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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朋友: 約在三年前,一班台北飛花蓮的立榮航空,在落地前發生爆炸,飛機上有一 名乘客遭 嚴重灼傷死亡, 不幸的死者,是繼楊傳廣之後,國內最重要的田 徑十項運動選手古金水的哥哥。當時人不在飛機上的古金水,竟被法官判刑 十年。這是活生生的一場法律橫遭財團、當權強姦 的戲碼。 無辜、木訥的原住民運動員古金水,即使曾在亞運會上奪牌,如今竟落魄的 在鐵工廠當 貨車司機,而且面臨家破人亡、即將入獄的絕境。 整件案子目前在上訴中,即將在五月二十八日宣判,古金水面對的是總統的 金主--長榮 集團,你可以想像,這是一場什麼樣的訴訟? 附帶的檔案,詳述古金水遭到的冤屈,作者是古金水後援會的一員,他們是自發的組 織,成員包括紀政.楊傳廣....並有一個網站:www.helpgu.com.tw,請幫忙、花30秒把 信轉寄出去,即使沒有改變古金水的命運,也要提醒當局,不要再讓司法踐踏人民。 搶救「阿水」大兵 古金水未帶汽油遭構陷,立榮航爆暗藏幕後黑手 立榮航空爆炸案於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發生,由於檢調單位毫無此類飛安事故的 辦案經驗(這種事情如發生在美國,一定是FBI聯邦調查局等中央一級單位介入調查, 而我們,是由一個地方法院在主導辦案),自始即鎖定帶清潔用品通關的古金水為代罪 羔羊,但又找不出直接的確切證據,於是便一邊找證據,甚至採用事後才突然冒出的證 據(非無的放矢,內容詳見其後),再對無知的原住民們進行哄騙逼供(其過程亦為高 等法院的呈堂證供)。另一方面同時有幕後黑手操作媒體,向沒有專業判斷力的媒體記 者放消息,用輿論的壓力直指古金水是恐怖份子之流,使得到現在還有記者在做報導 時,竟還在無知的引言:「繼前年運動國手古金水攜帶違禁品導致客機爆炸意外…」。 (讀者可輕易上各大報新聞網站,用「古金水」三字為關鍵字搜尋,即可輕易找出當幫 兇的媒體與記者)。 古金水, 一位剛毅木訥,為中華民國流血流汗的優秀原住民運動員,除了在事故中幾 乎家破人亡,落井下石的事件還接踵而至-地方法院還沒一審宣判,當媒體把他「恐怖 份子」化,他的教職就因為蹺家學生家長的性騷擾片面之詞就被解職,只能去鐵工廠裡 當粗工養家;而一審檢察官和法官的神來之筆,判他十年,他就更落魄了,連去年「全 中運」在他的家鄉花蓮舉辦,主辦單位也對他棄之如敝屣-他,永遠是花蓮的驕傲,但 他連一張邀請卡都沒收, 就連代他前往爭取簽名支持的「阿水後援會」成員也受盡地方 官僚嘴臉與冷嘲熱諷。 幸好,世界還是處處有溫情,來自全球各地的航空界、爆破界及法律界的專家及圈內人 ,看過一審荒謬的起訴及判決書後(全文刊載在http://www.helpgu.com.tw),紛紛踴 躍地透過「古金水後援會」網站,提供科學證據及飛機飛安資料給後援會,由打抱不平 的義務律師在高等法院的二審中提出給高等法院法官。 事實上,在檢方辦案的過程中,對古金水有利的證據多如牛毛,但檢方起訴及地方法院 宣判時,完全不採用。甚至一審都過了一年後的高等法院庭上,律師重複刑事偵辦過程 中對古金水有利的調查報告來詰問檢方,檢方竟然出現「沒看過」、「不知有那報告的 存在」等「無厘頭」的回答。讓所有在場的旁聽的記者及關心人士,不得不起合理之懷 疑-讓立榮爆炸案演變至今天的羅生門原因有兩種可能:一是地方法院司法官不夠用功 ,不然就是陰謀論」-背後有人在為紅透新舊政府的企業集團護航,操縱司法。 「古金水後援會」有必要將客觀事實說清楚,解開牽縈全國民眾心中已久的謎團。 一、古金水帶的漂白水,不是汽油:古金水帶了一堆用品高高興興的和家人要回去過豐 年季(這是原住民的過年)。在過關時被發現其中有節慶要用的瓦斯罐,航檢人員說不 准拿上飛機而查扣,並詳細檢視是否有其危險物品。其中大掃除用的漂白水罐子還被航 檢人員打開聞一聞,確定是漂白水後放行(全程有通關錄影帶及安檢人員林某為證)。 而案發當時,花蓮地院檢查署檢察長與書記官至案發現場,發現古金水所持有之破裂漂 白水空瓶,其旁有數灘液體,檢察長馬上用棉花棒沾聞,聞到漂白水味道,乃取樣數支 回去化驗(此事實過程在原審由當時的書記官鍾某到庭作證在案)。由刑事警察局化驗 結果,成份即是近似市售的漂白水。由航檢通過的漂白水、經過檢察長聞到的漂白水、 和最後刑事警察局化驗出來的相近「市售漂白水」,為何到最後被「硬拗」成汽油,讓 古金水成代罪羔羊?精彩的部份就在下文。 二、所有「古金水攜帶違禁品導致客機爆炸意外」的證據,都在幾天後「天外飛來一筆」 出現:事件於八月二十四日發生後,由花蓮地檢署兩位主任檢察官及兩位檢察官輪流坐鎮 指揮,並與搜證人員對飛機殘骸做仔細蒐證(根據報導共有:包含警政署長丁原進、刑事 警察局長鄭清松率領刑事局鑑識科、偵二隊一組幹員、航警局局長張四良率刑警隊、台北 分局、刑事局防爆小組幹員、加上民航局人員、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人員等,並有行政 院飛安委員會從美國請來的第一批專家)。經過中、外專家五天數百人次的仔細蒐證,在 被指為爆炸點附近,共蒐集了一千餘件之證物,把現場翻了好幾次,連兩、三公分的小碎 片都不放過!但是在鉅細靡遺搜查五天後,八月二十九號,是神奇的一天-美國第二批專 家來視察,「天外飛來一筆」的兩個「大證物」竟然就擺在爆炸點現場讓他們看到,一個 是機車電池,一個是大型半截漂白水罐(瓶口還有矽膠,罐子內部還有濃厚汽油味)。這 就是古金水變成恐怖份子的來龍去脈。機車電池至今還沒有人來認失,台北機場航檢人員 再三確認,無人帶機車電瓶通關,立榮也否認是前班乘客遺留;倒是古金水認了漂白水罐 是就他買的那種,但是他也搞不清楚,為何瓶口被封了矽膠,還有汽油味。總之,古金水 開始倒大霉了,全案的偵辦方向,就是把他當恐怖份子犯案-買漂白水後,置換成汽油, 瓶口再封矽膠,矽膠上再倒漂白水,藉以矇混安檢人員的鼻子。所以,全案偵辦的方向就 變成:這個恐怖份子如此把汽油帶上飛機,然後機車電瓶引燃汽油,於是把飛機炸毀。於 是,檢警人員跑到他家挖牆上的矽膠,看看是否與現場證物同一種;於是,他在台北的機 車加油發票,變成恐怖份子的購油證據;更離譜的是,檢調花費大筆納稅人的錢,請中科 院去作一連串試驗,看看漂白水罐加汽油封矽膠,再加上電瓶要怎樣才會爆炸(但中科院 怎麼做都炸不起來)。 三、至此,古金水是否被構陷,已不言可喻。那麼,飛機可能爆炸的原因為何?在此,後 援會及律師要感謝國外熱心的專業人士提供MD飛機原廠的維修技術文件及該失事航機之機 況,在此也提出供大眾參考,讓所有追求真理的人,得以滿足對知識的渴望。 根據資料,美國政府早已對MD公司使用的電器線絕緣材料不佳有意見,通告MD公司不得使 用該材料在軍機上,但MD還是把它使用於民航機上,但於原廠維修手冊上有詳細告知維修 要領及維修不良可導致起火的後果。另外,根據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局的資料顯示,MD-80 飛機除了本事故外,還有另外三十一次事故,其中著名的包括1998年9月瑞士航空在加拿 大NovaScotia外海墜落,造成229人死亡;1999年6月1日在美國阿肯色州小岩城墜毀,11 人死亡,80人輕重傷;2000年2月10日在美國加州海岸失事,88人死亡。在眾多失事原因 中,至少有四次已查明係電力系統故障,尤其前述瑞士航空失事,原因確為電力起火引 發氣爆,此事故發生後,原廠便向MD-80系列使用者發出服務通告(S.B.),要求使用者做 相關之處置及因應。而當時具判斷力的國內媒體,也已經查到了這樣的線索,如當年八 月二十五日中時晚報即報導,本事件有可能是電線短路引發氣爆;而八月二十六日的中 國時報更報導查訪了機長與乘客對事發時之證詞,認為極有可能是機械電路故障走火, 引爆附近的氧氣管線。有了此背景資料,我們至少有一個方向可以追查失事原因。 四、誰是幕後黑手?-消失的維修記錄:維修記錄可以看出飛機近期的狀況及美國原廠 何時對立榮公司發出服務通告S.B.。飛機維修記錄依規定應有一式三份,一份須交付民 航局,一份由立榮公司自行持有,另一份放在飛機上。本案律師為了解飛機維修情形, 聲請法院向民航局調取,但該局已維修記錄已遭行政院飛安委員會扣押。於是再聲請法 院向行政院飛安委員會調取,該會又稱已交還立榮公司。於是又向立榮公司函調,但立 榮又回函稱該維修記錄已交付飛機殘骸之購買人云云(所有公文往返過程,都存證於台 北萬國法律事務所義務律師黃虹霞)。令人不解的是,該記錄既是扣押自民航局,為何 行政院飛安委員會逕自交給立榮公司?所以立榮就有兩份記錄囉(如果飛機上的那份沒 被燒毀,立榮就有三份),就算給了飛機殘骸購買人一份,他們不是至少還有一份?為 何律師透過法院的司法程序要調閱,卻沒有一個單位拿的出來? 五、誰是幕後黑手?-粉飾的調查報告:飛安委員會的調查報告中對失事飛機的適航及 維修資料僅輕輕帶過,對原廠有無S.B.及相關事項沒有任何交代,讓人覺得不合理(爆 炸時距瑞士航空空難不到一年,這對當時全球MD-80系列的使用者而言,屬飛安重要議 題)。由其記載觀之,該報告僅查閱事故前三十天之記載,而且只說出兩項:八月十八 日記載左側電力故障及八月二十三日右側鼻輪滑行燈失效。於是我們對飛安委員會的報 告開始存疑,經由黃虹霞律師向法院聲請,調得立榮公司八十八年七、八月份的航安月 報表(MonthlyReliabilityReport),卻有令人意外發現。原來,出事飛機在七月九日、 十四日、八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及二十三日共七次因為機 件問題導致技術延遲及取消航班。為什麼飛安委員會只寫出兩次?尤其自七月十四日至 八月二十三日止,至少共四次因ACS之故障而取消五個航班,在該故障未見完全改善之 前為何繼續飛行?又為何調查報告中隊導致ACS故障的原因未見分析?黃律師馬上透過 法院司法程序,要求行政院飛安委員會說明原委。但卻得到行政院這樣的回答:本案不 擬重開調查,拒絕說明。 六、請還古金水及全國納稅人一個公道:冤有頭、債有主,去年四月花蓮地院一審判古 今水違法航空法攜汽油上飛機,重刑十年後。十多家國內外保險公司即按契約理賠立榮 航空,但隨即行使代位求償權,向航警局索國家賠償十億八千元。索賠理由振振有辭! 誰叫您們政府讓一個帶汽油的人大大方方的通過嚴密安檢登機,而您們政府又說飛機爆 炸是汽油引起的。哎呀!這筆糊塗帳爛帳,除了毀了一個原住民英雄的一生,而其昂貴 的賠償金,竟然又從航空公司經過保險公司,最後轉嫁到我們最無辜的納稅人!代罪羔 羊古金水為立榮航空保住名譽,免於破產,然後全國民眾納稅幫立榮航空代墊保險理賠 ,好個乾坤大挪移! 您看過「誰殺了甘乃迪」嗎?劇中由凱文科斯納扮演的檢察官,為了追求事實的真相, 力抗情治單位的威脅阻撓,進行個人查訪蒐證數年,只為了找出事情的真相。那種風範 與勇氣,可曾深烙在您心中?在台灣,我們也期待看到這樣的司法官,但至少在古金水 事件中,我們也看到台灣有許多如此風範的律師,令人動容。 「古金水後援會」成立至今剛滿週年,後援會的成員平時忙於各行各業,組織看似鬆散 ,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助曾經為國賣命的古金水,免於遭受國家機器的迫害。 他就像在越戰中為國家出生入死的「藍波」,最後國家背棄他,讓他深陷敵營,嚴刑逼 供;「古金水後援會」就是不記名份及自身安危,要去營救「藍波」的昔日戰友。一日 不救回我們的「藍波」,「古金水後援會」就一日不鬆懈,將繼續透過網站及電子郵件 ,壯大組織,繼續向全世界蒐集該航爆案的蛛絲馬跡。我們期待「古金水」這三個字, 不只是台灣體育界、原住民的驕傲,有朝一日,更能成為台灣司法公平正義的驕傲! (作者洪榮聰,台灣嘉義人,「古金水後援會」秘書長,台大畢業,教育部公費留美,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暨哈佛大學雙碩士,現任聿聯科技副總) Regards, Hung-YiKuo -- -- 「我們都很努力地讓我們的動作看起來很優美、更流暢、控制力更強, 在我們心中有一個理想的風格,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 光是登頂是不夠的,要達到這種完美的境界才重要」。 --Francois Legrand ,1995, for mag.R&C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bp122.bp.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