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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尊重著作權 交大查緝地下網站
發信站: 【政大新聞系.傳播資訊站】 (Mon Oct 19 07:05:20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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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文儀台北新竹連線報導】日前交通大學收到由美國 Prentice
Hall 出版社委託律師寄出的預警信函, 要求校方密切留意侵占著作權
的地下網站。依交大校規如確定同學有犯罪之實,不但要自負刑責,還
會被記過甚或退學。
交大網路組組長劉大川於二日透過該校 BBS (電子布告欄), 公開
呼籲同學重視軟體著作權,切勿以身試法。交大學生獎懲辦法中規定,
學生如觸犯法律,經法院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較輕者得記大過、定期
查看處分,情節重大者得退學或開除學籍。
根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非法重製或公開陳列具有版權的他人著作,
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能負擔鉅額民事賠償。如果網站上
有色情文字或照片,還會觸犯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在宿舍架設 FTP (檔案傳輸協定)站除電腦外, 僅需一套架站軟體
和固定位址即可。一名不願透露姓名、自行架站的交大學生表示,學生
自行架設的 FTP 站上,常擺放無版權的商業軟體、影音光碟、MP3、遊
戲軟體等供人下載,但前一陣子校方嚴格取締,因此這類網站紛紛關閉
。
刑事警察局資料室主任李相臣指出,無論將無版權的軟體拿來販賣或
公布,都違反了著作權法的規定。同學之間交換雖然沒有直接牽涉到金
錢往來,但這也算獲利的一種,還是有觸法的危險。
台北醫學院計算機中心主任李友專表示,北醫在同學搬進宿舍時,就
會要求同學簽訂一公約,請同學遵守使用規範,否則將剝奪學術網路使
用權。
清華大學計算機中心主任王小川說,本學期起計中會要求同學簽署協
議書,如果發現同學利用計中資源從事不法情事,學校有權主動調閱學
生私人資料。宿舍網路管理者、計中技師周文正說,由於學校沒有足夠
的人力監控,所以希望同學自動檢舉。學校對初犯者會先採取勸導態度
,但絕不會縱容違法行為。
目前除了上述三校外,包括台灣大學及政治大學都有實施監控網路流
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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