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嚮會
日期:92年2月21日 地點:機械系館二樓
出席嚮導:邢金良、鄭中憲、王俊翔、劉信佑
一、寒假隊伍檢討:
1、大眾化關山:1/18~1/20 嚮導:邢金良 領隊:謝雅婷
a、新生體力要多注意。
b、關於走錯路之事:須加強行前會,以及對行程記錄的熟悉度,隊伍行進應該
由領、嚮或幹部不可離最前面的新生太遠。
c、隊伍須適時收隊。
2、松雨蓬萊:2/7~2/10 嚮導:劉信佑 領隊:張家瑋
a、新生整體表現不錯,在打包方面可加強
3、內本廘古道:2/7~2/15 嚮導:邢金良 領隊:林怡慧
a、隊伍前後拉太長時,應即時收隊,或約好收隊地點。
b、若有分頭探路,領、嚮應掌握探路者動向,做好溝通與聯繫,以免隊伍分散。
c、尋找營地紮營的時間可提早一些。
二、修改「參加社外登山活動規定」:
關於私登:野外活動的從事有其風險存在,需要周全而完善的事前準備計畫作為基礎,
以進行路線的瞭解、成員的訓練、可能風險的防範,因此山協本身不論在教育或培養
一位成熟的嚮導群員,皆告知以嚴謹的山難防治觀念,企求每支隊伍的成功與安全;
那麼完整的出隊流程,紮實的行前準備到嚴謹的審核評估,皆為社團內公認是山野出
隊所必要的構成,且在山難發生後之波及成本絕對超乎想像,在預防甚於治療的前提
下,社團並不認為沒有合乎社團認可出隊程序的私登行為能有完善的審核與留守體系
可以減少山難發生的機率以及降低成本,因此長久以來在能力範圍內一直堅持私登行
為是需要規範的。
而在嚮導群成員參與領隊及嚮導為由社外成員擔任之社外隊伍方面,則由於該社外隊
伍之責任歸屬並不在社團承擔範圍內,僅要求嚮導群成員需對該隊伍有一定的瞭解
認知,因此必須針對該隊伍內容提交路線計畫書予山防組長報備,此限制是身為嚮導
群成員該有的認知。
因此本次嚮會決議以下聲明:
1、嚮導群成員不可未經出隊程序,逕自進行山野活動。
2、領隊及嚮導由非成大山協嚮導群成員擔任之隊伍屬社外隊伍。如欲參與社外隊伍,
需於出發前,繳交計畫書予山防組長,進行報備。計畫書內容應包括1.路線
2.領嚮3.成員4.留守計畫5.其他
3、若有違反情事,則依據成大山協嚮導群組織法第十六條第三款,經嚮導群員表決額
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進行處分。
三、幹考模式之修定:
筆試:
參加資格:符合嚮導群人員晉升細則第二章 ,第四條 之規定,並於嚮會前三日
繳交「提昇幹部申請書」予群長
科目:山難防救、山野常識、行政、裝備
考試時間:2小時
各科及格分數:85分
備註:及格科目皆承認,下次再來者不用重考
口試:
參加資格:筆試四科皆及格
科目:山難防救、山野常識
四、幹訓、教學課程:
1、檢討社上爐具、帳棚教學課程之成效不彰,原因在於大班教學無法做細部講解,
大部分新生於上課時只是用眼睛看而無實際操作,諸如此類技巧性重於觀念性的
課程,宜採一對一或一對二教學,以提昇教學品質。
2、教學組配合每學期之社團發展之主要方向,進行課程安排。
3、本學期因春假太短故不開幹訓隊伍。
4、帶新生方式仍以出隊為最佳。
五、期初、中、末大眾化:
期初:三月二十二、二十三。七彩六順。
期中不開、期未待議。
六、臨時動議:
1、路標之費用動用社費,此等會務會議再討論是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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