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at (我的GOMI回家囉~~~~)
看板mountain
標題不知道這條法令的詳細內容為何??
時間Tue May 14 15:51:39 2002
已限定危險區域或標示!?
不知道政府該如何界定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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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仍登山 搜救費自付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鑑於颱風期間屢有民眾不聽勸阻,仍從事登山、
垂釣、衝浪等危險行為,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
過在「災害防救法」增訂「使用者付費」條文,
未來凡政府已限定危險區域或標示時,民眾仍違
反規定進入,以致遭遇危險,須救難中心搜救並
獲救者,必須支付搜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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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阿扁曾說過
"做什麼 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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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6.7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