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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wcheng@csie.nctu.edu.tw (cwcheng)
標題: 山難讀書會記錄_Sep292K
時間: Mon Oct 30 18:35:59 2000
交大登山社2000年九月29日山難讀書會記錄
討論項目:
1. 從前山難案例之研讀
2. 檢討司界蘭溪事件山難處理過程完整性與得失
3. 山難基金之應用方式與合理性
4. 嚮導群對山難事件處理方式程序、章程之研讀與訂定
5. 岩場建立之申請:張先生希望得知吉爾吉斯事件之發生與處理始末
讀書會記錄:
- 司界蘭溪事件就隊伍結構、計畫與行程已於領嚮會做過檢討
- 山難之定義為該隊伍無法以本身力量平安下山稱之
- 山難可預防以避免
- 先訂出登山的分級制再討論是否合理
> 健行與縱走可決定難度
> 溯溪與技術攀登則等到有人有意願從事此類活動、並已有此類活動能力時再討論
- 有意於技術攀登者應主動充實所需能力
- 隊伍若有人員不舒服或不認為有能力繼續完成行程時,應提出意見;
領隊有聽取意見與做出決策的義務,隊員有監督領隊決策與行為的義務
- 面對遲歸(完全沒有任何關於此隊伍之消息)的狀況,
以及本社隊伍或社外隊伍發生山難之支援,可分為下列項目討論:
> 何種狀況應尋求外援?
> 如何尋求外援?
> 如何內援 -- 建立山難支援制度
- 對校方:
> 若為社上名義出隊,則有義務主動通知教官室與課外活動組
> 若非社上隊伍,則保持緘默
建議:
- 社上應是先隊山難狀況的處理作事先推演與程序訂立
包括建立機制、連絡人員等,並加以落實
結論:
- 收集案例 (群員與非群員皆可負責)
- 各學校的山難處理機制收集與討論(由群員負責)
- 本社團對於山難處理機制的制度化
- 前三次讀書會先看案例,作分析與評估;一次兩個案例,預定時間一小時
> 兩個預備群員收集案例與相關資料以提出討論
- 下次會議地點 ED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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