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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蕃薯藤新聞
違反規定進入禁制區,發生危險而求救的民眾,以後要自行負
擔搜救費用。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人
提案的「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增訂使用者付費的條文。
修正條文明定,違反「劃定一定區域範圍,製發臨時通行證,
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或指定道路區間、水域、空域高
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通行」規定,致遭遇危難,
並由災害應變中心搜救而獲救者,「該中心得就搜救所需費用請求
支付之」。
葉宜津指出,過去有許多民眾不聽勸阻執意在颱風天冒險登
山、海邊垂釣、觀浪尋樂,這些自招危難的行為釀成災害,卻得動
用國家資源的救援體系施救,而空警隊直升機、國軍海鷗直升機每
出動一架次,就要花費十幾萬元,最後卻得由全民共同負擔,這極
不合理。因此有必要修法,讓使用者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