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opunk:贊成本篇 這應該是最佳解 06/07 20:55
這個問題除了直接去跟房東談,
不然不太可能會有個雙贏的結果!
簽約的名字既然只有一個,代表兩個人要同進退,
不是你說要month by month到何時就可以,
對你的室友來說,此點亦同!
不過一般來說通常會比較尊重簽約者的意見,
畢竟約是他簽的,有什麼問題是他處理而不是你!
我覺得因為學程設計的關係,你處於一個沒什麼討價還價的立場,
一方面你的遷出日期無法確定,已經帶給你室友極大的困擾,
再者如果到時才找人接手lease,那時候的選擇肯定不多,
幾乎只要誰願意,你室友就得租給他,完全無法保障承租者的素質,
所以他的concern是很合理的,
我自己看過不少同學,如果需要在奇怪的時間點搬走,
一般都是付到室友找到替代者為止,
最後持續付了半年房租的也所在多有,這都是很平常的!
如果你這麼怕吃虧,多付那麼多房租,
我會建議你跟你室友合租到九月,然後一起把現在的lease結束掉,
這樣誰都沒多付錢,非常的雙贏!
之後再各憑本事,找一個對自己最省錢的lease!
如果你找不到,或是不想找,那就只好花錢買方便囉!
※ 引述《superbcde (害怕的,不過是放棄罷了)》之銘言:
: 感謝大大的分享
: 當初他先找好房子,先簽約是沒有經過我同意的
: 當然,我很感謝他分一個房間租我
: 就像大大講的,大家都很窮,都想省錢,我想這就是原因
: 我們的關係既不像合租,也不能說是二房東
: 畢竟我們沒有正式簽約(當時真的大家也沒想那麼多)
: 現在房子早就是跟真的房東month by month
: 難處是我們二個要離開的時間不一樣
: 換個立場,今天如果他畢業了
: 我想他也會month by month就停掉
: 頂多給我一個月(或更久一點來找房子)
: 差別只是今天要先走的是我
: 若當初有承諾,我一定會付到完的
: 現在的情形是,明明房子的合約是month by month
: 但是我想要month by month到明年初
: 他想要month by month到明年下半
: 並不是我不夠義氣要放他鳥…我想這和chun大大的情形有點不同
: 當然,他也很夠意氣,不然我名字都不在租約上,說難聽一點
: 隨時都可以趕我走,真的二難
: 大家都是窮學生,誰都不想付二份房租罷了
: 當初我也是衝著一年之後可以month by month才答應的
: 只是當時沒想到,month by month但是二個人要走的時間不一樣 囧
: ※ 引述《chataulait (死貓一隻)》之銘言:
: : 如果你把你朋友當成二房東的話,那你確實可以提早通知然後到時就走人
: : 從你的內文看起來,雖然是你朋友先到,也是他的名字簽約
: : 但是你們兩個在事實上是合租,而不是他租了房子再租給你
: : 在這個狀況之下,當然應該要兩個人一起承擔租約所包含的責任
: : 所以在租約到期之前,你都應該按月付房租,不管你住不住
: : 不知道你是怎麼跟家裡溝通的
: : 如果你跟家裡說,你是“一起租房子”而不是“你向朋友租房子”
: : 所以就算你提早走人也得付房租到租約到期為止
: : 這個觀念我想你家裡不會無法理解,在台灣不是也這樣嗎
: : 而且你現在什麼都不確定,還想要什麼都照你的方便來,這一點道理也沒有
: : 兩個辦法:一個你今年九月就搬走,找短期租屋且有傢具的
: : 另一個就是你明年三月搬走,若是中間有人要sublease,經過你朋友的認可搬進去
: : 他的房租就抵你的房租,但不足的你還是要付
: : 也就是說,房子還是你繼續租,但是你轉租給別人
: : 而不是人家向你朋友租房子或和他合租
: : 你如果直接走人的話,你朋友是不能把你怎麼樣,不過這就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 : 若是我有朋友這樣對我我又事先得知
: : 我可能會憑著租約上只有我的名字,認定租房子的是我,然後九月就請他走人
: : 你朋友這樣做算是有替你著想了
: : 你都知道這樣不可能還要你室友負責去找人?
: : 無解釋因為你又要省錢又要方便
: : 哪有這麼好的事情,你想要怎樣就可以怎樣?
: : 這不是他給不給你方便的問題
: : 之前已經有人講了,是你要省錢他就得花錢的問題
: : 同樣是在外面唸書的學生,為什麼他比較佔理還要讓你?
: : 對啊,不然是怎樣?
: : 是啊,你不能控制什麼時候要畢業會不會找到工作什麼時候要搬走
: : 所以你想什麼時候搬就什麼時候搬,人家得配合你還得幫你出錢^^
: : 你也許沒有存著惡意,但是你的打算實際上就是這樣
: : 什麼“範圍”?這和你什麼時候退租有關,和你什麼時候回台灣或搬出去沒有關係
: : 你一直把“你不住”和“退租”劃上等號
: : 但是因為你是和人合租,這樣想就很沒道理
: : 你朋友是好人,要是我我就說:這房子是我租的,所以我九月要租給別人請你走人
: : 這是你和你家人的問題
: : 所以入學之前你的功課真的做得很差,這是你自己的責任
: : 尤其大多數學生是秋季入學夏季畢業,這個你怎麼可能不知道
: : 你的意思是,所以你什麼時候要搬就什麼時候搬嗎?嗯嗯..
: : 1. 事情不是你能控制的並不代表你就沒有責任
: : 2. 其實只要你願意付你該付的房租,沒有什麼不能控制處理的事情
: : 你朋友為你著想的,比你為他著想的多
: : 那就回台灣啊,但是走之前請把該付的房租付清
: : 你付房租不是你犧牲,那是你的責任
: : 你要跑人把房子丟給你朋友,那才是叫他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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