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拜會課指組林育筠小姐
以下對會晤內容稍做概述
[未來流程]
週一:
提出最終定案的包含『底部半戶外岩牆(簡稱抱石場)、3F垂降台』的岩場設計圖,
交由建築師進行費用評估。
=> 對於各岩場設計方案做最佳化,提出最終定案,並有後備方案
週四:(不確定)
規劃小組開會,討論結果有2種情形
1. 達成共識
=> 進入下一個階段 (招工程標...)
2. 未能達成共識
=> 針對岩場設計圖進行修改
[抱石場及3F垂降台]
目前建築師的設計圖已經送審,
其涵蓋範圍是成功廳外牆除了岩牆外的所有區域,
而興建抱石場及3F垂降台在該範圍中,
故修改可能會有困難;
建築師的意願是影響抱石場及垂降台是否得以興建的關鍵。
禮拜一設計圖交付建築師進行估價後,
依照經費(是否足夠加蓋抱石場及垂降台)、建築師意願、既定法規
大概分為幾種情形
1.經費足夠,建築師願意,不牴觸法規
=> 設計圖accepted
2.經費不足夠,建築師願意,不牴觸法規
=> 修改設計圖
=> 捨棄抱石場及垂降台 or 簡化主岩牆、保留抱石場設計以求完整
[外型與美觀]
以規劃小組討論後為主。
(學長們拜會得到的答覆是蕭主任對造型沒意見,
但要求結構安全及滿足國際賽事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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