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tsuisi (freefall)》之銘言:
: 哪些人應該受成大山協管轄? 嚮導群員?隊員?社員?
根據社團法規,隊員以上.
: 嚮導群(幹部群)的權力又能有多大?
: 你舉的例子很適當,
: 如果mitsuisi畢業前在社上出了一支隊伍,人員結構良好,那當然也沒差
我前一篇的重點之一在這, 準備充足的私約或是獨登
可以是安全的.
: 但是如果結構不好,m君在畢業前的隊伍肯定會被幹會擋下來...
: 但是畢業後不關社上的事情,所以隊伍還是會出發
: 所以社上出隊與私自出隊的危險性,平均而言差很多..
: 社上需負責的理由 是因為它的審核機制把關在先。
但是這建立於人家有讓你審核的義務與否?
我朋友他們春假要去爬山,成大學生,不是社員,
你如何阻止?立足點在哪?如何切割這個身份?
: 山防的觀念 應首重事前預防 事後搜救也僅止於盡盡人事而已
: 對於私約的隊伍社上的確無審核權(審核,我覺得應該叫做責任而非權力)
: 但是 一個好的社團應該要有約束自己社團成員的能力
: 今天法律容許一個人獨登,那我們又為何死守著出隊人數下限呢?
: 不管外在環境如何改變,有些如果我們認為是對的觀念,就應該把持住不是嗎?
的確,先不論獨登是否是不好的觀念,我們的山防課仍然是教
你所謂好的觀念,但是我的立論是在,我有責任告訴他利害關係,
但是無法阻止他,因為我沒有權利.
: 至於私登禁止使用成大山協名義的問題..
: 這在之前的霧頭比魯事件已經討論過了,你可以去找找舊山防資料
: 一群社上成員私登(約)出事了,絕對不是你說:不是用"成大山協"名義..
: 別人就會買單的。
: 至少學校不會,它一定會質問社長,你們社團怎麼教的?
這個部份,並不認為要別人買單與否,而是法理上站不佔的住腳?
否則判斷都必須考慮外在的壓力,而失去了下這個決定的邏輯,
當今天我們覺得老師或是學校官僚的時候,我們又為什麼要重複
這樣的迴圈呢,回到那個問題,成大學生爬山是否一定要跟成大登
山社扯上關係?
: ---
: m君今天出事了,感謝你基於友情來相救..
: 但是好朋友不是應該在我傻傻的一個人執意要上山前,痛罵我一頓嗎?
: 甚至撕破臉也要阻止我上山阿~
簽名檔之後另闢一章,如果好朋友說這是他的夢想?
我又該如何,而且如果m君你要去,那我也不會擋你,
只是基於信任你的準備,
而這也是我所謂的不處置, 事前我有告知利害關係的責任
但是我卻沒有阻止你的力量(不論法律或是心理上)
如果你準備充足讓我信任你安全,那其實沒有差別
但是如果你準備不足,讓我不信任你,那心裡上就像你不認同
某個登山社團的爬山規定,可能漸漸少交集.也只是讓人可惜,
同時可能變成教材之一
說了這麼多,不知道有沒有讓討論比較清晰,但是我們的立論
感覺就是在不同的面向,你面對著社團的審核如何可以
完善的兼顧社員山野活動安全,我卻跟你說,其實我們是沒有
能力也沒有權利.一切必須建立於是否互相信任認同上,
也就是他願意遵守社團規則,才可以開始你討論的主題.
但我們無法強迫他認同.
倒不是說討論沒有意義,只是其他利害相關的人沒發表意見
那m君我們還是把想法說ㄧ說,然後攀岩聊天喝茶去吧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6.14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