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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metimes 信箱] 作者: Zygamann (1GBP=51NTD) 看板: natural_bein 標題: 棲蘭山伐木案 74嫌均判無罪 【1999/12/28/聯合報 】 時間: Tue Dec 28 05:42:39 1999 棲蘭山伐木案 74嫌均判無罪 【1999/12/28/聯合報 】 記者彭芸芳∕新竹報導 新竹縣、宜蘭縣境棲蘭山區的林班地,一度傳出遭林管處人員與退輔會森林開發 處人員舞弊濫砍,環保團體大加撻伐,新竹地檢署主動指揮偵辦,七十六名被告 除二人因死亡而公訴不受理外,餘均被判無罪,法官認為被告並無犯罪動機,罪 嫌不足。判決書指出,被告包括新竹林管處股長、技士、羅東林管處員工、森林 開發處員工、森林開發處棲蘭山工作區前後任主任、技術員、監工、採集工、檢 尺工等,部分被告另行移轉宜蘭地院審理中。檢方起訴指被告簡燦鐘等人明知大 溪事業區第九十一、九十二、五十三林班地,是退輔會森林開發處經行政院核可 直營整理砍伐枯立倒木或風倒木的地區,但砍伐前應注意天然生針葉一、二級木 ,應行全區每木調查,並在伐下木質部處烙蓋梅花形「查」字的鋼印,並製作每 木調查明細表。但檢察官到場勘查時發現,相關人員在七十八年到八十四年間, 違法砍伐未蓋鋼印的林木及生立木,不但損害林務機關對林木管理的正確性,也 嚴重影響國土保安的功能,將相關人員均提起公訴。法官審理認為,這些林班地 砍伐的林木到檢察官調查時,已相隔二到七年,因天候、時間等因素,有可能致 「查」印脫落或磨損不明,也有可能每木調查後疏忽未蓋印,或者伐點太高等, 公務員依法支薪,違法多伐並無實益,顯然沒有犯罪的動機,其他檢尺工、捆材 工等人也難認有何共同毀損保安林的故意,均判決無罪。 -- ※ Origin: 台灣文化資訊站 ◆ From: shy.bio.ic.ac.uk -- 慢慢爬吧....... 總有一天變蝴蝶~~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ocean223.na.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