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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交大資科精華區 ]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jones), 信區: mountain 標 題: 公開回復對山難救助協會疑問 發信站: StudentSay WebBBS (Tue Mar 18 20:51:06 2003) 來 源: 211.20.182.20 來 源:218.166.101.60 2003/03/18【山難聯網】 Dear all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以下稱本會)的信念是「人助自助」,因此加入的 登山社團是各地區在主管機關登記有案的登山團體或學校社團,與一般各位 所知的"山區山難搜救大隊" 、"山難搜救總隊"或"xx山區急難救助協會" 組織和成員大不同。 本會現分有北、中、南、東四個搜救委員會,除了搜救任務的受理派遣 外,還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會員社團的登山技能、知識、安全等研習活動,並 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各種的山野教育或活動;如全國大會師’山難救助技術研 討會或觀摩會’協助國家公園巡山...等等。 在台灣為何常常會有山難事件傳出?又為何常有登山失蹤後,會有勞師 動眾遍尋不著的現象?實如同Sumshow君言,這跟習慣、常識、技能和社團 等生態有關;也就是說登山社團(尤其是全國性登山社團)給予會員、社會 大眾的印象是什麼?基本的登山安全是否落實到全體會員?是否正確的利用 公帑,對社會、對國民做有效的登山安全宣導,而不是馬虎、敷衍行事。當 然,主事機關鄉愿的態度,也脫離不了關係。 九二一大地震、巴掌溪事件後,大家透過各種媒體,都清楚的知曉什麼 是救難的「黃金的七十二小時」,國家救難工作也透過立法,明確的權責歸 屬予消防署;但山區救難,尤其是失蹤型的山難事件,地區的消防局、大隊 、中隊或小隊卻寧能可派出對山野常識懵懂的替代役男或當地獵戶、山青進 行救援工作或聯絡前述的單位團體熱血參予,但因組織、屬性、訓練與登山 人大異不同,事情自變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出勤與尋獲率自不相等。 失蹤型山難救助的工作,並不同於一般消防救難或道路救難,甚至是大 災害救難;山難救助工作是要依事故人的心理、體能狀況、學習得的登山常 識、技能、經驗的多寡、也要對當地的地形、地貌和氣象做多重的分析和推 演,其中最最重要的是「模擬同理心」。再加上一些同行者和目擊者的資訊 ,由此方能制定出山難搜救計畫,動員人力、物力做最有效果的搜尋(搜尋 技巧容日後為文專題發表)。 但往往本會接到縣消防局「山難事故請求協尋申請表」時,黃金時間皆 都已消失;就以李棟山、基那吉山和石鹿古道等失蹤山難事件來比較,李棟 山、基那吉山接獲通報前往搜尋時,已逾月餘,現場早已是一片狼藉,蛛絲 馬跡皆已蕩然無存。其實,這些事件早在發生的蒞日就已知曉,卻礙於種種 規定的限制,無法立即動員馳援。而石鹿古道事件發生時,是無意間聽聞無 線電中的內容和加上新店山岳會踏查同好的回報,幾經思定立即於事發後第 三日,主動與軍訓處聯繫,而得以救援成功。如等待相同程序通報,一定超 過一週,而學生性命難保。就此案例,略經內部討論,已大致決定,日後主 動派出機動隊協助,救岳友於急難。故於各網版貼出本會第六屆各區委會聯 絡電話(本會今年改選),並暫以與筆者聯繫的方式權充緊急聯絡處。 筆者著此文,實是有感而發,據實發表,絕無對任何團體或個人做怨懟 之詞,如聞者多有得罪還望見諒。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Yes), 信區: mountain 標 題: Re: 公開回復對山難救助協會疑問 發信站: 成大計中BBS (Thu Mar 20 10:47:56 2003) 來 源: bbs.ncku.edu.tw jones60兄這篇文章是容易得罪人的 不過我還是要幫你推一下因為你講的是事實, 小弟也衷心期盼有那麼一天, 我們國家級的搜救系統能有國家級的搜救能力, 我相信成軍不久的他們也正在努力中, 至於林道搜救大隊的事,就留待各位山友公評吧 以下轉載一篇舊文章 發表者 afa 主旨 巴博庫魯搜救經驗 剛剛到太管處的義工留言版瀏覽近兩三天有關搜救無明池山難的留言 對有識之士的無力感感同身受 對部份漫天指責學生的言論實在令人血脈賁張 不過這只是一個公開的版面不能代表什麼 只不過更令人對搜救体系更難理解而已 如果像這次消防局出動的人員也能算是搜救隊的話 下例為多年前參加巴博庫魯林至平事件的親身体驗: 山難公佈後北搜接到請求支援後連夜趕到明池,由林員同夥處得知 大約狀況後和北搜成員及林員家人和警所值班人員等研討並決定次 晨出發時間和確認補給品後在警所二樓過夜 次晨微亮準備出發即看到幾位山青正把一打米酒倒進十公升裝水用 的膠桶裏,並裝進一塊一尺見方五花肉,詢問之下才知係向林員家 屬要求的,家屬七早八早就送來的 裝置妥當後山青么喝走人,大有我這就去帶人下來之勢。派出所內 除了我們之外還有自稱是XXXX救難大隊人員正和家屬交涉,希望家 屬對來增援的吉普車每人支援五百元油料費,當時在場的吉普車絕 對超過五十輛 到堆放補給品處準備裝補給品才發現補給品早被XXXX救難大隊人員 搬運一空,該大隊號稱全台最大搜救單位,吸引大量的火腿族參與 ,目地除了可大方的裝上車機(車用無線電對講機)外,還可成群 結隊,到處看熱鬧。成員眾多,良莠兼收,人多勢眾可接收大部份 國家提供之資源。這是話外,只是令人感嘆官場文化,救難大隊變 成搜括大隊 勉強湊齊補給,和桃岳羅際昱,北岳兼明和及兩位山青依分配搜尋 東札孔溪,循林道上山 林道前一公里,可以行車,只見救難大隊吉普車來來回回奔馳,將 林道當成試車場,向牛叫聲的喇叭嗡嗡作響,比一比看誰的較大聲 林道二公里多一點的岩壁水源處追上先前一小時出發的幾位山青, 正在水源處升火烤肉,口中酒味傳來他們已開始哈酒,當時不悅的 詢問為何如此,得到的答案是:沒辦法,天氣太冷了,不喝點酒不 烤火會冷死云云 當下不管,繼續走,到林道登山口有幾位救難大隊人員在此徘徊, 一問之下才知道部份人士很有心,但沒裝備,上了幾百公尺就不敢 再進去 上升了幾百公尺,登山步道被踐踏得相當凌亂,想尋一點蛛絲馬跡 皆不可得,之後較高處即無此困擾 下札孔溪源頭約一小時候發現新的巧克力包裝紙,用手機發訊求証 是否為林員所帶之糧,結果訊號由救難大隊截收,回報警所前進指 揮部,該大隊人員已搜到林員物品,並加強搜尋中,事後得知該隊 人馬截獲訊息後確有人員增援動作,皆因不耐操,氣力不足退回林 道 當夜札孔溪上游緊急紮營,第二天知有另一批山青由福山進山,已 到東西溪匯流口 近中午,手機傳來福山山青回報,並有先前直昇機為防林員斷糧空 投食物到札孔溪較寬闊處的空投物品有被取用跡象,信心大振,同 時與該批山青取得聯絡,得知我們快到寬谷時,山青一直要我們原 路回去,這裏有他們即可,相當納悶 下午兩點到寬谷,碰到山青,躲在南岸獵寮內烤火休息,幾乎人手 一枝長管獵槍,曰:防狗熊用,騙鬼 過溪,在北岸發現空投泡麵箱, 一側被喫齒動物咬破,留下被咬 破碗麵幾碗,其餘皆被取走,此時為何要我們原路回去的真相大白 第三天回家後對相關的救援体係相當困惑與失望,還好林員於受困 十二天後自行由塔曼溪脫困,檢回大命一條 這些為該趟搜救行動的吐血處,所以不要太相信登山界外的救援体 系 恕刪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jones), 信區: mountain 標 題: 續答覆:對於山難救助協會的疑問 發信站: StudentSay WebBBS (Thu Mar 20 11:36:01 2003) 來 源: 211.20.182.20 作者 jones 寫入 2003/3/19 下午 02:01:33 Dear ㄚ雪姊妹: 謝謝您的問題與回應;前篇文章曾提到山難搜救作業的計畫書制定所需要 參考的因素有哪些。當然,筆者也不諱言地說-除了確定知曉的事故地點和 事故人的傷害程度,救援成功率可近100%外,失蹤型的山難尋獲率業已達70% 弱。要達到這個水準,社團會員也必須要有正確的通報程序。 (各區委員會責任區域簡述於後) 活動前各社團除自設留守中心和聯絡人外,應與各區委員會聯絡,請其代為 就近區域留守中心。 北區搜救委員會 (新竹縣以北含宜蘭縣) 永和市永和路一段218號3樓 (02)22328586 中區搜救委員會 (苗栗縣以南、嘉義縣以北,支援花蓮縣)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602巷9號 (04)7240783 南區搜救委員會 (台南縣以南、屏東縣以北含台東縣) 台南市裕忠一街50號 (06)3314223 東區搜救委員會 (花蓮縣境內,支援台東縣和宜蘭縣) 花蓮市中華路19號 (03)8357322,8539345 網路:http://www.bbs99.com 台灣山岳全國連線版、岳人塗鴉版〔山難聯網〕 E-mail:[email protected] 或f [email protected] 24小時看守專線:0953313164 聯絡人:陳 孔 為 *萬一事故發生,立即按以下程序通報: 1.與山下區域留守中心聯絡,請求就近馳援。 2.事故社團通報本身聯絡人外,聯絡人應立即通報所屬區委員會,協調救援事宜。 3.失蹤超過24小時時,應委請區委員會向警方報(備)案,已便與警消協調搜救工作。 *通報時應述明: 1.報案人所屬社團和姓名、聯絡電話。 2.事故人姓名、衣著、個性特徵、登山習慣、所攜裝備。 3.最後目擊地點(最好有地圖座標)。 4.推估事故的狀況。 (一級:生病稍影響行動能力。 二級:外傷稍影響行動能力,如扭傷。 三級:明顯外傷、重病有行動障礙,如骨折、內臟大出血、盲腸炎、高山病等。 四級:頭部、頸椎或腰椎受傷或重病昏迷不醒。五級:狀況不明,如失蹤。) 本會搜救程序:(北區搜救委員會為例) 1.按報案人所述明的事項,填寫救援資料卡。 2.立即向所屬登山社團和參加活動成員家人求證。 3.立即成立搜救中心,並於四小時之內完成機動隊組成出發。 4.六小時之內完成補給隊出發並完成前進指揮所建立。 5.十二小時內完成第二支援搜救隊,待命出發或至前進指揮所待命。 6.二十四小時向協會呈報案情、進度,並向警方報案,與警消協調完成搜救計畫。 7.本會搜索任務以三日為一個階段單元,以十五日為原則。 期間每日填報搜救日誌和隔日計畫進度。 以上是代Sumshow答覆,未盡事項另予補充。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Coke), 信區: mountain 標 題: Re: 公開回復對山難救助協會疑問 發信站: 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Thu Mar 20 23:52:34 2003) 轉信站: cis_nctu!news.cis.nctu!news.cs.nthu!maple 抱歉,也讓小弟在此插句話吧 前年我同事小弟不慎失足落水 警方到場後馬上通知了縣市的救難大隊協助搜尋 不幸找到時人已經往生 數隔多日後的一個夜晚 五位當日協助救援的民間救難大隊人員 酒氣沖天的到他家裡索取五萬元的救援費 說是器材使用費 所以我實在不清楚他們是義工還是營利團體 據說高速公路幫助警察處理車禍拖吊車子的救援大隊也是這樣 國家每年表揚還補助這些團體幹嘛啊 -- ※ Origin: 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 ◆ From: 218-173-161-120.HINET-IP.hinet.net -- 「我們都很努力地讓我們的動作看起來很優美、更流暢、控制力更強, 在我們心中有一個理想的風格,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 光是登頂是不夠的,要達到這種完美的境界才重要」。 --Francois Legrand ,1995, for mag.R&C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2.40.109] > -------------------------------------------------------------------------- < 作者: sometimes (sometimes) 看板: mountain 標題: Re: [轉錄]公開回復對山難救助協會疑問 時間: Mon Mar 24 19:10:33 2003 一個登山社團需謹記的箴言: "要靠自己的手把同伴帶下山" __ 不管其它的搜救系統如何可靠, 自己社上的搜救隊一定要第一個出發. -- 不必要求完美,只要開始。。。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