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跟海報一樣 洽劉先生辦理
關於學校單位旗幟的問題 星期三主席團會議
會向學務長反應
2000年社研會 活動手冊 第40頁
三.懸掛宣傳旗幟部分
1.雲平大樓至大學路光復校區門口的大道兩側,不得懸掛宣傳廣告物,
如:紅布條.連張懸掛式海報等
2.校園內各大道水銀燈桿上的旗座,如欲插置宣傳旗幟,亦應辦理申請同意手續
每次同一類型活動之旗幟插置於燈桿上亦不得連續插置應間隔一支燈桿為原則
俾使同時辦理活動之其他社團能公平享有插置旗幟宣傳之機會
3.各系或系學會辦理活動於系管四周懸掛旗幟 紅布條或海報 應經該系所主管同意
並請知會課外活動組備查
4.本校各社團辦理活動 懸掛宣傳旗幟僅限於活動中心前廣場與活動地點
其餘場所一律不得懸掛
5.宣傳旗幟於活動前一週方準懸掛 並於活動結束後三天內自行拆除
6.如未遵守上述規定 課指組得派員強制拆除並將系會或社團負責人
簽請校方依有關規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