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willknow ()
看板MountainClub
標題[提醒] 山難sop-山下
時間Thu Oct 20 00:19:49 2011
山難發生
↓
山上取得收訊後通知留守人
A.告知隊伍情況(人員、意外有無、地點...)
A-1.告知留守人姓名、聯絡電話、隊伍位置
A-2.告知隊伍狀況 a.是否有傷病者,是否有發燒、頭痛、嘔吐、意識、排便及進食情況
b.其餘隊員情形,食物、飲水、燃料
A-3 病症初步判別
A-4.無線電頻道及開機時間、隊伍未來動向
B.隊伍能否自己出來(能自己出來則不需搜救隊)
C.隊伍需不需要物資補給(但能自己出來不表示不需物資補給)
D.無線電頻道及開機時間、隊伍未來動向
------------------------------------------------------------------
留守人得知山難後
↓
聯絡山難部長告知情況並與山難部長評估情況
●留守人工作:
1.負責與山上的聯繫。
2.第一時間通知山難部長、社長
3.和山難部長商討後,通知教官
4.請山難部長召集人力。
註:通知教官與緊急會議順序可依情況不同而改,若為緊急情況應可不必經過緊急會議直
接連絡教官要求直升機
5.通知家長(告知情況,安撫家長)
●山難部長工作:
接獲留守人通知,與留守人攜資料找教官
(無論遲歸或需要支援,一律通知狀況):從教官
這邊視情況報警與聯絡消防署
依山難通訊錄(附6)通知各領隊,在3小時內召開緊急會議,其決定以合議為之。
依據山難會議決議內容,分派任務。
填寫山難事件小隊管制表(附3)、通聯記錄表(附4)
緊急山難會議召開
緊急會議內容:
1.山難事件內容概述、並準備地圖
2.應對方式(評估危險性):a.call民間搜救隊伍
b.自組補給隊
c.登山口後勤
3.分派任務
4.填寫山難事件處理表(附7)
a. 北搜:
中搜:
南搜:
其他
b.採買食物,實際準備出隊,主要目的為補給資源而非搜救。
c.登山口聯絡口主要工作:社會搜救隊並不會主動通知社上情況,因此社上應派遣登山口
聯絡口作為社會搜救隊與社上溝通之平台。
(登山口聯絡至少一名山難部信賴人員)
於山難時間屆滿6小時內,首批人員須出發完畢(無論社上或社會搜救隊),若隊伍於
搜救人員出發前,以其他通訊器材與留守人取得聯繫,得視隊伍狀況延緩搜救行動。緊急
會議決定搜救方式、後勤補給一切業務及報警時間。並完成任務賦予,決定前進指揮所知
位置與通訊方式,及通知家屬等雜項事務。
註:
●教官主要聯絡:
國搜中心(直升機)
教育部校安中心
消防署(不確定地點)/消防局(確定地點)
●山難部聯絡:
民間搜救組織
家長(留守人負責)
指導老師
3.山難檢討會召開(事後)
第二十六條(檢討會議之舉行)
山難檢討會議應於山難狀況結束後一週內,由山難部長召集山難部成員舉行,
進行檢討。並於會後整理資料為一式兩份,除自存外,複本交檔案組存查。
事件描述,含事件過程及處理方式
改進方式
記錄留存(電子檔)
必要時需統整成報告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2.218
推 ching0315:這兩篇SOP可以借轉成大山協嗎? 10/21 22:12
→ uwillknow:可以ㄚ 10/21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