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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metimes 信箱] 發信人: NTU@cis_nctu (我愛台灣), 信區: 'salehouse' 標 題: 建商良心何在?(請轉貼)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Fri Oct 8 07:40:08 1999) 來 源: m152-6.dialup.seed.net.tw 建商良心何在? 於88年10月3日在自由時報,由台灣省建築投資公會聯合會、台中市建築 投資公會、台中縣建築投資公會、彰化縣建築投資公會、南投縣建築投資公 會、台灣省建築師公會台中辦事處、台灣區營造公會台中辦事處等(以上公會多 為建設公司籌組之公會,建築師公會則為球員兼裁判),刊登之聲明啟事中,提及諸 多混淆視聽之聲明;茲解示如下: 於第二條提及:「以我國現行建築技術規則的耐震設計標準,水平衝擊力加速 度在80至250gal(1G=1000gal、1G=980cm/sec2)間,即台灣現行法規有關地表加 速度規定0.1G為彈性設計,0.2G為塑性設計.........此次集集大地震台中地區水平 加速度達0.93G....」 解釋: 1.依中央氣象局之地震報告第880043號,台中地區最大地動加速度(PGA) =221gal=0.221G,遠低於所刊載之0.93G,刊載不實!有誤導檢察官辦案之嫌! 2. 依71年6月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地震橫力V=ZKCIW.(Z= 震區係數,K=組構係數,C=震力系數,I=用途係數),其中Z值依台大蔡益超教 授(法規設計參與學者)之地震力之設計規定及規範一文中提及:「50年內 超越機率為10%之地表加速度(即相當於PGA值),弱震區為0.2G以下,中 震區為0.2G至0.4G队v加入法規規定之地震橫力(V),所設計之建築物必 須在彈性範圍以內.台中市於71年版之規定為中震區,因此要可承受0.2G 至0.4G之PGA值,樑柱不應出現破壞,但容許非結構性之牆龜裂. 若依86年版大幅修訂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第2.3 節中提及:「震區水平加速度係數Z代表工址所屬震區回規期475年地震 地表加速度(PGA)與重力加速度G之比值,台灣地區分為地震一甲區、地 震一乙區、地震第二區、地震第三區、其對應之加速度係數分別如下為 0.33、0.28、0.23、0.18....」台中市屬第震三區,其PGA=0.23G比氣象局所測 得0.221G還大. 由新舊法規分析後(舊法規較保守),顯示出台中市之建築物,在此次地震中若 照法規設計及施工,不應梁柱 嚴重損壞甚至倒塌;更顯示建商之良心何在?建 築師監造不週?建築師公會球員兼裁判,與建商刊登未經學術單位背書之聲明? 其原因為建築師之耐震觀念不清或想歸避責任亦或企圖製造此次為天災或國 內技術規則不週之假象,掩埋事實真象,混淆視聽. 在此另提幾項建議: 一、 88年10月7日報載:「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營建組開會決議,將台中縣 市、南投縣改為代表強震的一甲區队v.據了解營建署、建築師公會、建築 投資公會、營造公會之間關係良好!是否有受威脅利誘,將災區提高為強震區, 製造成「天災」之假象,企圖為一些利益共同體掩滅「人禍」之罪行? 二、 建築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大部 份之建築師只是建築物的造形設計師,或建物面積檢討師,很多對結構耐震不 了解!因此常為了造形或為迎合業主之需求,設計出一些平面不規則或立面不 規則或一樓開放空間、挑高之造形.為建築物埋下一些之不定時炸彈.金巴 黎、王朝等都屬此類.而結構系統屬建物之骨架(應由結構或土木技師主導), 平立面設計只是皮(可由建築師主導),水電設計可由電機技師主導.此條法等 於是讓外行領導內行,本末倒置,全由似是非懂的建築師全部主導!若此法不修 改,全國建築物皆由不是萬能的建築師主導及把持所有利益,往後全國百姓居 家的安全何在?由此次之全倒房屋數量驗證,可想像此法之嚴重漏洞, 三、 一些執業技師,因不是建築物設計的主導者,為了迎合業主節省鋼筋量,而不 按技術規則設計!時有所聞!建議應所有公共建築物(含危樓及倒塌者)交由學 術單位總體檢!(不可交由球員兼裁判的公會,否則永遠查不出劣處) 四、 要求公佈所有危樓(含已倒塌),建設公司、營造廠、建築師、技師、鑽探業的 名單,包含一些地下建築師(借牌)的名單.並對其財產假扣押,避免脫產!據了解 有些建築師設計的大樓倒塌不只一棟! ,並嚴防民意代表關說,替利益團體脫罪! 五、 建築設計前之鑽探不確實,或做假報告!嚴重影響樓房之基礎設計.特別要揪 出迎合建商的不肖鑽探業者. 六、 若屬偷工減料行為,更應追究下包之責任(如綁鋼筋包或混凝土包偬?,以杜 絕一些工地現場沿用已久之惡習! 七、 嚴防利益團體威脅利誘學術或公家單位,將斷層帶擴大或將之畫在其所興建 之建物上,造成天災之假象. 八、 災後百廢待興,因緊急命令之關係,一些公共工程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建議 於網路上或圖書管公佈所有公共工程之合約、數量單價表、設計人、圖 說、營造廠商、底價、得標價,供一般大眾公評. 建築業多年來,對於一些問題時有所聞,一些未在斷層帶上的建物居然倒塌, 實為人禍所為!對於一些不法之徒應早日繩之於法!但受災戶多不是建築專業,只 能被動行事,甚至不知如何是好?以上一些建議及說明只是為2千多名罹難者討回 一些公道!以慰在天之靈! 請轉貼 --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 Origin: 成大土木大地雕塑家 telnet://bbs.civil.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