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看板studyabroad
標題Re: [問題] 在美國超速
時間Sun Jul 19 13:05:48 2009
※ 引述《dv6000 (dv6000)》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因為好像沒有美國專版?只有北美版?又因留學才到美國,
: 所以想請教諸位一個問題.
: 若是不妥,還請版主刪一下.
: 我在7/4的假期開車經過VA,時速限制是65 miles,因為開長途,不想吃ticket,
: 所以小弟用巡航訂在65 miles,
: 設定後,車上也有裝GPS,看了一下也沒問題,時速表也是65-67之間飄.
: 經過一個彎道,條子就追上來,說我開81 miles,最後開了張一張80 miles 的 ticket給我.
: 真是一個天大的冤屈,如果說是70 miles,那還稍有可能,畢竟巡航還是會飄的,
: 81 miles 那是天大的不可能.
我也曾經在highway上最高限速65時把巡航定65的時候被警察說超速,說我開78.
最扯的是當時車流正在逐漸增多,65已經開始有點太快了,
我正在踩煞車取消定速,警察就來追我了.
他跟我說我開78,我當場就跟他說不可能,我剛剛是用定速65,而且我正在減速.
此外當時我前後左右都有車子包著我跟我幾乎以同速進行,
我要是開78那不是大家都開78??
結果他回警車上摸了老半天,回來給我一張警告單就讓我走了.
這是六年多前的事,
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他是從哪弄來78這個數字,
其實當時我並無法證明我用定速65,我單獨一人開車,真的只有天知地知我知.
不過警察也沒跟我要證據,他只是聽我講,然後就給我一張警告單,
可是如果警察採信我的話,那他並沒有立場給我警告單,因為我沒有超速啊!
但是因為警告單並不會被罰錢,對方又是警察,我開口反駁他已經緊張得要死了,
既然沒有被開真正的罰單,只是一張警告單,我當然就是閉嘴收下了事,
所以我很好奇原po你當時有沒有當場就跟警察說你用定速的事?
據說如果你真的認為警察誤判是可以有可能可以爭取成功的,
我的學生家長(美國人)在速限35的local道路上開46,結果被警察用50還是60開單,
她當時就跟警察說她沒開那麼快,
警察一邊開單一邊說"有異議去跟法官講",
所以她就真的去法院,
後來爭取成功,罰款有變低.
所以真的有冤屈還是有可能可以被洗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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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100.6.20
→ ndr:據說美國有些地方的警察並不是用雷達測速的. 07/19 13:45
推 george31708:測速儀並不是甚麼很精準的儀器,所以錯誤還是會有的 07/19 13:49
→ ndr:不是用雷達測的當然就更糟了.以前明尼蘇達州有州警在直升機上 07/19 13:51
→ ndr:以碼表測速,測到一台改裝機車以數百英里的時速前進,事情見報後 07/19 13:52
→ ndr:引發議論,不過直屬長官仍支持那位州警的測速結果 07/19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