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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metimes 信箱] 作者: cwcheng@csie.nctu.edu.tw (cwcheng) 標題: 山難讀書會記錄_Sep292K 時間: Mon Oct 30 18:35:59 2000 交大登山社2000年九月29日山難讀書會記錄 討論項目: 1. 從前山難案例之研讀 2. 檢討司界蘭溪事件山難處理過程完整性與得失 3. 山難基金之應用方式與合理性 4. 嚮導群對山難事件處理方式程序、章程之研讀與訂定 5. 岩場建立之申請:張先生希望得知吉爾吉斯事件之發生與處理始末 讀書會記錄: - 司界蘭溪事件就隊伍結構、計畫與行程已於領嚮會做過檢討 - 山難之定義為該隊伍無法以本身力量平安下山稱之 - 山難可預防以避免 - 先訂出登山的分級制再討論是否合理 > 健行與縱走可決定難度 > 溯溪與技術攀登則等到有人有意願從事此類活動、並已有此類活動能力時再討論 - 有意於技術攀登者應主動充實所需能力 - 隊伍若有人員不舒服或不認為有能力繼續完成行程時,應提出意見; 領隊有聽取意見與做出決策的義務,隊員有監督領隊決策與行為的義務 - 面對遲歸(完全沒有任何關於此隊伍之消息)的狀況, 以及本社隊伍或社外隊伍發生山難之支援,可分為下列項目討論: > 何種狀況應尋求外援? > 如何尋求外援? > 如何內援 -- 建立山難支援制度 - 對校方: > 若為社上名義出隊,則有義務主動通知教官室與課外活動組 > 若非社上隊伍,則保持緘默 建議: - 社上應是先隊山難狀況的處理作事先推演與程序訂立 包括建立機制、連絡人員等,並加以落實 結論: - 收集案例 (群員與非群員皆可負責) - 各學校的山難處理機制收集與討論(由群員負責) - 本社團對於山難處理機制的制度化 - 前三次讀書會先看案例,作分析與評估;一次兩個案例,預定時間一小時 > 兩個預備群員收集案例與相關資料以提出討論 - 下次會議地點 ED426 -- ※ Origin: 成大土木大地雕塑家 telnet://bbs.civil.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