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tw.news.yahoo.com/2002/05/22/technology/udn/3251600.html
美通過法案 亂發垃圾郵件 罰錢!
【記者 陳芝宇/台北報導】
亂發垃圾電子郵件,在美國恐會吃上官司!美國參議院商業委員會上周五通過
一項限制垃圾郵件的法案,亂發垃圾郵件的個人或組織,最高可處以每封郵件
十萬美金至五十萬美金不等的罰鍰,法案並要求廣告信必須在郵件中附註回函
地址,讓網友有權拒絕收信。
美國目前已有二十州實施反垃圾郵件法,參議院之所以跟進,和美國幅員廣大
的地理環境有關。據指出,美國面積大,住在鄉村的民眾使用網際網路常得支
付高額長途電話費,而太多美國商人利用電子郵件做廣告,讓民眾收信、刪信
的動作浪費時間、金錢。蒙大拿州參議員柯拉德表示,任何企業、個人用戶的
電子郵件信箱中,都充斥了廣告信、色情網站宣傳等大量垃圾郵件,他相信參
議院通過這項法案能造成嚇阻效果。
而為了讓ISP業者方便過濾垃圾郵件,參議院通過的法案中也明文要求業者在
廣告信中註明回函地址,以便網友拒絕再收廣告信。至於什麼程度才構成「亂
發」郵件?哪些郵件的內容會被判定為「垃圾」?法案將進一步釐清。另外,
參議院也通過一項法案,未來美國任何企業、個人都不許透過非法途徑取得他
人電子郵件地址、發送垃圾郵件,在網路上相當普遍的「轉賣」E-mail行為將
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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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很努力地讓我們的動作看起來很優美、更流暢、控制力更強,
在我們心中有一個理想的風格,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
光是登頂是不夠的,要達到這種完美的境界才重要」。
--Francois Legrand ,1995, for mag.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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