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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山協行政組織法 第一章 前言 第 一 條 本法依成大山協組織章程第十六條擬定,提交會務會議表決,自公布 日起開使實行。 第二章 會長 第 二 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任期一學期,連選得連任。 第 三 條 會長之職責: 一. 對外代表本會。 二. 任命副會長與各工作組組長。 三. 綜理會務並監督各組行事。 四. 負則會員大會,會務會議,組隊長會議之召集。 五. 指定各項臨時委員會之召集人,並監督七其行事。 六. 列席嚮導會議。 第 四 條 會長之產生: 凡本會會員入會一年以上,具有本會嚮導群幹部資格,曾任工作組組 長,得由幹部五人連署為本會會長候選人,經會務會議出席人員過半 數通過為本會會長。如候選人僅一人則得票須超過三分之二。 第 五 條 會長之罷免: 由幹部十人連署提交會務會議經出席人員四分之三表決通過,使得罷 免。 第三章 會務工作職責 第 六 條 本會會長下設副會長及活動、資料、技推、裝備、編輯、總務、庶務、 康樂、攝影、宣傳、報名、公關等工作組。 第 七 條 各工作組設組長一名,由會長任命;組員若干名,由組長自行委任。 第 八 條 副會長之職責: 一、協助會長綜理會務。 二、負責計錄會長召開之各項會議。 三、整理會史資料。 四、會長因故不能視事時,代理會長之職。 第 九 條 活動組之職責: 一、關於學期各項活動之草擬編排及監督執行。 二、向學校申請活動與洽借活動場地。 三、申請各種經費之補助。 四、甲種入山證與各類公函之申請。 五、要請專家學者做專題講座。 第 十 條 資料組之職責: 一、關於山野活動資料之搜集、整理、保管事項。 二、本會圖書及山岳地圖之蒐集、整理、保管、借閱事項。 第十一條 技推組之職責: 一、負責本會岩雪攀登技術之提升。 二、協助嚮導群舉辦之岩訓、雪訓、溯溪等訓練活動。 三、本會技術裝備之保管、維護、出借事項。 第十二條 裝備組之職責: 一、本會山野器材之保管、維護、出借之事項。 二、介紹各種登山器材之使用與維護。 第十三條 編輯組之職責: 一、本會每學期二次"山協通訊"之出版。 二、本會會刊之編輯。 三、關於編輯人員之培育。 第十四條 總務組之職責: 本會一切經費之管理。 第十五條 庶務組之職責: 一、山協辦公室環境整潔之維護。 二、嚮導群制服之製作。 三、交接儀式之負責。 四、山協其它雜務及雜事之處理。 第十六條 康樂組之職責: 一、舉辦送舊與各項聯誼活動。 二、山歌蒐集與教唱。 三、高山笑話之蒐集與教導。 四、負責本會野外活動之康樂節目。 五、團康人才之培育。 第十七條 攝影組之職責: 一、本會各項活動攝影事項之安排。 二、本會幻燈片之蒐集、整理、保管,並舉辦全校性幻燈片展。 三、本會幻燈機之保管與出借。 第十八條 宣傳組之職責: 一、本會活動宣傳海報之製作與張貼。 二、各種美工事項。 三、美工人才之培育。 第十九條 報名組之職責: 一、辦理會員入會、返會登記事項。 二、整理會員資料。 三、本會刊務與活動通告對校內之分發。 第二十條 公關組之職責: 一、維持與畢業校友(OB)之聯繫並每年主辦OB聯誼活動。 二、本會刊物與活動通告對外分發。 三、與其他社團之聯絡。 第四章 會議 第一節 組對長會議 第 一 條 組隊長會議由會長、副會長、各工作組組長、各嚮導隊隊長、嚮導群 長與山防組長組成。 第 二 條 組隊長會議由會長定期召開。 第 三 條 組隊長會議之職責: 一、工作進度報告。 二、協調、溝通社務工作。 第二節 會務會議 第 一 條 會務會議由會長召開,由所有嚮導群人員組成。 第 二 條 會務會議需有二分之一以上嚮導群成員出席始得開會。 第 三 條 會務會議之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 二、擬訂或修改本會法規。 三、選舉及罷免會長。 四、表決會長所提出之彈劾案。 五、擬訂、修改、監督各項會務工作及進行。 六、成立各種專案委員會。 七、公布嚮導會議決議。 八、監督本會巨額經費支出。 第三節 開會流程表: 1. 開會目的(簡介) 2. 各組報告 3. 討論事項 A............ B............ C............ 4. 專案討論 5. 臨時動議 6. 散會 第 五 章 附則 第 一 條 本法之修改須經幹部五人以上連署以書面提交會務會議,經會務會議 表決額數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使得修改,自公部日起實施。 第 二 條 本法之解釋由嚮導會議為之。 -- 我達達的馬蹄....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上線處:[140.115.6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