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an (做事要認真點) 信區 MountainNews
標題 92年起 登高山無須高山嚮導陪同
時間 Mon Dec 02 19:40:4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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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登玉山、太魯閣、雪霸等3座高山型國家公園的高山,申請時一定要有高山
嚮導隨行,否則無法順利進入,不過,這個規定將從92年1月1日起取消。太
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未來申請入園,不再硬性規定需有高山嚮導隨行,但
也呼籲民眾,一定要自負安全,珍惜生命。(圖卅由玉山主峰遠望卅陳志東攝影)
太管處表示,「行政程序法」施行後,過去「人民入出台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
業規定」合法性有檢討修正之必要,國防部及內政部也已於90年12月20日修
正公告該規定,並自90年12月25日生效。
其中最大的改變,就是取消原規定第8條「機關、學校、公民事業機構、人民
團體或人民因組隊(3人以上)登山健行者,得申請進入山地經常管區。攀登3
千公尺以上高山並須領有嚮導證之嚮導隨行。」
太管處表示,為了因應新規定,3座高山型國家公園及內政部營建署也積極研
商,並決定取消高山嚮導隨行及3人以上始可成行之規定﹔未來民眾申請入園,
類似入山申請一般,可根據自己的登山技能和所欲攀登路線,自行判斷要不要雇
用嚮導,有關的登山安全也由登山者或領隊自行負責。新規定將從92年1月1
日起正式生效。
太管處指出,體委會也已於90年11月21日以台九十體委綜字第018675 號令,
修正發佈「高山嚮導員授證辦法」,原「高山嚮導員」更名為「登山嚮導員」,
並依其專業能力分為健行、攀登及山岳等3級,原高山嚮導證只適用至93年12
月底。
太管處強調,由於台灣地區地狹人稠,國人登山活動熱絡,也因此希望國人能
共同珍惜這片土地,勿因入園申請規定放寬而大肆破壞。此外,也一定要自負安
全,切勿違反規定﹔太管處指出,救難人員也是有家庭有父母妻小的,敬請將心
比心,請勿因一己之私念,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049-2773121轉258
網址:http://www.ysnp.gov.tw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03-8621100轉272
網址:http://www.taroko.gov.tw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037-996100轉720
網址:http://www.spnp.gov.tw
. 記者陳志東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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