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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boriginal] 看板 作者: Aboriginal (祖靈柱下話原研) 站內: Aboriginal 標題: [轉錄]太魯閣族簡介 時間: Sun Jun 11 09:10:13 2000 作者: ciyang (神祕谷之聲) 看板: Truku 標題: 太魯閣族簡介 時間: Fri Jun 9 08:29:55 2000 太魯閣族大致分佈北起於花蓮縣和平溪,南迄紅葉及太平溪這一廣大的山麓地帶,即現行 行政體制下的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及少部份的卓溪鄉立山、崙山等地。為一父系的小家 庭組織結構社會,在家庭或親族間均以男性權威為主。其「命名法則」是採父子聯名制, 也就是子女聯父名於自己的名字之後。 在同一血緣的親族之間,太魯閣族人嚴格的遵守著同一親族不婚的禁忌,其收穫時彼此邀 宴,婚喪習俗時負有互助和共享豬肉的權力及權利,更重要的是其共負罪責、共復血仇。 傳統上,太魯閣族的男性,婚姻條件是獵首及具有高超的狩獵技巧(唯有已獵首過及擅於 狩獵,男子才有資格紋面),其次是守規矩與心地好,有財產及身體強壯則是更次要的條 件;女性的首要條件是會織布(女子會織布才能紋面,紋面的女子才算是美麗的),其次 則為勤勞、會持家及心地好。而在男女關係之間,傳統祖靈的信仰及恐懼深植於人心之中 ,因此族人有著極嚴格的規範:不允許未婚的青年男女或已婚的人有越軌的行為或動作。 在太魯閣族人的部落中,由成員共同推舉聰明正直的人為頭目。頭目,對外代表部落,對 內維持部落的安寧和諧、解決仲裁紛爭。頭目及其他幹部都是無給職的,其唯一享有的權 利是部落的人家舉行慶典時總會受到邀請。部落在對外的關係上,獵區的保護是全體部落 成員的共同責任,每個部落均有固定的獵區,打獵行為不僅是在維持生計,也由於狩獵團 體的組合形成部落男子之間的共擔責任的團體意識。為了維護部落的獵區,防止敵對部落 或族群入侵,族人必須團結一致。 太魯閣族人的傳統宗教信仰是祖靈信仰,祖靈會庇佑子孫的條件是所有子孫必須遵從祖先 所遺留下來的習俗、教訓和規範……也就是祖先的“gayan”。 “gayan”意指風俗,但其真正的內涵包括法律、道德、禁忌、儀式、禮俗等規範。太魯 閣族人相信人一生的所有言行必須符合祖先的“gayan”,若是違反“gayan”必定觸怒祖 靈,降下災禍。違反“gayan”的事情則包括了欺詐、傷害、酗酒鬧事、通姦等等。 由於受到日治時期理蕃政策及國民政府山地政策的影響,近代以來太魯閣族族人經常輾轉 遷徙,致使原有的部落組織有簡化的趨勢、宗教祭儀則日趨失落及不完整,再加上其面臨 四周諸多族群的競爭壓力、財團的開發掠奪、國家機器的運作、現代資本社會的衝擊,因 此,如何保持其傳統固有的必要文化,將是我們首先必須思考的問題? 在傳統裡,太魯閣族的男女關係由於謹遵祖先的“gayan”,有其嚴格的約束力,近代來 卻由於不肖人口販子的入侵部落 、女子嫁與外省榮民的文化適應及年齡差距產生的家庭 問題以及傳統信仰的衰微,導致許多非本意願的太魯閣女子甚或小女孩淪落煙花,遭受非 人道待遇。 太魯閣族傳統的生產方式是焚田式的遊耕,其根本沒有佔有把持土地所有權的觀念。終戰 後,國民政府承襲日本政府的作法,將原住民住區化為山地保留地,其美意是為了防止漢 人大量的湧入山地並由降稅政策緩和原住民與漢人的經濟競爭,可是現前政經結構的趨勢 及轉變,我們舉目所見是大量漢人利用法律漏洞,掛人頭、賣黑戶,暗取明奪的進佔;各 財團挾政經優勢之利,堂皇受令設立礦區開採;國家機器更是以遊憩或是工商業發展為名 ,無愧無悔的以國有地名義接收,致使原已在現代變遷適應上居於主流壓制劣勢的太魯閣 族群,面臨更多的社會及文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