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ermann (6527)
看板street_style
標題Re: [問題] 心中的疑惑
時間Tue Dec 15 19:26:59 2009
※ 引述《googoogee (googoogee)》之銘言:
: 今天一個牌子 他改造了世界知名品牌.公眾人物的名字
: 或是肖像類似這樣的其它手法(別的牌子一定做過 我就看過改造清潔劑的..)
: 那請問這樣算抄襲嗎?
: 直接放上照片 告訴大家 我就是要這樣搞! 然後沒有說什麼致敬.翻玩殺洨的..
: 這樣算抄襲嘛?
小弟是個時尚出身...觀察潮流圈約8年的自閉潛水鄉民兼自閉週刊記者...
看這些相關的討論也看了一段時間...心中有些想法想跟大家分享...
關於咕咕雞大的問題...我心中的答案是"算...也不算,要看是誰做,在那裡做,
做給誰看..."
這種翻玩,致敬,抄襲,what ever的手法...根本的論點我認為是來自於
20世紀的達達主義...然後在andy warhol的手上成形...
(很抱歉要講的硬一點,但是不講點脈絡之類的事,大家就會不容易分清誰說了算
誰說了不算的差別...)
達達主義的杜象搞出了馬桶和車輪~擺一擺就說它是藝術...
(請參考
http://vr.theatre.ntu.edu.tw/fineart/painter-wt/duchamp/duchamp.htm)
這對當時藝術業界是很大的顛覆...
大家會想:媽的,這算嗎??你誰啊你~切~
但結果杜象發揮了影響力...把這類東西硬是扭轉成"是~這是藝術~因為#@#!#!"
小弟很愚昧的說~有兩個關鍵...一是"開拓觀念的第一人",二是連產業界也認可的,
紮實的藝術理論基礎"
大家耳熟能詳的村上隆(卡通弄一弄也變成藝術?),荒木經惟(低品味色情照也變成藝術?)
...事實上也都具備上述的兩個條件...
傳承到了普普一代宗師Andy Warhol...翻玩的起始點就是在他身上...
同樣的濃湯他畫就是藝術,你畫就不是...他買的洗衣粉疊一疊是藝術上拍賣會~
你的疊一疊就不值錢...
依小弟的淺見...
"時空環境","影響力"與"被世界認可"是確定那些牌或是首腦做的這個動作被認為
"抄襲","翻玩"甚至是根本啥都不算的三個重要條件...
"時空環境"是第一首要條件...拿KAWS來說~當初他要是在台灣貼海報...
你覺得會成功嗎?答案很明顯...因為我們離世界的潮流核心地與核心集團很遠~
(同理...如果OBEY當初炸的是台北火車站...高橋盾第一場秀辦在台北不是Paris...?)
"影響力"見人見智...各大粉絲牌就是個例子...偶像說我翻玩~大家就說是!
但把偶像放去NY,Tokyo,有多少人會服他?
同理放在大潮牌~影響力就會大的多....
小弟的淺見..."翻玩"不過就是種手法...但"是誰玩""在那裡玩""玩給誰看"才是關鍵...
BBC有資格玩嗎??那就要看菲董的文化與專業背景中...有沒有玩這塊夠紮實的立論基礎...
(抱歉我不懂嘻哈,但諷刺,抄襲後加以改組似乎是嘻哈文化中的一環...
比如sampling或老歌翻唱...)
"在那裡玩"...剛講過了...在核心地玩是關鍵
"玩給誰看"...藤原穿NIKF在NIKE總裁面前讓他噗ㄘ一笑叫玩,
戴閃電勞去瑞士BASEL錶展逛ROLEX攤位叫玩...
遠在台灣的粉絲們...我們只是追隨那樣的"動作格式"而已...
回過頭來我們看台牌...答案就很明顯了...
我目前想到的...就僅止於有所謂首腦可以出AV女優T和她一起拍拍照...
這.........也只是關乎格調的行銷手法...
: 我覺得這是一個認知上的問題
: 自己也被搞得很混亂
: 這是我長久以來的疑惑
: 爬文也找不到我要的答案
: 希望有人能教導我正確觀念= =+
: 別噓阿 我只是個很低調的鄉民
而關於"抄襲"與否的法律問題~要請有法律專業的鄉民們回答~
依小弟看市場的經驗...有些是顯然會有問題的...
比如我看過有自創直接scan外國插畫集當圖案T~會不會有問題?
會啊~只是人家沒興趣告鄉下地方小牌,或根本不知道...知道也沒心力理你~
不然uniqlo幹嘛要花錢請企業授權做企業識別系列,不翻玩一下就好??
如果我們提到copy款式,版型之類的話...因為這些實在無法註冊專利..
或僅需修改極少部份就能迴避~因此像XXX風格致敬這檔事,時尚圈也很常玩...
但玩的好不好~有太多位高權重的專家等著看~所以玩的人也極小心與努力...
跟街牌所謂致敬的方法不太一樣...
有幾本書可以請咕咕雞大或有興趣的人讀看看...
安迪沃荷經濟學:紐約夜店引爆的億萬創意生產線
安迪.沃荷的普普人生
村上隆的藝術創業論
會有一些相關,類似的說明與事件在書裡~
這些年台牌的這些點點滴滴大家都看在眼裡...台灣很小...很偏遠...
但離NY,Paris,也就飛機票10萬的距離...
圈子裡"台灣被邊緣化"的討論已經講了好幾年...但事實證明...
做不做都是看自己...看看在NY得獎的古又文~
Visvim去Paris辦展你以為反應很好嗎??至少人家做了...
最後...跟大家抱歉...我岔題...也太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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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70.187
推 b121106992:有看完 所以推 12/15 19:30
推 hsuanwang:說的不錯,但所謂的台牌主理人搞不好只是想餬口飯吃而已 12/15 19:37
→ hsuanwang:不過還是有用心的台牌,只是大環境不佳而已吧 12/15 19:39
推 minibosss:推 好文! 說難聽點,台灣太多品牌是關起門來自己爽 12/15 19:45
→ minibosss:而且不只台灣 香港有些牌子也一樣 12/15 19:47
→ minibosss:但必須承認的是連香港都比台灣更能接受外來文化 12/15 19:48
推 googoogee:上了一課..許多台牌可能真的只是餬口飯吃罷了.. 12/15 20:08
→ googoogee:有勇氣走出去的好像沒見過 但至少還有肯默默努力的人 12/15 20:08
推 lightingray:推!是一篇值得思考的文章 12/15 20:18
推 albeeken:默默努力的不多...隨便做做想分杯羹的倒是衣狗票.. 12/15 20:27
→ albeeken: 一 12/15 20:27
推 laijacky:用心的大大~我上了ㄧ堂好課 12/15 20:31
推 SatoTakuma:不錯~推一下 12/15 20:32
推 albeeken:是whatever 12/15 20:35
推 chchp77:我覺得n9之前出的梵谷Kurt跟Young就是個致敬的好楷模! 12/15 20:39
推 googoogee:叫我咕咕雞大我承受不起 = =輩分跟見識都差多了... 12/15 20:44
推 bxh106:看完給個推^^ 12/15 21:01
→ kinkijay:有看有推! 12/15 21:07
推 alonso842:哈哈!最後一句感覺妳打完就哭了XD 12/15 21:25
推 iridore:用心Push~~~ 12/15 21:28
推 albeeken:士林的咕咕雞很好吃XD 12/15 21:45
推 lockerwang:推!! 真的很用心 12/15 22:02
推 graylive:超級中肯文!! 12/15 22:04
推 FENOM:push! 12/15 23:14
推 SeanJ:我想說的是,Pharrell(及N*E*R*D)並非饒舌歌手, 12/15 23:55
→ SeanJ:取樣也不是他們(The Neptunes)的製作手法。 12/15 23:56
→ SeanJ:而且與嘻哈有關的音樂人中,他們算是最俱原創性的。 12/15 23:59
→ SeanJ:以上言論只是發表於一個小小的N*E*R*D歌迷, 12/15 23:59
→ SeanJ:但對於文章整體及取樣藝術,我也是非常贊同及欣賞的。 12/16 00:00
推 maiyuy:真真好文~ 12/16 00:13
推 mariois:推推推!!! 12/16 00:40
推 rustythurs:上了一課 12/16 00:41
推 five5star:推!!! 12/16 00:44
推 SetoSan:受教了! 12/16 00:48
推 joe12412:好文阿 12/16 01:30
推 hxc220:好文推 12/16 09:31
推 TheCan:著實的受教了 12/16 10:37
推 brucep:Pharrell怎麼會不算?他雖然是producer出身但也很愛出現在 12/16 16:40
→ brucep:鏡頭前唱唱跳跳的阿 招搖的咧 XD Timbaland也是一例 12/16 16:41
推 anthony10605:SS版需要你這種人 12/16 19:39
推 lovefordidi:推阿 12/17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