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tudyab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口服維生素藥品12瓶(總量不得超過1,200顆)。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12瓶, 其總量不得超過2,400粒, 每種數量在1,200粒至2,400粒 應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辦樣品輸入手續。 上限是2,400粒沒錯 但是請注意數量在1,200粒至2,400粒 應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辦樣品輸入手續 並不是所有物品超量補稅即可喔 有些物品超量是要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的 法令依據如下~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十七條   入境旅客攜帶進口之行李物品如超過第四條、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規定之限制範圍者, 應自入境之翌日起二個月內繳驗輸入許可證 或將超逾限制範圍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 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個月, 屆期不繳驗輸入許可證或辦理退運或聲明放棄者, 依關稅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處理。 ※ 引述《buteo (找尋人與人的鍵結)》之銘言: :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6810 : 這次回台灣也是受長輩之託要帶維骨力和善存 : 想請問有帶過維生素藥品回台灣的板友 : 攜帶的總限制是1200顆還是2400顆? : 因為就上面我查到的海關規定是口服維生素藥品12瓶(總量不得超過1,200顆) : 但是新聞看到 : http://news.sina.com/us/singtao/104-103-102-105/2008-12-04/02553470045.html : 好像是當作錠狀、膠囊狀食品處理 : 這樣的攜帶上限就是2400顆 : 請問有經驗的板友 不知限制為何 謝謝 : 俊毅Bird M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97.50
buteo:謝謝 雖然我已經又回來美國了 XD 04/01 23:19
wanji:看規定是說"同一種"的1200-2400才需要吧 04/02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