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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態與人文風情攝影活動 【第七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及圖片徵選活動簡章】 一、目  的:增進社會大眾對國家公園的認識與瞭解,提高全民對生態保育活動的參與 ,延攬太魯閣園區具代表性的四季自然景觀、野生動物及人文風情圖片等。 二、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參加對象:國內愛好攝影及關懷人文與自然人士。 四、作品主題:以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山川地景、四季氣象、野生動物、植物等自然 生態景觀及人文風情為主題。 徵選主題:以哺乳動物、人文風情(泰雅族、太魯閣的自然與歷史老照片)及具特殊性 或代表性的四季地景(須使用120規格以上正片拍攝)。 五、活動類別:A攝影比賽、B圖片徵選。 六、作品規格:一律使用正片拍攝,沖印成五X七吋照片並與原片一同寄往參賽。 A攝影比賽:正片規格不限。 B圖片徵選: 1.哺乳動物:正片規格不限。 2.人文風情:正片規格不限。黑白老照片可以八X十吋照片為原片。 3.四季地景:以120規格以上正片為限。 七、收件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止。 (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址: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課電話:(03)8621100-6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二九一號(郵遞區號972) ※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註明【參加攝影比賽】或【參加圖片徵選】。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者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 九、洽詢電話:(03)8621100-6轉278王小姐 十、作品評選:聘請攝影專家及管理處相關人員於八十九年三月底評選。 十一、獎勵: A攝影比賽: 「優選」三名,各得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十名,各得獎金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入選」二十名,各得獎金參仟元及獎狀乙紙。 (以上獎金得扣百分之十五的所得稅) B圖片徵選:依作品的規格、品質及適用性評定,入選給付稿酬以每張金額貳仟參佰元 -陸仟玖佰元為原則。 (稿酬逾陸仟元時,視實際金額將預扣百分之六的所得稅) ※比賽、徵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適用時獎項得從缺。優選作品每人限得一件。以上開得獎 作品製作成紀念品首版時得申領乙份。 十二、揭曉日期:八十九年四月以新聞稿發佈於各大報及刊登於太魯閣風月訊,並以專函 通知得獎者。 十三、展覽:得獎作品八十九年五月起將於太魯閣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展出。 十四、退件:參選作品凡經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未得獎作品如需退件,請附 掛號回郵信封(五X七吋以上),並寫明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電話,訂於八十 九年四月底前以掛號郵寄退件。 ※親自送件者如逾四月三十日未領取時,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十五、附則: (一)連作以及格放作品不收。 (二)比賽及參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 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及獎金繳回,獎項不 遞補。 (三)參賽及參選人同意其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於評選得獎時讓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合約書」。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 用。 (四)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或徵選,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所 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就前述得獎作品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 獎金及獎狀。 (五)參賽、徵選作品每人各以十件為限,如超過十件得由主辦單位任選十件參選,作者不 得異議。 (六)對收件時完好的參賽、徵選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 損壞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七)每件作品均需浮貼參賽或徵選表格,並詳實填寫。(如附表,不足請自行影印) (八)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及徵選簡章之各項規定。 大家有興趣的人可以到國家公園網站上去下載報名表ㄛ~~ -- 通過考驗唯一的方法 就是面對考驗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6.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