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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lu (阿竹) 看板: mountains
標題: [剪報] 馬告國家公園 公告範圍
時間: Fri Jul 26 11:40:04 2002
聯合報 2002/07/26
馬告國家公園 公告範圍
記者戴永華/宜蘭報導
內政部昨天起公告「馬告國家公園」範圍,面積達五萬三千公頃,涵蓋四個縣市,
其中宜蘭縣所占面積最大;縣政府昨天簽報縣長核准,近日將配合內政部辦理,民
眾若有異議,可在公告一個月內,向內政部或縣府提出。
馬告國家公園是國內第七座國家公園,公園面積包括宜蘭縣大同鄉二萬一千公頃、
新竹縣尖石鄉一萬四千公頃、桃園縣復興鄉九千二百公頃、台北縣烏來鄉八千七百
公頃,土地分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農業委員會。
未來馬告將與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共同保護中央山脈,形成一處「綠色生態
廊道」,可確保森林資源的完整性。馬告國家公園的東、西、南、北界線,分別如
下:
東界由中嶺南轉稜脊,下至蘭陽溪河床邊的牛鬥橋,再沿蘭陽溪左岸,在南山附
近沿逸久溪右攀中央山脈北段、南湖北山左側的夜珍加,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相接。
西界由南馬洋山向北沿稜線至基那吉山,至大溪事業區的一一八、一一九林班界
線而下至鎮西堡,沿鎮西堡、司馬庫斯等原住民保留地外緣向北延伸,再經由八
六、八七林班界線至玉峰山,經過石磊、抬耀、新興原住民保留地外緣,匯入大
漢溪抵達大曼至塔曼山。
南界由夜珍加左轉多加屯山,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為鄰,並沿宜蘭與台中縣界,越
過思源埡口,向北銜接羅葉尾山、喀拉業山與邊吉嚴山,再沿塔克金溪至南馬洋
山,與雪霸國家公園北側為界,形成生態廊道。
北界以塔曼山向北沿烏來事業區第五一、五二林班交界而下,至札孔溪到福山,
再向東沿南勢溪至哈盆到紅柴山的宜蘭與台北縣界。
內政部劃設馬告國家公園儘量避開原住民保留地,而且是以紅檜及台灣扁柏所組
成的原生檜木林,作為優先考量的劃設因素。內政部昨天起公告至八月廿三日,宜
蘭縣政府昨天接獲公函後,立即簽報縣長核准公告,在公告一個月內,民眾可以提
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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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竹 風過竹不留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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