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tudyab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v6000 (dv6000)》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因為好像沒有美國專版?只有北美版?又因留學才到美國, : 所以想請教諸位一個問題. : 若是不妥,還請版主刪一下. : 我在7/4的假期開車經過VA,時速限制是65 miles,因為開長途,不想吃ticket, : 所以小弟用巡航訂在65 miles, : 設定後,車上也有裝GPS,看了一下也沒問題,時速表也是65-67之間飄. : 經過一個彎道,條子就追上來,說我開81 miles,最後開了張一張80 miles 的 ticket給我. : 真是一個天大的冤屈,如果說是70 miles,那還稍有可能,畢竟巡航還是會飄的, : 81 miles 那是天大的不可能. 我也曾經在highway上最高限速65時把巡航定65的時候被警察說超速,說我開78. 最扯的是當時車流正在逐漸增多,65已經開始有點太快了, 我正在踩煞車取消定速,警察就來追我了. 他跟我說我開78,我當場就跟他說不可能,我剛剛是用定速65,而且我正在減速. 此外當時我前後左右都有車子包著我跟我幾乎以同速進行, 我要是開78那不是大家都開78?? 結果他回警車上摸了老半天,回來給我一張警告單就讓我走了. 這是六年多前的事, 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他是從哪弄來78這個數字, 其實當時我並無法證明我用定速65,我單獨一人開車,真的只有天知地知我知. 不過警察也沒跟我要證據,他只是聽我講,然後就給我一張警告單, 可是如果警察採信我的話,那他並沒有立場給我警告單,因為我沒有超速啊! 但是因為警告單並不會被罰錢,對方又是警察,我開口反駁他已經緊張得要死了, 既然沒有被開真正的罰單,只是一張警告單,我當然就是閉嘴收下了事, 所以我很好奇原po你當時有沒有當場就跟警察說你用定速的事? 據說如果你真的認為警察誤判是可以有可能可以爭取成功的, 我的學生家長(美國人)在速限35的local道路上開46,結果被警察用50還是60開單, 她當時就跟警察說她沒開那麼快, 警察一邊開單一邊說"有異議去跟法官講", 所以她就真的去法院, 後來爭取成功,罰款有變低. 所以真的有冤屈還是有可能可以被洗刷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100.6.20
ndr:據說美國有些地方的警察並不是用雷達測速的. 07/19 13:45
george31708:測速儀並不是甚麼很精準的儀器,所以錯誤還是會有的 07/19 13:49
ndr:不是用雷達測的當然就更糟了.以前明尼蘇達州有州警在直升機上 07/19 13:51
ndr:以碼表測速,測到一台改裝機車以數百英里的時速前進,事情見報後 07/19 13:52
ndr:引發議論,不過直屬長官仍支持那位州警的測速結果 07/19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