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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ntain (愛山一族)》之銘言: : 奇萊東稜檢討會 時間:87年7月28日 10:00 PM 文軒家 : 奇萊東稜出隊時間:87年6月27~7月3日 : 領 嚮:金勇 : 隊 員:伯修 阿德 鎰鋐 寶雅 宜欣 姿蓉 : 以下是嚮會對此次偷爬事件所做的懲罰與懲罰原因,對於事情的發生及 : 經過由鎰鋐另行說明之。 : (一) 金勇: : 原因:(1) 由黑水塘至2 3號堡未盡嚮導職責,讓隊員在無嚮導之狀 : 況下獨立行動。 : (2) 未徵求另一支隊伍嚮導(裕勝)同意就擅自將隊員託付,考慮不周。 : 處罰: 停止行使嚮導權利即日起至 88年3月1日為止。 : (二) 伯修、阿德: : 原因:(1) 違反山防觀念。 : (2) 蓄意欺騙嚮導(金勇 裕勝)。 : 處罰:不得再參加成大山協所開之任何隊伍。 : (三) 寶雅: : 原因:(1) 身為幹部未阻止偷爬意念,甚為發起人。 : (2) 違反山防觀念。 : (3) 蓄意欺騙嚮導(金勇 裕勝)。 : 處罰:(1) 開除成大山協幹部、隊員資格。 : (2) 即日起至88年9月30日為止,不得參加成大山協所開之任何隊伍。 : (四) 姿蓉、鎰鋐: : 原因:(1) 違反山防觀念。 : (2) 蓄意欺騙嚮導(金勇 裕勝)。 : 處罰:(1) 即日起至87年12月1日為止,不得參加成大山協所開之 : 任何隊伍。 : (2) 整理歷年來山協山難之紀錄,並於嚮會中報告整理之資 : 料,若在87年12月1日前未完成工作,將延續其禁山時 : 間。 : 以上決議,由嚮導群無異議通過 。 : 出席人員:嚮導群:慧娟 太山 佳豪 文郁 文軒。 : 寶雅 秀如 佳珊 鎰鋐 。 : 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今天我是來說明奇萊東陵的情況: 時間:87/6/27-87/7/4 人員:勇ㄟ(領嚮).伯修.寶雅.宜欣.姿蓉.阿德.鎰鋐(不要問我他是誰) 行程名稱:奇萊東陵 6/27 台南----2.3堡(原來) 台南----黑水塘(實際) am 11:00 霧社 此時大家都知道宜欣情況不佳,但沒人知道其病因 出發前也沒人知道,認為應該會好轉. pm 1:50 由松雪樓出發 2:40 此時作大休息 大家都還很開心,但後來的勇ㄟ告知他好像有點感 冒,而宜欣則有嘔吐的情況. 4:20 抵黑水塘 人員情況不佳決定在此過夜 此次的路程在此有了戲劇性的變化,嚮導似乎因感冒而有點虛 ,而大家因為宜欣的病而討論了一整晚的腎臟病,但我不知道那 時有幾人已知道宜欣到底是啥病. 6/28 2.3堡--->陵線木屋<====>主峰 黑水塘--->2.3堡 am 5:30 大家都起得很早 但發現宜欣的狀況還是很糟,決定大家在討論一下 這時有人趁機睡回籠覺(就是我啦). 宜欣的身體都看的出來不適合繼續走,大家勸她下 山看病要緊,而勇ㄟ不想大家因此徹退,因此委託寶 雅帶至2.3堡,等大哥(裕勝)來帶我們. 8:45 go 勇ㄟ護送宜欣下去,早在30分前出發 我們在路上決定求勇ㄟ回來. 9:45 抵2.3堡 瘋狂惰落後手機出現勇ㄟ的聲音,知道大哥也到了 得知大哥不肯帶我們走奇萊連,這時施展手機攻勢 使出渾身力氣求勇ㄟ回來.而勇ㄟ認為應該陪宜欣 下山看病所以拒絕. 此時一陣失意之下決定走完它..... 一堆老的小的開始計劃這個行動,錯誤就此開始 ※ 引述《mountain (愛山一族)》之銘言: : 奇萊東稜檢討會 時間:87年7月28日 10:00 PM 文軒家 : 奇萊東稜出隊時間:87年6月27~7月3日 : 領 嚮:金勇 : 隊 員:伯修 阿德 鎰鋐 寶雅 宜欣 姿蓉 : 以下是嚮會對此次偷爬事件所做的懲罰與懲罰原因,對於事情的發生及 : 經過由鎰鋐另行說明之。 : (一) 金勇: : 原因:(1) 由黑水塘至2 3號堡未盡嚮導職責,讓隊員在無嚮導之狀 : 況下獨立行動。 : (2) 未徵求另一支隊伍嚮導(裕勝)同意就擅自將隊員託付,考慮不周。 : 處罰: 停止行使嚮導權利即日起至 88年3月1日為止。 : (二) 伯修、阿德: : 原因:(1) 違反山防觀念。 : (2) 蓄意欺騙嚮導(金勇 裕勝)。 : 處罰:不得再參加成大山協所開之任何隊伍。 : (三) 寶雅: : 原因:(1) 身為幹部未阻止偷爬意念,甚為發起人。 : (2) 違反山防觀念。 : (3) 蓄意欺騙嚮導(金勇 裕勝)。 : 處罰:(1) 開除成大山協幹部、隊員資格。 : (2) 即日起至88年9月30日為止,不得參加成大山協所開之任何隊伍。 : (四) 姿蓉、鎰鋐: : 原因:(1) 違反山防觀念。 : (2) 蓄意欺騙嚮導(金勇 裕勝)。 : 處罰:(1) 即日起至87年12月1日為止,不得參加成大山協所開之 : 任何隊伍。 : (2) 整理歷年來山協山難之紀錄,並於嚮會中報告整理之資 : 料,若在87年12月1日前未完成工作,將延續其禁山時 : 間。 : 以上決議,由嚮導群無異議通過 。 : 出席人員:嚮導群:慧娟 太山 佳豪 文郁 文軒。 : 寶雅 秀如 佳珊 鎰鋐 。 : 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 Origin: 柴門霍夫 IPA.DormC.nccu.edu.twFrom: h222.s6.ts.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