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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TAULAN (娜荳蘭女巫) 看板: Taluan
標題: 轉錄的文章(一)
時間: Sat Oct 24 00:53:14 1998
1.翟振孝
1996 <台灣原住民「社會組織」民族志之觀點比較> 出自出自<<人類與文
化>>第三十一期 頁20-25。
2.鄭瑋寧
1996 <原住民民族志的「社會結構」概念之檢討>--以<<阿里山鄒族的
歷史與政治>>一書為例 出自<<人類與文化>>第三十一期 頁36-31。
3.黃應貴
? <從田野工作談人類學家與被研究者的關係> 出自<<山海>>
上述這三篇文章當中,前兩篇文章主要作為觀摩之用,提供我們一種以人類學
為主要研究方向的學生,是如何看待、閱讀及分析前人的原住民民族志,與本系學
生的研究及思考方式有何差異?或有何可供我們參考與思索之處?
翟振孝的文章比較了陳奇祿、衛惠林、劉斌雄等人,在關於原住民民族志撰寫
當中,關於「社會組織」此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同時也認為這些民族志的撰寫過度
僵化與套框框的描述方式,並不能提供閱讀者真正認識該文化的功能。
鄭瑋寧的文章則是以王嵩山的<<阿里山鄒族的歷史與政治>>一書為例進行分析
,認為王嵩山對鄒族文化分析時提出以 peongsi為該社會之中心價值,進而以此概
念作為理解一個社會的憑藉。
黃應貴先生的文章則由田野工作對人類學家養成的重要性談起,田野可能包括
的功能有卻除原先存有的文化偏見、體會當地人對事物的觀點、經由比較確立文化
的特殊性、培養觀察文化整體的全貌觀、培養前瞻性的批判能力。另外,也討論了
依據不同的理論傾向,田野的進行方式與資料蒐集會有許多不同差異。
而關於田野當中,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不平等關係,黃應貴提出的克服方式有
與研究對象建立誓約性( covenantal)的關係(所謂誓約性的關係是指雙方有類似
誓言上的交換,以塑造雙方的未來);人類學家藉由批判主流社會對被研究者的偏
見或歧視,進而影響主體民族的政策,以提供對被研究者較佳的待遇來作為反餽;
而關於田野當中,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不平等關係,黃應貴提出的克服方式有
與研究對象建立誓約性( covenantal)的關係(所謂誓約性的關係是指雙方有類似
誓言上的交換,以塑造雙方的未來);人類學家藉由批判主流社會對被研究者的偏
見或歧視,進而影響主體民族的政策,以提供對被研究者較佳的待遇來作為反餽;
或是發展出行動人類學或應用人類學,直接幫助被研究者。
另外提出的幾個較為重要的觀點有:將民族志視為人類學家與當地人互動之下
形成的產物,同時是經過人類學家系統性的將蒐集的資料處理過之後,才將原先可
能各自扞格、不甚相關的資料得以呈現其脈絡與一致性,因此如何讓被研究者能分
享與理解人類學家的作品也是回饋的方式之一。另外,觀光式的田野等會惡化這種
不平等關係,應特別小心。
透過這些人類學家本身對田野中的不平等現象提出的回饋,關於其效用是否能
顛覆或稍減原先的不平等關係,或者不平等的關係永遠是人類學當中不可避免的原
罪,因為研究當中的看和被看就注定了不平等的關係,因此回饋只能對這樣的現象
提供偽善的外衣,這或許都是我們無可逃避,必須進行思考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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