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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ountainNews 看板] 作者 Spiggy (史耀前) 信區 MountainNews 標題 [新聞] 搜救要付費 不服勸導要罰款 時間 Tue Jul 09 23:20:11 2002 ──────────────────────────────────────── 搜救要付費 不服勸導要罰款 2002/07/09 18:26  記者陳揮文/台北報導 「災害搜救費用請求支付辦法」9日開始實施,政府搜救後,得向民眾要求支付 搜救費用,此外,災害防救法規定,如果民眾不服勸導,得當場告發,處以5萬 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 「災害搜救費用請求支付辦法」法源是災害防救法第39條之一:違反第31條第2 款規定致遭遇危難,並由災害應變中心進行搜救而獲救者,該中心得就搜救所需 費用請求支付之。前項請求支付之執行機關、時機及程序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商 有關機關定之。 而災害防救法第31條規定,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災害應變之必要範圍內,得 為下列之處分或強制措施: 一、徵調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協助救災。 二、劃定一定區域範圍,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或 指定道路區間、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通行。 三、徵用民間搜救犬、救災器具、車、船或航空器等裝備、土地、建築物、工作 物。 四、危險建築物、工作物之拆除及災害現場障礙物之移除。 五、優先使用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蒐集及傳播災情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六、其他必要之應變處置。 災害防救法第3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 鍰:違反第31條第2款或第4款規定者。違反第35條第2項規定者。 -- 【 把 . 心 . 打 . 開 天 . 馬 . 上 . 就 . 會 . 亮 . 了 】 誠摯邀請您蒞臨一同打造全國登山資訊交流BBS站 淡淡的山岳天BBS telnet://bbs.tkumcc.idv.tw -- ※ 來源:‧淡淡的山岳天BBS bbs.tkumcc.idv.tw‧ ※ [FROM: 192.16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