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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我想我可能描述上有誤解了 房東是不管這些的,反正房租是整間一起收 要走就是提前30天告知 這是一開始就知道 就像大大前面講的 如果我把室友當二房東 那當初講好一年之後是month by month 那問題就單純,就算沒簽約,大家都是守信的人 我就是三十天前講,既然我已經滿一年,這沒背判的問題 我的想法,我的確某些程度把他當二房東 但畢竟都是台灣人,也是朋友,所以我們正在"商量" 一方面想了解一下,大家的情況,目前看來 合租的版友們都是會付到租期滿 但求請大家換個角度想,這不是變相的要求我以"年"為單位簽約嗎 也因為如此,他在會想貼我一點錢,讓我去找month by month 而不是要求我九月搬走,理由就在這,因為現在明明是month by month 他自己也說不上來何時可以畢業,只是確定會到九月以後,如此而已 若當初是這樣講,我一定不會同意(我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畢業,但最 晚也是六月吧) 我就是知道可能畢業時間不一定 還特別有問一年之後租約是不是month by month 差別只是,當初我們沒有講好 當時我們都沒想那麼多,也沒想到原來會剛好差半年 某些程度來說,幫他付到下一個九月,恐怕太過頭了吧 就像租約上,我們對房東的責任就是一年,然後只要一個月前告知 換言之,這個租約的誘因就是滿一年之後隨時可走 沒有人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畢業 他當初也不知道確切的日期,現在我們心裡都有數了 所以喬得蠻辛苦的而已 如果你對房東是month by month 分租時卻以年為單位 一開始又沒講清楚,我沒問清楚也是不對 我想我們是都是朋友,是在協商啦, 不是純心擺爛讓另一個人吃全部的虧 不然我就要走前一個月再講就好了 或是他就隨時趕走我就好了 我會再試試有沒其它month by month的房子 然而,真的貴很多就是了XD 先謝謝大家的意見了,我會再和他討論看看 ※ 引述《upset (薪金小偷)》之銘言: : 這個問題除了直接去跟房東談, : 不然不太可能會有個雙贏的結果! : 簽約的名字既然只有一個,代表兩個人要同進退, : 不是你說要month by month到何時就可以, : 對你的室友來說,此點亦同! : 不過一般來說通常會比較尊重簽約者的意見, : 畢竟約是他簽的,有什麼問題是他處理而不是你! : 我覺得因為學程設計的關係,你處於一個沒什麼討價還價的立場, : 一方面你的遷出日期無法確定,已經帶給你室友極大的困擾, : 再者如果到時才找人接手lease,那時候的選擇肯定不多, : 幾乎只要誰願意,你室友就得租給他,完全無法保障承租者的素質, : 所以他的concern是很合理的, : 我自己看過不少同學,如果需要在奇怪的時間點搬走, : 一般都是付到室友找到替代者為止, : 最後持續付了半年房租的也所在多有,這都是很平常的! : 如果你這麼怕吃虧,多付那麼多房租, : 我會建議你跟你室友合租到九月,然後一起把現在的lease結束掉, : 這樣誰都沒多付錢,非常的雙贏! : 之後再各憑本事,找一個對自己最省錢的lease! : 如果你找不到,或是不想找,那就只好花錢買方便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79.128.24 ※ 編輯: superbcde 來自: 131.179.128.24 (06/07 16:39)
upset:一開始就知道房租一起收,那就表示一開始就知道要同進退,這是 06/07 16:48
upset:合理的假設!既然知道要同進退,那麼當有人要先離開時,雙方的 06/07 16:49
chbi:如果9月開始,3個人一起住,1個人睡客廳呢? 一定有辦法的 06/07 16:50
upset:責任各付一半也是很合理的,畢竟你不能配合他,他也不能配合你 06/07 16:50
upset:既然如此,他希望你能付一半的房租,直到他找到人接手,或是到 06/07 16:50
upset:六月,也是相當合理的!並不是只有你多付,他也多付了! 06/07 16:51
freesoul:既然這樣九月就搬出去不是最好的方案嗎? 沒有人有多付錢 06/07 17:50
freesoul:的問題 06/07 17:50
jonior:樓上 這樣就變成是原PO不想看到的狀況了 科科 06/07 18:19
LittleBob:你的描述沒有誤解啊 大家都看得出來 06/07 18:40
LittleBob:簽約找房子的都是他 當然得站在他的角度去想 06/07 18:43
chungmin:在美國是合約法律最大 口頭情誼這種東西都是屁 尤其又牽 06/07 20:59
chungmin:扯這麼多錢,month by month 簽約者不會想擔這責任... 06/07 21:01
krisis:還是覺得你比較站不住腳,合理的方式是到九月一起搬走~~~ 06/07 21:02
krisis:他一毛錢就不用付你,再和學弟再簽一次約~~~~ 06/07 21:04
neopunk:不然就像c版友說的 九月開始你分租客廳好了 可以省錢 06/07 21:07
neopunk:室友也可以找新的承租者 06/07 21:07
phildodo:我也覺得沒有誤解 06/07 21:39
lan233:我也覺9月後你可以住客聽.皆大歡喜.房租還更少 06/08 04:54
lan233:畢竟感覺原po是以錢為最大考量.. 06/08 04:57
clementia:說實話,如果我朋友要住客廳,我應該會不爽(客廳沒了) 06/08 04:58
laluzi:我覺得原po不能一直著眼在month by month以這為藉口耶,畢竟 06/08 15:41
laluzi:你們情況沒有這麼單純阿,除非今天一開始你們兩就是分開承租 06/08 15:42
laluzi:的.原PO你已經享有很多利益了(包括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房子當 06/08 15:43
laluzi:初也是你室友找的,他又願意租給你)多付點錢也理所當然吧 06/08 15:44
laluzi:如果你真的不想多付錢,我想9月搬出去就是最好的方式了 06/08 15:46
sharpshoot:責任一半,所以你付1-9月房租的一半,不想付就找人來租 06/08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