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mchotdicku:論法不論情理, 你把六法全書當飯吃吧! 09/20 21:02
推 mingway:這篇跟你講的論法不論情理有啥關係啦!不然要法律幹嘛 09/20 21:14
推 aheartsad:告知法律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就要被噓....(姑且不論對錯 09/20 21:39
→ aheartsad:原來這就是 實習老師唷@@ 09/20 21:39
推 nafair:如果論情理就不會有玻璃娃事件了 09/20 22:06
噓 mchotdicku:教具教材是老師的財產嗎? 你可以轉售嗎? 09/20 22:55
→ mchotdicku:連教科書廠商 "贈與" 對象是誰都搞不清楚還要論法? 09/20 22:56
→ mchotdicku:依法,學校倒是可以告這位私售教具的老師"侵占" 09/20 22:57
噓 mchotdicku:你有本事從學校拿一本教科書出來賣賣看. 09/21 00:00
→ mchotdicku:我買了再通報貴校的教育局督學. 09/21 00:00
→ mchotdicku:論法要有清晰的頭腦,論情理要有良心. 09/21 00:02
→ mchotdicku:我看你兩者都沒有 09/21 00:02
推 littleplant:論法也許目前幫不到忙 但是你說實習老師不依法講理 09/21 00:32
→ littleplant:實在有點過份! 這位作者法講得好但是卻少了人性! 09/21 00:33
噓 Iamhyde:可恨的藥商抬價無罪,病死活該 09/21 00:59
噓 ajie:可怕的論調觀念 台灣人的法治教育都學的跟你一樣就糟了 09/21 01:03
→ ajie:各位在職老師們 救救下一代的孩子阿 我現在心有餘而力不足:< 09/21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