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out120 (about)》之銘言:
: 恕刪..
: : 1.如果你要加修「國小教育學程」:
: : 會以大一的總成績做為門檻,只取全年級的前二分之一!
: : 2.加修完這些學程,妳會有的是「學分證明」,並不是修了就有「教師證」。
: : 教師證的種類,是看妳大五在哪裡實習:
: : 在幼稚園實習的話,只能拿到幼稚園教師證。
: : 反之在國小實習的話,即使是幼教系畢業,拿的是國小教師證。
: : 3.如果我有兩種學程證明,可以兩種教師證都拿到嗎?
: : 可以,方法有兩種。比如:
: : (1)實習一年幼教,再實習一年國小。
: : (2)實習一年拿到其中一種資格,任正式老師五年後,
: ~~~~~~~~~~~~
: 應該是一年吧.不是五年喲
: 我們學校實輔處說是任正式一年後就可以換證了
: 我是嘉大的 ^^
所以說,一年後,就有兩張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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