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bo (星空下在大便)
看板mountain
標題新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從6月1日強制執行
時間Wed Mar 14 11:36:59 2001
《酒後駕車》
1)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台幣15,000元~60,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駕
照一年。若拒絕接受檢測者,處新台幣60,000元罰鍰。
2)若酒後駕車肇事使人受傷者,將吊扣駕照二年,使人重傷或死亡者,將吊銷駕照,
並終身不得再考領。
3)吊扣期間再犯,處新台幣60,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集體飆車》
1)除了將處新台幣30,000元~90,000元以下罰鍰外,還要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當
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吊扣該車輛牌照三個月,若經吊扣牌照車輛再次飆車,則沒
入該車輛。
2)若未滿18歲之青少年騎乘汽機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同時接受道
路交通安全講習,警察機關將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汽機車注意事項》
1)凡於開車或騎機車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汽車將處新台幣
3,000元、機車將處新台幣1,000元罰鍰。
2)汽車駕駛人不能將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違者將處駕
駛人新台幣1,000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客車車上乘載幼童時,
須將幼童安置於安全座椅上,否則將罰500元罰鍰。
3)駕駛汽車時,汽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應繫安全帶,違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罰
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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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昨天沒過完,不知道今天會不會是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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