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遠古時代至今,文明人相信自己本身和表現行為都優於所
謂的野蠻人。但文明的道德價值觀卻似是而非,屢成為攻擊與統治
其他弱勢社會的合理藉口。法國在其帝國主義高峰期,號稱具有
「文明使命」,英國則負擔著「白人的重擔」,並靠著自動化武器
抒解了這些壓力。如貝羅克於一八九八年寫道:「不管怎樣,我們
友馬克沁重機槍,他們沒有。」時下,華府宣稱美國在領導並保衛
「文明世界」,這項美國的高調傳統,是從驅趕和滅絕這個國家
最早的居民開始的*。
註
*喬治亞州州長吉爾莫曾於一八三零年代如是說:「條約是權宜之計,
藉此...野人會受到引誘...而讓出文明人應得的。」當時,他們以強
行軍和貧民集中營等方式對切羅基人進行「移除」或種族清掃行動,
數千人因而死於集中營。
羅馬的競技場、阿茲特克的獻祭、宗教法庭的火型、納粹的死亡集中營,
這一切都是高度文明社會的傑作。單就二十世紀,至少有一億人死於戰
爭,其中大多數是平民百姓。野蠻人也無法表現得更糟。站在大競技場
和集中營大門前,我們不得不放棄將文明視為道德進步的見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