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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些公認的原則,可以減少高山病發生,但不是絕對有效,因為絕對的海拔高度仍 然是重要因素。 1.2500-3000m間一定要過夜。 2.超過3000m後的每一個營地不可高過前一晚300m(也許第一個以400m為限)。 3.超過3000m後的第一個營地最好連住兩晚。 4.超過3000m後每星期至少有2至3次過夜處不增加高度。 另外,前面提過的六小時之內回到較低海拔的快攻不會發生高山病。白天爬高一點, 晚上睡低一點也是高度適應的好方法。 最近才爬過高山,高度適應的效果可以持續多久?可以不遵守上述的原則嗎? 有論文指出,回到低海拔八天之內再回高海拔其高度適應效果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