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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傍晚 人在川流的大路上 公車們莽撞的泊岸 正在打電話給立帆延後考生間的小酌 這週我來不及回台南辦學校的事 原本招著公車的手從半空中垂了下來 而後在稍晚 接到一搜已在出發路上的消息 晚間輾轉打了幾個電話(感謝台大山社的同學幫忙) 找到了同為山友正在執業的台大學長 蘇文政醫師 賴育民醫師 徵詢是否可以在一搜即將到達現場前或接觸傷者後 提供連線上的醫療諮詢 在十一時許的深夜 得到他們欣然的應允 把聯絡方式傳達給了一搜及指揮中心 滿心期待著一個接近神跡的希望 而昨天 已經接到兩位學長對於致謝的回信了 信中對於除了致謝 另外提及關於若日後發生類似事件的急救程敘之請教 也作了詳盡的回答 並提出關於安全的看法 依據之參考為偉恆的現場記錄 沒有立即貼出來 只是因為回信中 兩位醫師傳達了一個訊息 "照記錄看來 這次的急救程序應該是有效而正確的 其實他本來有可能獲救的" 這幾行文字 讓我在生死擦身而過的影像中怔忡許久 除了突然不知該欣慰於社上對急救資格的嚴格要求 還是無奈於生命中的錯過 在這裡 我也希望有人能轉達給該隊隊員 尤其是軍中的偉恆 已這樣的內容來判斷 在CPR的急救程序的這點 志明應該是沒有遺憾 當時 你盡力了 你已經給了他所能給予的最好急救 =================================================================== 得到兩位醫生的允許,我把信件內容整理如下,供檢討會或線上討論用츮 也建議社上可以在這次檢討會或日後做相關方面更深入的研討,並繼續的堅持這樣的標準 對於日後若發生類似事件的急救程敘之建議: --------------------------------------- 急救過程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若有, 海姆立克法可能不是很必要, 因可以合理推定呼吸道的聲音是水而不是固體. 我想整個過程最大錯誤在 "確保方式", 急流或深潭的確保繩必須可以 "擺盪", 或 "緊急收繩", 不可 "兩頭固定", 確保點與被確保者的相關位置, 必須考慮當落水時, 被確保者會因水流沖刷身體 , 產生很大力量, 此時被確保者若前後都固定在確保繩上, 將一共受到三個力量, 而動彈不得, 尤其當水流有往下沉降時更危險. 應避免在水流的正上游設固定點, 即使只有一個固定點, 因正上游要拉人也因須抵抗水流力量而很困難. 蘇文政 上 對於CPR之停止時機及是否要繼續進行的判斷之回答: ---------------------------------------------- 第一次CPR很成功 第二次做了50分鐘, 是否應繼續做? 這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是否要進行人工呼吸, 還是只做心臟按摩? 尤其是口鼻冒血水的病人, 這問題在愛滋盛行的歐美曾引起討論, 有一篇醫學研究指出, 只做心臟按摩效果沒有比加上人工呼吸差, 但不算定論. 我建議施救的同學應抽血追蹤 B型肝炎, C型肝炎, 與 AIDS. 蘇文政 上 對於CPR的停止時機 是不是在一俟傷者恢復心跳及呼吸時即應停止之疑問的回答: ----------------------------------------------------------------------- 很慢時就可以做, 例如心跳 <30/min 呼吸 < 10/min (蘇醫師) 蘇醫師的補遺: ------------- 沒問題.(指轉貼) 不過請勿誤會我有權威性, 實際上我對溺水治療幾乎沒經驗, 去年, 高雄市網路登山社一名在舊筏灣社鹿溪溺水八分鐘, 經CPR(一兩小時吧?)救起, 送到高雄榮總, 仍於一星期後死於缺氧性腦病變. 蘇文政 上 賴醫師對於日後若發生類似事件的急救程敘之建議: --------------------------------------------- 學妹: 他們的急救措施,大致上是對的, 以他們在時間上的描述,以及急救十分鐘就恢復生命徵象。 他原本似乎有獲救的希望。 不過溺水者在初步急救有效之後, 常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半小時到一小時)造成肺水腫,肺內分流,心肺衰竭等後續併發症。 而後面這些如果沒有先進設備的加護病房照顧,幾乎沒有機會熬過。 記錄很詳細,是一個典型的溺水故事。只是 他的後援太慢了,因為他在深山裏。 哈姆立克急救法只對上呼吸道阻塞有效。 而他的口鼻泡沬血水和呼吸雜音是來自肺水腫,我們在山裏拿它沒辦法。 我要問的是:為什麼沒有穿救生衣呢? 善泳者溺,我沒有看過不會游泳的溺水者。 他會游泳,只說明他是溺水的高危險群。 前幾年送走台大登山社的一個夥伴, 留下一個孩子。 他也很會游泳。 你們要記取教訓, 這個教訓太沈痛。 =============================================================== 在此亦深深感謝兩位學長對山友的協助及無分親疏的溫情 > -------------------------------------------------------------------------- < 作者: Lavender (山是隱隱的思念) 看板: mountain 標題: Re: 塔瓦蘭事件的急救程序 時間: Sun Nov 3 11:47:19 2002 : =================================================================== : 得到兩位醫生的允許,我把信件內容整理如下,供檢討會或線上討論用츮 : 也建議社上可以在這次檢討會或日後做相關方面更深入的研討,並繼續的堅持這樣的標準 : 對於日後若發生類似事件的急救程敘之建議: : --------------------------------------- : 急救過程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若有, 海姆立克法可能不是很必要, : 因可以合理推定呼吸道的聲音是水而不是固體. : 我想整個過程最大錯誤在 "確保方式", : 急流或深潭的確保繩必須可以 "擺盪", 或 "緊急收繩", 不可 "兩頭固定", : 確保點與被確保者的相關位置, 必須考慮當落水時, 被確保者會因水流沖刷身體 : , 產生很大力量, 此時被確保者若前後都固定在確保繩上, 將一共受到三個力量, : 而動彈不得, 尤其當水流有往下沉降時更危險. 應避免在水流的正上游設固定點, : 即使只有一個固定點, 因正上游要拉人也因須抵抗水流力量而很困難. : 蘇文政 上 : 對於CPR之停止時機及是否要繼續進行的判斷之回答: 針對蘇文政學長的提醒, 我想分享一下有一次我們(陳彥蘭、程文郁、李佳珊、劉軒耘、林承恩、唐太山) 在南橫某條大溪(溪名我記不起來)做橫渡時的一次驚險經驗 當時文郁也是差點溺斃 | | | (主繩) | 承恩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人 | | | | |(確保繩)| | | | | ● | | \|/ | | / \ 文郁 | | | | 溪 | | | | | | | 上面是鳥瞰圖 當時承恩是新生,因為我們在練橫渡技巧, 承恩是由下游比較不湍急的地點,直接斜上橫渡過到對岸 而我們帶的主繩不夠長(我記得是40米) 所以當承恩一橫渡之後,主繩呈現完全打直的狀態。 因為承恩是新手,文郁擔心他一個人在對岸拉不住因溪水沖刷而產生強大拉力的主繩 所以即刻下溪橫渡,想去對岸支援 但是主繩打直後的下溪點是一個看起來還好、但是很湍急的地方 當時文郁下溪並沒有著救生衣、身上背著中背包 有打確保繩、但是「確保繩當時留的太長了」! 所以當他一下溪,發現溪水強力沖刷下,完全踩不到底 人被溪水帶到遠離主繩的地方(如圖) 而因為主繩不夠長、兩端又固定(並未固定在固定點上、兩端都是由人拉著), 且確保繩因為太長,文郁完全無法徒手溝到主繩的情況下 造成整個人在溪水裡沈浮、動彈不得的狀況 當時,我們後來是溪左側的人(圖上「○其他人」這端)把繩子放掉 文郁才順勢流到下由溪水平緩的地方.. 我到現在想起來,依然覺得很驚險 文郁事後說他當時真的離鬼門關不遠,因為一生的畫面像快速電影在幾秒內掃過眼前... 事後也承認自己誤判地勢,造成危急的情況.. 我想水火皆無情,尤其我們在從事這些溯溪登山活動時,應該更加注意。 --- 我可以贊助救生衣,請社上儘管開口 務必一人一件! > -------------------------------------------------------------------------- < 作者: grugru (是名牌喔) 看板: mountain 標題: Re: 塔瓦蘭事件的急救程序 時間: Mon Nov 4 19:10:42 2002 ※ 引述《Lavender (山是隱隱的思念)》之銘言: : : =================================================================== : 我想分享一下有一次我們(陳彥蘭、程文郁、李佳珊、劉軒耘、林承恩、唐太山) : 在南橫某條大溪(溪名我記不起來)做橫渡時的一次驚險經驗 老濃溪 : 當時文郁也是差點溺斃 : | | : | (主繩) | : 承恩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人 : | | | : | |(確保繩)| : | | | : | ● | : | \|/ | : | / \ 文郁 | : | | : | 溪 | : | | : | | : | | : 上面是鳥瞰圖 : 當時承恩是新生,因為我們在練橫渡技巧, : 承恩是由下游比較不湍急的地點,直接斜上橫渡過到對岸 : 而我們帶的主繩不夠長(我記得是40米) (接兩條主繩剛好make..) : 我可以贊助救生衣,請社上儘管開口 : 務必一人一件! 鳥姐好~~ 有空來台北找我們... > -------------------------------------------------------------------------- < 作者 Lafuma@kkcity.com.tw (浪跡天涯→開版囉~) 信區 Diversity 標題 Re: 塔瓦蘭事件的急救程序 時間 KKCITY (Fri Nov 08 05:54:21 2002) ──────────────────────────────────────── > ※ 引述《Lavender (山是隱隱的思念)》之銘言: > : 我想分享一下有一次我們(陳彥蘭、程文郁、李佳珊、劉軒耘、林承恩、唐太山) > 丞 > : 在南橫某條大溪(溪名我記不起來)做橫渡時的一次驚險經驗 > 老濃溪 > : 當時文郁也是差點溺斃 > : | | > : | (主繩) | > : 承恩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人 > : | | | > : | |(確保繩)| > : | | | > : | ● | > : | \|/ | > : | / \ 文郁 | > : | | > : | 溪 | > : | | > : | | > : | | > : 上面是鳥瞰圖 > : 當時承恩是新生,因為我們在練橫渡技巧, > : 承恩是由下游比較不湍急的地點,直接斜上橫渡過到對岸 > : 而我們帶的主繩不夠長(我記得是40米) > (接兩條主繩剛好make..) > : 所以當承恩一橫渡之後,主繩呈現完全打直的狀態。 > : 因為承恩是新手,文郁擔心他一個人在對岸拉不住因溪水沖刷而產生強大拉力的主繩 > : 所以即刻下溪橫渡,想去對岸支援 > : 但是主繩打直後的下溪點是一個看起來還好、但是很湍急的地方 > : 當時文郁下溪並沒有著救生衣、身上背著中背包 > : 有打確保繩、但是「確保繩當時留的太長了」! > : 所以當他一下溪,發現溪水強力沖刷下,完全踩不到底 > : 人被溪水帶到遠離主繩的地方(如圖) > : 而因為主繩不夠長、兩端又固定(並未固定在固定點上、兩端都是由人拉著), > : 且確保繩因為太長,文郁完全無法徒手溝到主繩的情況下 > : 造成整個人在溪水裡沈浮、動彈不得的狀況 > : 當時,我們後來是溪左側的人(圖上「○其他人」這端)把繩子放掉 > : 文郁才順勢流到下由溪水平緩的地方.. > : 我到現在想起來,依然覺得很驚險 > : 文郁事後說他當時真的離鬼門關不遠,因為一生的畫面像快速電影在幾秒內掃過眼前... > : 事後也承認自己誤判地勢,造成危急的情況.. > : 我想水火皆無情,尤其我們在從事這些溯溪登山活動時,應該更加注意。 分享一下個人的意見~ 1 主繩是最後的保障不應該放任何一邊,因為兩邊拉著都怕鬆手 會造成危險,不可能在有人落水時,鬆開任何一邊的手 這樣丞恩必須負擔比拉單邊更大的力氣。 2 單人橫渡理論上比多人橫渡危險的很多,就我所知道的橫渡,除非 確信水流的衝力不大,應該說是很小才可以單人橫渡 若水流接近或超過膝蓋,就應該多人橫渡,以金字塔隊形橫渡 並應有長木棍類的東西做支撐。 3 若遇隊友落水,岸上救援勝於涉水救援,多人救援勝於單人救援 器材救援勝於徒手救援。這是處理原則。 ps 分享一下可以自製的救生器材 這比準備救生衣方便、好用,因為落水救生衣不一定能保命,尤其是溪流 通常致命非不會游泳而溺斃,而是溪流衝撞導致昏厥或水流造成漩渦而溺斃。 1 準備一個帆布袋或之類的袋子,(SORRY用寫的,真的想知道卻看不懂我再解釋) 最好是圓柱體的,底約直徑二十公分大小的圓,袋桶高約三十公分, 2 保力龍或易浮的材質如不用的浮板,裁成可放進袋底的圓柱,高約五公分 3 約比小指略細之繩,25公尺可以在五金行買 秤斤的很便宜約八十元就有了 做法 4 保力龍圓柱圓心打洞,帆布袋也打洞。將麻繩穿過, 5 在袋外打一個死套索約比袋底的圓略大即可,再打一個大結固定於袋外 在袋內打一個大結,這是要固定住繩子跟袋子的相對位置,要打牢免的脫落 6 將袋口打開其餘長繩慢慢塞進袋口即可。繩尾也打一個死套索的圈圈。大小與 另端套索大小相等。 7 最後在袋口裝上套繩,像一般印章皮套上的繩口一樣。 用法 1 遇溺者,將套索的圈圈套在自己左手,右手抓住帆布袋口,像落水者拋出, 要拋越落水者頭上方,若水流湍急,可以跑到下游拋過河道 讓落水者順水流 下時,抓拾。 2 落水者抓到時,將套索圈圈套在自己手上,就是手穿過圈圈,兩手抱著帆布袋, 面朝上,躺在水面做一字型頭向救者,這樣快速拉回。 好處 1 這樣的救生器材好攜帶,體積小 2 可以救援多人,而不是救生衣救一個人 3 救人者在岸上實施救援,安全也較易成功。救生衣被大水沖下落水 者游不回來也是一樣,若水流濁,那就一定游不回來了。 重點 1 被救的人動作要正確,一定要一字 這是保護頭部的動作。 2 救者收繩要快,不可以打結,不然就慘了 有一個方法就是收回來用左手右手拉開 右手端交給左手 右手在拉繩拉開再交給左手 這樣就比較好 3 盡量不要放在地上 這樣人被水沖走 就無法應變 跑到下游去救人了 4 落水者被沖走,要記得把腳向下游,頭向上游順水流下 這樣才不會讓頭被撞傷了。 希望你們都一直平平安安得去參加活動平平安安的回來。 多嘴的路人 -- ┌─────KKCITY─────┐┐┌┐┐┌┐┌─┐┌┬┐┌┬┐┐ ┌ bbs.kkcity.com.tw ├┘┐├┘┐│ │ │ └┬┘ └──From:61.231.50.178 ──┘┘ ┘┘ ┘└─┘└┴┘ ┴ ┴ -- 不必要求完美,只要開始。。。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