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w_mountain 看板]
2004南三段山難簡記 (非官方版),正式搜救始末請以官方版為準
以下文章由知內情的山友轉述
無法100%正確,但與事實高度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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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共5人
甲:領隊兼嚮導(高縣登山會總幹事,南搜成員) 7月3號失蹤至今。
乙:死亡
丙:失溫狼狽被救出,在郡大林道上被南搜找到
丁:將完成百岳
戊:將完成百岳
乙丙丁戊4人,中美合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同事
此行程6/23號南三段入山,9天行程,每人隊費6000元
● 行程第2天乙跌倒(沒有很嚴重,還可以走)
● 6/28 甲打電話回家報平安,甲之妻告知有2個颱風。隊伍開始趕進度。
● 7/1 颱風來,暴雨,乙不會走了,在無雙部落附近倒下。
● 無雙部落:丁、戊由無雙部落一大早先往前走(帳棚及炊具由丁、戊背負)
● 無雙吊橋:甲、丙幫忙乙行走至無雙吊橋附近(叉著他走)。
● 無雙吊橋附近:甲幫乙、丙安頓好之後輕裝追趕2小時追上丁戊(約郡大林道42K處)。
● 郡大林道:甲追上丁、戊後,3個人煮麵吃,甲吩咐丁、戊不要再往前走請等待
,因為乙、丙情況不好。
● 無雙吊橋附近:甲回去乙、丙處,搭設緊急營地,
甲乙丙三人在就緊急營地躲了2天,下雨不停。
● 無雙吊橋附近:2天後乙情況惡劣,瀕死,甲請丙先出去求救。
● 無雙吊橋附近:丙出發求救。
● 無雙吊橋附近:又隔一天,乙情況更糟,甲按耐不住衝出來求救,
食物、睡袋都留給乙。
● 郡大林道:甲43K碰到丙,問為何在此,丙答迷失一天。
● 郡大林道:甲很緊張,安頓好丙,交代丙別再移動了,待在原地待援,
但若你情況好,要回頭照顧乙。
● 郡大林道:甲趕出求救,從此失蹤。
● 郡大林道:丙等了一天看到直昇機,以為甲出去求救成功已吊出乙,僅留下他一人,
故丙續走,一天後在郡大林道約40K處被南搜找到,
狀況已幾乎失溫,恍惚被護送出來。
● 無雙吊橋附近:南搜發現乙,乙爬行距離緊急營地30幾公尺處,已死亡。
南搜將死者抬至郡大林道上由直昇機載走。
● 丙得救後知甲亦失蹤,可能已死亡,跪地嚎啕大哭。
● 至於丁、戊:與甲分開後並沒有等待,自行下山,在郡大林道相約的包車有來,
那時郡大林道尚未斷,丁戊順利下山。
丁、戊到水里飯店住一夜,此夜暴雨,郡大林道坍方,9K之後路完全中斷,
林道數十處坍方嚴重,許多坍方長達百公尺,
連高繞都相當困難(37~43K坍方尤其嚴重)。
● 丁戊隔天回高雄,丁、戊下山後第二天才通報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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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山友口述這件事,心中感慨萬千,想問丁戊你們完成百岳有何意義?
也替甲的盡責努力感慨,有人認為你有錯,但你替「認真盡責」這四個字下了個定義,
感慨你居然是以失蹤作為結局。
此篇文章是因為看到連線山版上聽到不知實情之人對於甲的風涼話後,
以電話向知內情的山友詢問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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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neeww (賣女孩的小火柴) 看板: mountain
標題: 和水也要吞去
時間: Sun Jul 18 14:55:46 2004
以下是很好的一群文章
你往往比自己想像的更常用到它 或更早有機會覺得後悔
請日後有機會帶隊者
就算難嚼 也盡量把它們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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