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附錄一 確保技術檢討
(一)塔瓦蘭隊伍現場的情況
1.人員順序如圖示,領隊孝儒(未穿救生衣)在前游、苑菱(有穿救生衣)、
志明(未穿救生衣)正在深潭盡頭,正要進入長廊地形,而政冠和偉恆仍在岸上。
2.確保方式:三人皆使用自製吊帶,以鉤環連結sling的方式
將自身與白絞繩做活動式的連接。白絞繩為現場原來就有的繩索,
兩端固定在長廊盡頭與沙洲上,中間因為重量沉入水中並未拉撐。
(二)確保方面的疏失
1.白絞繩的使用:溯溪時遇到現場遺留的繩子、岩釘等裝備,
不可直接當成可信任的系統,除了攻擊手可以稍微借力輔助(例如手拉白絞繩)
以外,最好是使用自己所帶去的裝備做確保。
2.確保繩的拉撐:確保繩應要拉撐於水面上,像本事件中的白絞繩一段沉入水中,
既無法用手拉繩來前進,在沉入水中溺水時也無確保效果,
甚至繩子是否卡在水底岩石中,也無從得知。
3.確保方式的錯誤:還是急流或深潭的確保繩必須可以擺盪或緊急收繩,
不可兩頭固定,確保點與被確保者的相關位置,必須考慮當落水時,
被確保者會因水流沖刷身體,產生很大力量,
此時被確保者若前後都固定在確保繩上,將一共受到三個力量,而動彈不得,
尤其當水流有往下沉降時更危險,應避免在水流的正上游設固定點,
即使架設了也要記得隨時可以拆解的原則。
4.行進順序:在攻擊手未到達對岸確認安全之前,其他人不應該下水。
5.救生衣:應每人必備,為安全的最後防線。
(三)溯溪過深潭時的方式
過深潭時可由三部份來討論,
第一部份為攻擊手,攻擊手為整支隊伍的第一人,
在對於地形全然未知的時候,由全隊技術性與水性最好的一人去克服地形,
除了救生衣一定要穿以外,確保是由在下游的隊友以拉繩的方式(或制動器),
在地形無法克服或者攻擊手出狀況時,做拉回或者放回
(這是指已經架設了一個固定點後)的動作。
第二部分即為其他隊員,在一般情況下最常用的確保方式就是流星法,
共兩條繩索,一條固定繩兩端固定,
過溪的人藉由鉤環與sling將身體與固定繩做活動式的連接;
另一條繩固定在過溪的人的身上,由兩端岸上的人藉著收繩給繩來確保,
發生問題時,通常是由位於下游的人員來做拉回的動作。
而因為有著這條固定繩的緣故,在水流不急的溪谷中,
當救生衣不足的情況下,仍可藉著前進時產生的浮力而不會吃水。
第三部份為最後一人,最後一人通常為上游的人作收繩的動作,
不過在下游沒人確保的情況下,很容易因為水量過急,
造成被固定在水中上下不得的困境,宜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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