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phille:流星法應該是指用了後生命會像流星而非指過溪的速度吧 05/14 18:51
→ waderu:我不知道是否大家對流星法的認識有差別05/17 09:32
→ waderu:但就我所知流星法只要使用得當, 並非危險或不妥的過溪法 05/1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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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 流星法是渡河兩岸皆有人以繩索確保渡河者的情況,
兩岸一放一收, 用以確保渡河者過河.
當渡河遇到困難或渡河者溺水時,
視情況一放一收, 讓渡河者藉收繩端順著水流的力量擺盪至其中一岸.
這種情況下若兩邊都同時收,
則會造成渡河者三方受力 (兩邊繩索+水力衝擊)而無法拖身,
這是流星法錯誤使用的例子, 即蘇文政學長曾經說明的情況.
在這種狀況下, 跟以固定繩過河的危險相同.
在突發狀況時, 例如渡河者在急水中滑倒,
對流星法不了解的確保新手, 的確有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同時若湍流中水聲也可能影響三方面 (2岸確保手+渡河者) 的溝通,
若再加上默契不足, 的確可能讓渡河者多喝好幾口水.
上述檢討報告中己有提及:
● 4. ◇ 塔瓦蘭山難檢討報告 三、檢討記錄 silvery [05/25/08]
<摘錄>.................
(三)嚮導群建議
過地形時的確保動作(詳細說明見附錄一)
<摘錄>.................
(4)兩端皆固定的確保狀態是十分危險的!
因為中途若嗆水、抽筋或被地形卡住,無法解確保的狀態下,
又被繩子(中間部分已隱沒水中)拖住,溺水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泳渡深潭或長廊時確保繩一端應是非固定的,以確保若出事時可立即把人拉回。
<中略>.................
(7)最安全的做法為:流星法。
所謂的流星法,即在攻擊手過去對岸後,利用繩子兩端皆未固定,
而純由人控制繩子的確保方式使隊員過地形。
前提是,此種作法相當耗繩,必須是所過地形的三倍長繩距。
當出事時,下游的確保者便立刻把人拉回,上游之確保者則放繩即可。
(水流湍急時上游者只要放手讓繩順水而下,
人就會隨著水流以鐘擺方式順勢回到下游岸邊。)
.......................
延伸參考: http://ppt.cc/gGEQ (溯溪行進與救助要領)
成大該次溪難事故雖然有使用到溪中原有的固定繩(白絞繩),
但兩端並無人確保, 而泳渡者僅以勾環勾在該固定繩上,
但不管從哪一個角度來看, 那都不能算是"確保"
因為不論發生何種事故, 都不能期待渡河者能由該繩索得到何種幫助,
唯一能期待是溺者自己還有意識能拉著繩子退回一岸, (??)
甚至沈水的鬆脫固定繩還可能會限制渡河者的行動,
把渡河者往下拉, 等於渡河者揹著一條溼掉的主繩泳渡, 而增加溺水的可能性.
(上述這點原檢討報告沒說, 但我覺得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我覺得事故的發生可能的原因有:
1. 隊伍的輕忽可能的危險 (看起來平靜無波的深潭, 很容易就游過去)
2. 確保觀念的錯誤
3. 沈水繩索的拖累
關於第1點, 容再引述一段當時在社團版上檢討時寫下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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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我們能怪他們嗎? 我覺得我不行,
因為當初, 初次到訪此處時, 我自己也並未意識到這種危險性,
那時, 一線天的峽谷前, 水流平靜, 陽光充足,
後來山下有幾次回想起來, 也會想游進去看看,
而也並沒有確切開繩的意識在.
換句話說, 那時若沒有尋找古部落遺址的目的,
手上有一張撒古流的原鄉地圖告訴我們該回頭找高繞路了,
我自己也可能一頭鑽進去的, 而可能掛在水裡的.....
請不要以為這種判斷 (開繩確保的判斷) 很容易,
老實說後來有些人的言談令人頗生氣,
因為他們單純的把這件事歸於他人的經驗不足, 他人的疏失...etc,
而未從伙伴的慘痛經驗中獲得學習與教訓.
真的覺得別人比你經驗少嗎? 比你粗心嗎?
還是大家其實差不多, 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也有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呢?
容再拿民89年(2年前)台大三光溪溪難作例,
這支隊伍我本來有心要同往, 後來也參與部分救難的工作,
事故發生在一個瀑布前的深潭, 出事隊伍的成員當時的描述是:
"在當時的中午陽光下, 這裡看來真是美好平靜的水潭啊~~"
但是後來沒有了太陽, 到訪的救難隊員和同支隊伍的成員都覺得,
"真是一個恐佈陰森波濤洶湧令人害怕的不穩定深潭! "
這是環境和光線讓人判斷失誤的例子.
他們溯溪班底包括溺者, 游泳能力與溯溪經驗皆非等閒,
岸邊的隊員也有所謂的強泳者, 包括游泳校隊與合格的救生員,
那是他們不懂的確保嗎?
有數名隊員中岩結業, 我相信是懂的很多的,
只是當時不知道該拿出來用而已, 這才是關鍵吧.
若我們仍然很輕率的認為是其它出事隊伍的粗心, 沒經驗,
那麼同樣的事故一樣的確有可能再次發生在我們身上,
只是我們之前運氣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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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多年再次回頭檢視, 並非挖舊傷疤,
而是希望社團世世代代的學弟妹們在出隊時都能隨時提醒自己可能的危險,
同樣的傷痛不再發生.
也希望社團能將歷次重大溪難的經過緣由好好摘要整理後,
放到溯訓講義中, 如同"攀岩意外小整理"一般,
讓參與新生隊員都能了解到可能的危險,
而在未來的山野出隊或帶隊過程中, 都能對隊伍的安全有警惕.
畢竟溯溪本來就是山野活動中危險性較高的類型,
若不能讓新手隊員了解這樣的危險和可能的後果,
我覺得是帶隊的, 帶訓練的學長姐, 和整個社團的失職,
若是未來這些新手隊員再次因為我們的傳承不周而輕忽而發生事故,
或領隊失當讓更後面進來的學弟妹造成損傷,
我想我們這些做學長姐的都脫不了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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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7.10
※ 編輯: waderu 來自: 61.228.247.10 (05/20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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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eregrinus :我覺得要帶30m的浮水繩,只要需要確保就開,收起來也快 05/20 08:52
→ peregrinus :當然最重要的不是減低開繩的意願..社上都很謹慎 05/20 08:54
→ peregrinus :我覺得這是安全要素之一 05/20 08:54
推 peregrinus :提到劉興法需要耗繩,但是如果很多人能處理開繩收繩 05/20 09:02
→ peregrinus :效率還是可以改善 05/20 09:02
→ peregrinus :"溪畔溼滑、通過困難地形要加強繩索確保,平時多訓練 05/20 14:45
→ peregrinus :拖拉、泳渡,活動時攜帶救生衣,運動中並嚴禁在無人 05/20 14:45
→ peregrinus :人確保下隨意跳入深潭戲水" 05/20 14:45
推 itssohard :若渡溪時為免繩子受力鎖死而用負重結固定呢? 05/2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