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師資培育制度裡
研習是為了讓老師能不斷的學習不斷的進修
所以如果你不是抱著這樣的心態
而只是為了集點抽大獎的話
那你實在不必要浪費時間 也浪費國家的資源去參加研習的
把研習的報名資格留給真的想要充實自己的老師們吧
雖然這樣說好像很清高 但事實就是這樣
※ 引述《lessmore (lessmore)》之銘言:
: 實習期間參加研習 ꬊ: 建議參加特教知能研習 教訓輔三合一研習
: 都是18小時 台北市規定參加的
: 我當初就是胡亂參加
: 雖然研習時數有46小時(自以為這時數很多了)
: 但是規定一定要參加的 卻全部都沒有 現在落得8月份一直在研習
: 實習學校的研習 除了寒暑假期間 真的躲不掉
: 其他的我都豁出去了 能躲則躲
: 實習的朋友們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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