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ga (流浪)》之銘言:
: ※ 引述《mitsuisi (freefall)》之銘言:
: 我前一篇的重點之一在這, 準備充足的私約或是獨登
: 可以是安全的.
我同意私登可以是安全的。
我想100上山前 也認為他這次私登是安全的。
: : 山防的觀念 應首重事前預防 事後搜救也僅止於盡盡人事而已
: : 對於私約的隊伍社上的確無審核權(審核,我覺得應該叫做責任而非權力)
: : 但是 一個好的社團應該要有約束自己社團成員的能力
: : 今天法律容許一個人獨登,那我們又為何死守著出隊人數下限呢?
: : 不管外在環境如何改變,有些如果我們認為是對的觀念,就應該把持住不是嗎?
: 你所謂好的觀念,但是我的立論是在,我有責任告訴他利害關係,
: 但是無法阻止他,因為我沒有權利.
嚮導(幹部)群可以禁止他參與社上活動、也就是禁山(社上活動審核的權力)
禁止他參與嚮導群或者凍結他已經是群員的權力(社上晉升審核的權力)
以上是嚮導群組織法賦予的權力
: : 至於私登禁止使用成大山協名義的問題..
: : 這在之前的霧頭比魯事件已經討論過了,你可以去找找舊山防資料
: : 一群社上成員私登(約)出事了,絕對不是你說:不是用"成大山協"名義..
: : 別人就會買單的。
: : 至少學校不會,它一定會質問社長,你們社團怎麼教的?
: 這個部份,並不認為要別人買單與否,而是法理上站不佔的住腳?
: 否則判斷都必須考慮外在的壓力,而失去了下這個決定的邏輯,
: 當今天我們覺得老師或是學校官僚的時候,我們又為什麼要重複
: 這樣的迴圈呢,回到那個問題,成大學生爬山是否一定要跟成大登
: 山社扯上關係?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打算把100歸為"非成大山協成員"或者是"其他成大學生"
不過 小甜甜精華區、山協通訊錄、我們口中 100都一直是山協一員
嚮導(幹部)群影響力當然也僅止於社上而已,
我們可以在這個小圈圈裡禁止他參與社上登山活動,不過跳出了這個小框框,
成大學生還是可以登山,不干成大登山社的事情
: 說了這麼多,不知道有沒有讓討論比較清晰,但是我們的立論
: 感覺就是在不同的面向,你面對著社團的審核如何可以
: 完善的兼顧社員山野活動安全,我卻跟你說,其實我們是沒有
: 能力也沒有權利.一切必須建立於是否互相信任認同上,
: 也就是他願意遵守社團規則,才可以開始你討論的主題.
: 但我們無法強迫他認同.
不管他認不認同 在權力範圍內 我們還是該做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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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努力刪主文了..我也知道這種大討論串文章,焦點很容易愈來愈模糊
你不要再回我的簽名檔。睡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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