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公認的原則,可以減少高山病發生,但不是絕對有效,因為絕對的海拔高度仍
然是重要因素。
1.2500-3000m間一定要過夜。
2.超過3000m後的每一個營地不可高過前一晚300m(也許第一個以400m為限)。
3.超過3000m後的第一個營地最好連住兩晚。
4.超過3000m後每星期至少有2至3次過夜處不增加高度。
另外,前面提過的六小時之內回到較低海拔的快攻不會發生高山病。白天爬高一點,
晚上睡低一點也是高度適應的好方法。
最近才爬過高山,高度適應的效果可以持續多久?可以不遵守上述的原則嗎?
有論文指出,回到低海拔八天之內再回高海拔其高度適應效果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