: : 其實這個東西有必要吵那麼久嗎? : 喜歡羅志祥的依舊會買STAGE : 喜歡他的圖案的依舊還是會買 : 不喜歡羅志祥的依舊不會買 : 不喜歡他的圖案依舊不會買 : 至少大家都知道自己喜歡啥不喜歡啥 : 喜歡STAGE的人完全相信這真的是作業出了問題 : 不喜歡STAGE的人完全不會相信官方的回應 : 總而言之 : 牌子抄襲一模一樣的圖案是"不對的", 所以我們大可不要買 : 但是誰不會犯錯? : 只要他肯改,更花心思在STAGE身上,走出STAGE的風格. : 相信大家以後還是有可能會買 : 所以希望大家別在為這件事情討論了 : 更何況這個版還有更多流行更多情報的事情可以去分享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