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留言板上的想法 說真的 mp3事件實在讓人意外
本來在跟同學談論時還在想 檢方真幸運找到了既有知名度的國立又
出了名容易悶不吭聲息事寧人的乖寶寶搖籃成大開刀 沒想到居然這
次的群眾關心能延續到現在 真的值得試著去不要冷漠
也覺得 要就地探討mp3合法與否好像在理性面或現實面都還有爭議
熱情之餘 可以多了解後再決定立場
並趁此事件的機會思考資訊數位化後的傳播價值與定位
而個人是非常不能接受這次檢警大舉進入校園的動作與態度
這一點,校方立場是如果你有正確法律常識且不持有非法情事
與證據,也不怕不利的搜索,照這麼講,就算我電腦都合法裡面
也沒MP3,沒事待在宿舍研究室裡也得承擔隨時會有人持搜索票
進來翻東翻西的事實嘍!因為有人說我有嫌疑,真是....
說老實話 我不知道這樣的威脅與不安之產生其問題發生的機制在哪一點
但檢察官在搜索時必須保護當事人及秘密的前提下居然帶著新聞記者一起
搜查也讓人匪夷所思
而學校 以下是生輔組事後的公告 雖然官方單位本來就立場有限可以體諒
不過看到這樣的文字還是讓人頗.... 我所說的感覺大家看完應該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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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到校辦案」之省思
鑒於昨(十一)日本市陳檢察官率領數位刑警到本校勝一舍查察同學
違法架設網站或下載、拷貝檔案(如電影、音樂、圖片等)之事件,因有
違反著作權法之嫌,致十幾位同學電腦主機被當場扣押,以後將被偵辦
,本組特再次呼籲同學:
一、請同學務必遵照本校計網中心暨台灣學術網路之一切規範,以免觸法。
二、雖然下載或拷貝檔案,一般習以為常,但事實上是侵權行為,故若已
有此行為者,請儘速將之刪除,以免再查時,再遭處分。
三、諸多同學對此事件頗有微詞,實是對法律之認識不足,故亦不足為侵
權行為合理化之藉口,籲請同學除尊重司法機關依法辦案外,並端正
行為自負責任。
生活輔導組 啟
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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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有關現場的報導 內容有些小錯誤 如時間搞錯
其試圖重建現場的描述還是讓觀者冒汗 如果自己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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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5 中國時報
警察「夜襲」一小時後 檢察官才到場
【陳美文/調查採訪】成大學生會為釐清事實,昨天對十四位被搜索的學生進
行重建現場,同學們錯愕、質疑的情緒依舊翻騰,既擔心傳訊等案情發展,也
沒心情面對下週起密集的期中考。
成大學生會長姜星狄表示,十一日刑事警察及檢察官大肆搜索學生宿舍之後,
學生會就逐一針對勝一宿舍一樓及二樓,八間被刑事警察及檢察官搜過房間裡
的十四位同學,進行訪查。
被搜索學生回憶當天的情形:
約十一時三十分:
宿舍管理員陪同刑警、生活輔導組人員,突然出現在勝一舍寢室內,一位正在
睡覺的學生還來不及回神,刑警就問他可不可以看看他的電腦。
學生第一時間裡只看到宿舍管理員,直覺上以為是校方的人,不以為意,允諾同
行的人員察看。事後才知道原來是警察闖入宿舍調查,大吃一驚,也覺得莫名其妙。
接著警察立即轉往第二間寢室盤查,當時有四位同學在房間裡,二位在睡覺、二位
正在玩電腦。
玩電腦的其中一位同學,原本就不是住這間寢室,但他看苗頭不對,在警察到來時旋
即離去,警察上前盤問學生電腦裡是否有MP3檔案,並要求學生秀出MP3檔案。
同學雖感驚訝,但還是乖乖行事。
該名刑警同時打開了另外一位不在寢室內同學的電腦,前前後後在第二間寢室
裡待了近半小時,才打電話給檢察官。
據同學轉述,檢察官到宿舍時,時間已約近十二點三十分。
換言之,刑警與檢察官前後到來的時間差將近一小時,學生諮詢法律顧問,
對這將近一小時的時間提出強烈質疑,質疑刑警在沒有搜索票、也沒有檢察官陪
同的狀況下,憑什麼逕自闖入學生宿舍盤查?
姜星狄表示,刑警及檢察官前前後後總共搜索了八間房間、十八部電腦、十四
位同學,其中有一間寢室,學生都不在,有的同學被搜索時正好在睡覺、有的去上課
、有的在寢室內念書準備期中考。
十二時卅分之後:
檢察官及刑警總共帶走十四部電腦,有的同學回到寢室後發現電腦不見了,
錯愕不已,四處打聽究竟發生什麼事。
刑警及檢察官抽查勝一舍一樓及二樓寢室的同時,學校網站上也奔相走告,
傳言四處流竄,校園裡不斷訛傳勝八、光二、光一宿舍都被抽查,還有人說,勝一
只是一個開端,勝一之後,還將有第二波。
有人在學校網站上呼籲同學,趕緊「整理檔案」、拆硬碟;也有同學擔心女生宿
舍如果被抄的話,女生大部分不會拆電腦、又搬不動,不知道需不需要幫忙?又有
人擔心,萬一刑警及檢察官正在抄女生宿舍,遠水又怎救得了近火?
校園裡風聲鶴唳,人人自危,有同學建議將電腦隨身攜帶,有人建議將電腦藏在
衣櫥裡,有的趕緊通知其他學校的親朋好友趕緊「逃難」,網路上傳出成大只是一
個開端,檢察官將陸續突擊其他學校。
成大學生的恐慌,陸續在校際間擴散,據傳被抄的十四位學生,有人不知所措、泣
不成聲,擁有MP3檔案的同學感同身受。
學生會見事態嚴重,趕緊向校方及刑警求證,當天只查勝一,乃在網路上向同學公
告,證實檢察官及刑警已經離開校園,不會再有下一波突擊,但同學還是有如驚弓
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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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一些相關資料
這次事件的專網
http://140.116.132.37/saveNCKU/index.htm
某些t恤的設計實在很有趣
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special/mp3/main.htm
中時雖然一開始報導偏差 但這專題網站內容還算豐富中肯
就這樣 希望提供大家思考身邊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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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4 中國時報
Napster.成大.法官
【文/南方朔】台南地檢署根據匿名檢舉函,認為許多成大學生從網上下載音樂檔案,涉及侵害著作權,因而大舉進入成大學生宿舍搜索,並查扣電腦十多部。地檢署的做法,予
人的評價,套用美國唱片業鉅子ThomasMidd-ehoff的說法,乃是;「將下載音樂的使用者視為犯罪。這真是瘋了!」
任何人都知道,一項科技的發展,經常都會衝擊到原有的權利義務等道德及法律的邊界。因此,在西方,對於這種科技所造成的邊界衝擊,從來都能以正面的方式予以回應,而不
會根據舊觀念,將衝擊期間由於邊界混亂而造成的某些不欲現象「犯罪化」。西方的科學與文化所以能長期領先世界,這種不讓創造者挫折態度,實在居功至偉。
就以音樂著作權問題為例,錄音機和廣播電台普及都造成極大影響,但最後無論音樂業者和新的電台業者,都能體會到新的錄音機和電台,它其實是對音樂業者有益而不必然有害
的新夥伴,這樣的共識使它們經由合作與妥協,終於解決了當時的摩擦,大家都獲其利。如果人家的檢察官也衝進有錄音機的家庭搜索,誰知道會出現什麼後果。
再以過去這段時間喧騰一時的Napster案為例,它的使用者已多達六千萬以上,可從來沒聽說過有檢察官去抓違反著作權的案例。反而是由於Napster案的出現,許多法界大老都能
根據實證研究,替Napster可能對音樂產業的幫助,提出雄辯的觀察與分析。BMG老闆Thomas
Middelhoff甚至出資六千萬美元協助Napster。他說:「將Napster六千多萬使用者視為罪犯,這真是瘋了。我們應當做的,乃是將這些人的多數,轉化到合法,有利潤的,付費的音
樂社區中。」由於Napster的衝擊,其他音樂業者的另外兩個網站Music Net、Duet都在最近出現。在整個Napster案裡,別說使用者未被視為犯罪,甚至它的創立者Shawn
Fanning儘管極有爭議,至多也只被視為灰色人物,離「犯罪」有極遠的距離。他如果生在台灣,怕不早就關進了監牢。
因此,由美國的Napster案與台灣的成大案,實在可以看出兩個社會的對比性。
美國鼓勵創造,創造者當然有可能製造出一堆棘手的問題,也會混亂了原有的道德與法律邊界。這些問題會讓社會自己去蠕動解決。在上游沒有解決前,大家不會隨便將下游問題
視為犯罪。美國成為創造大國,原因在此。
但在我們社會裡,卻一切因循守舊。對問題從不做深入的研究,上游沒有搞定前即取締下游。這是個壓抑創造的社會,我們之所以一直代工抄襲,其實都是有著深層原因的。
(本文作者為文化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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