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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八十八學年度全校攝影比賽 一、宗旨:促進全校教職員及學生對攝影藝術創作的興趣及提昇攝影水準。 二、參加資格:國立成功大學全校教職員及學生。 三、攝影題材:不限,惟因作品內容或版權所引發之一切責任,由參賽者自行 負責。 四、規定事項: 1. 此次比賽,分「黑白」及「彩色」兩組。 2.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及參賽者為限。 3. 參賽作品規格為5x7英吋,作品不得裝裱、加色、畫線。 4. 參賽作品每人每組最多十張。 五、作品收件:民國89年4月10-25日每週一至週五18:30-21:30於成大活動 中心地下室攝影社辦收件。 六、作品評審:於民國89年4月27日19:30,活動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由 名攝影師公開評審。 七、獎勵:每組各選出特優1名、優選4名、佳作10名、入選20名,各發出獎 狀及獎品以玆鼓勵。 八、作品展覽:民國89年5月1-7日09:00-21:00於成功前廳展出, 並於5月1日18:30舉行開幕茶會並公開頒獎。 九、附則: 1. 來件請在收件時間內親自交給值班幹部。 2. 主辦單位應善盡保管之義務及責任,若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致損失者, 恕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3. 參賽表內各項資料務必據實詳填。 4.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使用權,不另計稿費及模特兒費用。 5. 凡得獎作品於評審後如經人檢舉有違比賽規章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 6. 凡取消得獎資格者,其所遺之獎位不于遞補,所頒之獎牌、獎狀應予追回, 不得異議。 7. 未得獎之作品欲退回者,請於評審後至5月31日止親自至攝影社社辦領回, 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任。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者,得報奉核定後修訂、補充之。 9.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比賽參賽表請至攝影社辦領取,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攝影社: 攝影社社辦每週一至週五1830-2130均有人值班, BBS Board:成大夢之大地bbs.ccns.ncku.edu.tw/PhotoClub Board。 -- ※ Origin: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bbs.ccns.ncku.edu.tw> ◆ From: robbie28.v1.dorm.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