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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你朋友當成二房東的話,那你確實可以提早通知然後到時就走人 從你的內文看起來,雖然是你朋友先到,也是他的名字簽約 但是你們兩個在事實上是合租,而不是他租了房子再租給你 在這個狀況之下,當然應該要兩個人一起承擔租約所包含的責任 所以在租約到期之前,你都應該按月付房租,不管你住不住 不知道你是怎麼跟家裡溝通的 如果你跟家裡說,你是“一起租房子”而不是“你向朋友租房子” 所以就算你提早走人也得付房租到租約到期為止 這個觀念我想你家裡不會無法理解,在台灣不是也這樣嗎 而且你現在什麼都不確定,還想要什麼都照你的方便來,這一點道理也沒有 兩個辦法:一個你今年九月就搬走,找短期租屋且有傢具的 另一個就是你明年三月搬走,若是中間有人要sublease,經過你朋友的認可搬進去 他的房租就抵你的房租,但不足的你還是要付 也就是說,房子還是你繼續租,但是你轉租給別人 而不是人家向你朋友租房子或和他合租 你如果直接走人的話,你朋友是不能把你怎麼樣,不過這就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若是我有朋友這樣對我我又事先得知 我可能會憑著租約上只有我的名字,認定租房子的是我,然後九月就請他走人 ※ 引述《superbcde (害怕的,不過是放棄罷了)》之銘言: : 因為六月or九月是一定畢不了業,預計要到12月或是3月才能走 : [...] : 一開始我和另一個台灣人合租 : 應該說,是用他的名字簽約(他先到),我算是後到才分攤房租 : 也就是說,我的名字是沒有在合約上的… : [...] : 現在有一點困擾就是…我畢業之後,他就得一個人繳房租 : 除非他找到人 : 我是想跟他講好,我十二月底搬(or一月底),就訂一個日期 : 然後讓他自己事先找人來頂(我也會幫忙) : 可是今天他跟我說…他覺得這樣對他來說有困難 : 理由是我走的時候,他不可能在那個時候找到"學生"一起住 : 畢竟學生都是九月開學就來…沒可能等到一月還沒地方住 : 因此,他希望我要不九月前就搬走,要不到時就得自己找人 : 他願意賠我一些錢,當是我去找別的地方住的損失(或是差額) : 他的想法是,一月時很難找到學生長期住,他不想讓住的地方複雜 : 也不想一直換室友 你朋友這樣做算是有替你著想了 : [...] : 但他說這樣出入份子複雜(畢竟apt內的門都沒鎖) : 所以他不能接受我找人接我的房間這個方案(他說限學生+台灣人) : 但這樣等於就是不可能嘛… 你都知道這樣不可能還要你室友負責去找人? : 但我沒有車,找房子 或 搬家 會是一件頭痛的事 : 再來,我們目前住的是furnished的,我問了一下附近 : 沒看到month by month furnished的 : 就算有,也不可能讓我九月搬入(一定要30天搬入) : [...] : 所以感覺起來也無解… 無解釋因為你又要省錢又要方便 哪有這麼好的事情,你想要怎樣就可以怎樣? : 大家和室友合租房子一定會遇到這種畢業時間不一樣的時候 : 我是好好的跟他拜託,希望他可以給我方便 這不是他給不給你方便的問題 之前已經有人講了,是你要省錢他就得花錢的問題 同樣是在外面唸書的學生,為什麼他比較佔理還要讓你? : 但他的意思是,我不住的話,那段時間他得自己出 對啊,不然是怎樣? : 不然要我沒住期間要付一半房租直到明年九月 or 他找到學生來住 : : 現在這問題就很無奈…畢竟我什麼時候畢業也不是我能全然控制的 : 能不能找到學生來住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是啊,你不能控制什麼時候要畢業會不會找到工作什麼時候要搬走 所以你想什麼時候搬就什麼時候搬,人家得配合你還得幫你出錢^^ 你也許沒有存著惡意,但是你的打算實際上就是這樣 : 我想過賠他一點錢是合理,但付一半房租直到明年九月恐怕超出我範圍 : 畢竟我可能三月就回台灣了 什麼“範圍”?這和你什麼時候退租有關,和你什麼時候回台灣或搬出去沒有關係 你一直把“你不住”和“退租”劃上等號 但是因為你是和人合租,這樣想就很沒道理 : 他想想也是…基本上我們算是朋友,所以當時二個人討論了一下也沒結果 : 然後大家就很苦惱的說 期末考完再來 研究 你朋友是好人,要是我我就說:這房子是我租的,所以我九月要租給別人請你走人 : 畢竟家人蠻難理解"不住還要付錢"的理由 這是你和你家人的問題 : 我不怪他想找台灣人+學生 : 但是學程設計本來長度就可能不一樣…我也是進來才知道 所以入學之前你的功課真的做得很差,這是你自己的責任 尤其大多數學生是秋季入學夏季畢業,這個你怎麼可能不知道 : 另一個難處是…誰曉得是不是真的一月可以畢業 : 萬一不幸論文被打槍,我可能要撐到三月才能畢業 : 也有可能二三月的OPT突然找到美國的工作(什麼都不確定) 你的意思是,所以你什麼時候要搬就什麼時候搬嗎?嗯嗯.. : 我了解他的難處,但我的難處是這些事情都不是操之在我 1. 事情不是你能控制的並不代表你就沒有責任 2. 其實只要你願意付你該付的房租,沒有什麼不能控制處理的事情 : [...] : 但感覺起來,他是希望貼我一點錢,然後叫我九月前搬 : 不然至少住到六月(或付到六月),這樣他最多只要自付七八月 你朋友為你著想的,比你為他著想的多 : 但F1 OPT只有三個月這無解吧,就算用B1待…也沒意義 : 畢竟找不到工作就得快回台灣找…我留學的錢還是得賺還給爸媽及銀行 那就回台灣啊,但是走之前請把該付的房租付清 : 挺無奈的…雖然說時間都還很久很久(明年的事) : 只是因為大家都是朋友,感覺起來總得有一個人犧牲真是難 你付房租不是你犧牲,那是你的責任 你要跑人把房子丟給你朋友,那才是叫他犧牲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31.179.128.24 : ※ 編輯: superbcde 來自: 131.179.128.24 (06/07 04:04) : → upset:我之前12月搬走,我室友5月搬,我付他full房租直到四月...重點 06/07 04:36 : → upset:不是付多付少的問題,這種事情沒有標準答案的!而是在於如何找 06/07 04:37 : → upset:出你們都能接受的數字...不過我的感覺是,你少付的部份,就會 06/07 04:38 : → upset:完全變成他多付的部份,如果你們是朋友,你怎麼可以佔盡便宜( 06/07 04:39 : → upset:讓他找人,讓他多付你不住時的房租...等等)卻不願負擔這些多 06/07 04:40 : → upset:出的麻煩?學程的長短也許不是你所能控制,但是你的室友不是更 06/07 04:40 : → upset:無辜嗎?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9月搬,或是付到6月or他找到人為止 06/07 04:41 : → upset:人生本來就不可能任何事情都能銜接得很順利,如何處理這些gap 06/07 04:42 : → upset:就得靠你自己的智慧了! 06/07 04:42 : → upset:另一個方法:你自己去找房東negotiate,但是成功的機會不見得 06/07 04:45 : → upset:很大,而且還有風險是房東會怪你室友亂找人來接,所以做之前最 06/07 04:45 : → upset:好先和你室友確認可行性! 06/07 04:46 : 推 george31708:所以說搬進去之前一定要先簽約,沒有簽約最後會很難解 06/07 05:36 : → wanyu:老實說我也覺得你要做好復到九月底的打算 今天不是你能不能 06/07 06:25 : → wanyu:接受的問題 是這個方案對你來說反而是最好的 第一你不用搬 06/07 06:26 : → wanyu:第二你不用找房子 再說你也知道其他房子很難找到月付的 06/07 06:27 : → wanyu:如果你運氣好真的找到人來接 那就可以少付一點 06/07 06:27 : → wanyu:但我覺得如果你堅持要住下來 找人接是你的責任 不是你室友的 06/07 06:28 : → wanyu:再說畢業的時候應該很多雜事吧 要是為了有沒有地方住這種 06/07 06:29 : → wanyu:鳥事而煩惱 不是很不值嗎 更何況就算你要睡客廳 也要人家 06/07 06:30 : → wanyu:很好心收留你才行 畢竟你已經沒有使用權了 06/07 06:30 : → wanyu:所以留下來反而是最省事 也有可能付最少錢的一個方案 06/07 06:35 : → wanyu:(我的意思是直接留下來然後原則上付到九月底) 06/07 06:36 : 推 chun999:我是那種曾經被室友說「我就是只付到某月」的人 06/07 06:49 : → chun999:老實說,關係就是因為這樣打壞的 06/07 06:49 : → chun999:出國留學需跟人家分租的人,大多都不有錢 06/07 06:50 : → chun999:如果您無法負擔到9月,您室友大概也無法負擔這一塊 06/07 06: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6.100.38
george31708:如果他沒有簽任何東西,那是沒有法律責任的。不過這樣 06/07 07:45
george31708:很不好。 06/07 07:45
dodododi:推這篇的看法。 06/07 08:01
vicwk:而且要看遠一些 原po和室友應該都是UCLA名校 將來會有很多機 06/07 08:51
vicwk:會和認識彼此的人見面 沒有必要為了學生時代的房租問題 弄壞 06/07 08:52
vicwk:了彼此的關係和名聲 06/07 08:53
lightnsalt:如果原po沒簽任何合約,他承租室友可以隨時把他趕出去 06/07 09:04
lightnsalt:如果原po主張合約不存在的話。 06/07 09:04
vicwk:理論上如此沒錯 可是 這室友應該也不想留下惡名 06/07 09:05
javatea:沒簽任何東西,沒法律責任沒錯,但有法律責任的可以隨時趕你 06/07 10:59
javatea:走, 所以他可以九月就把你趕走了... 06/07 10:59
※ 編輯: chataulait 來自: 24.6.100.38 (06/07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