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fteye (利傅艾)》之銘言:
: 這個牌子我也覺得設計不怎樣,就作工還可,其他就不喜歡了
: 諸此之類的翻玩的我都看膩了,
: 對我來說 翻玩現在不過就是偷竊別人的創意加以胡謅一番
: 沒什麼高明的,這種東西 做個一兩次就快失去新鮮感了
: 何況翻玩別人的品牌,不也是一種作真誠的恭維嗎!?
: ※ 引述《gillian21 (光頭好威)》之銘言:
: : 我買了三件 一件下水一次就跟你一樣了
: : 另外兩件收起來放 沒穿了 洗過後變超冏的
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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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31280708?u=save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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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些多少有APE SUPREME的影子
已經只能說抄襲了...(台灣的自創品牌能進步空間"非常的大"...)
翻玩 抄襲 一線之隔有時真難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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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album/ilu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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