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ometimes 信箱]
發信人: imagemaker.bbs@bbs.nsysu.edu.tw (), 信區: mountain
標 題: Re: [轉錄]生態嚮導制度(套句朋友的話:官逼民反)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Fri Dec 1 10:24:29 2000)
來 源: bbs.nsysu.edu.tw
==> LewisLee.bbs@bbs.svdcc.fju.edu.tw (幻滅) 的文章中提到:
>【 在 family.bbs@ipa.che.nthu.edu.tw (流浪的雲) 的大作中提到: 】
>: ※ 引述《watercloud.bbs@bbs.fcu.edu.tw (我是一個人的)》之銘言:
>: 只要跟金錢扯上關係 就難逃利益壟斷
>: 擺明了就是要錢 還講的冠冕堂皇
>: 搞不好國家公園的某些層級還可以拿回扣
>: (上面這句話雖然雖然沒證據....卻是合理的懷疑)
>: 『目前高山嚮導不含替山友背負登山裝備的行情?
>: 是介於每天三千到三千五百元之間。』
>: 這是社會登山社團的行情沒錯
>: 但是窮苦的學生社團就從沒聽過高嚮証是拿來賺錢的
>: 錢錢錢......真是現實的社會
>唉.....現在要爬個山可真麻煩
>現在要再多交錢
>[同時,玉管處也會將取得合格生態嚮導的名單,公布在網路上,由山友自行點選,
>至於價格,因服務與解說功能無法量化,玉管處將會遵重市場機能,由登山者與生
>態嚮導間自行磋商]
>這好像擺明了是要賺錢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阿
>要不然我們在這裡講歸講
>講來講去都是我們這群爬山的人
>完全無法解決問題
>之前有人說這樣的做法惟憲
>那我們可不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阿?
>或是用什麼法律讓他暫緩呀
>我是完全不懂法律啦
>純粹一些想法
>=========================================================================<
發信人: steppenwolf.bbs@bbs.yzu.edu.tw (荒野之狼), 信區: mountain
標 題: Re: [轉錄]生態嚮導制度(套句朋友的話:官逼民反)
發信站: 元智大學風之塔 (Fri Dec 1 23:49:26 2000)
來 源: bbs.yzu.edu.tw
※ 引述《imagemaker.bbs@bbs.nsysu.edu.tw》之銘言:
> ==> LewisLee.bbs@bbs.svdcc.fju.edu.tw (幻滅) 的文章中提到:
> >【 在 family.bbs@ipa.che.nthu.edu.tw (流浪的雲) 的大作中提到: 】
> 郎吨舅孜﹛C』
> >唉.....現在要爬個山可真麻煩
> >現在要再多交錢
> >[同時,玉管處也會將取得合格生態嚮導的名單,公布在網路上,由山友自行點選,
> >至於價格,因服務與解說功能無法量化,玉管處將會遵重市場機能,由登山者與生
> >態嚮導間自行磋商]
> >這好像擺明了是要賺錢
>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阿
> >要不然我們在這裡講歸講
> >講來講去都是我們這群爬山的人
> >完全無法解決問題
> >之前有人說這樣的做法惟憲
> >那我們可不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阿?
> >或是用什麼法律讓他暫緩呀
> >我是完全不懂法律啦
> >純粹一些想法
> >講錯了就請大家見諒啦
我倒想請問一下
1. 路線會不會因此有限定
==>ex...前兩天在保護區外 期中又有兩天也在保護區外
這樣要怎樣算生嚮的錢 和工作日
2. 因為生嚮建議 或因為其它原因出事 由高嚮負責 領隊負責 還是生嚮來負責
====>拿錢了 就是商業買賣 我想說的是商業契約的概念 怎定??????
會不會到最後生嚮就跟高嚮一樣 只要社團認可 然後去上個什麼生態課就可
這樣還不如加強高嚮的訓練支援 何必多此一事
還是為了照顧原住民作祟....希望不是這麼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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