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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nacam (果凍妹妹^^)》之銘言: : 個人賣家與網購不同, : 沒有七天鑑賞期這樣的規定. 網拍,二手交易,跳蚤市場..等等,目前沒有法律可以規範, 所以你可以去看看yahoo拍賣有多少糾紛亂象. 這叫做:無法可管. "無法可管" 並不代表 "是非不分". "無法可管"表示法律有漏洞. 人性本賤,有人就會去鑽這個漏洞,使別人受害 所以我們於法之外,必須訴諸情理來判斷是非. 以下這個觀點我在上文有提過,再重申一次. 我們會拿道德和情理去論法律, 但是不可能反過來拿法律去質疑道德和情理. 前者是後者的最後防線. 先說原波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然後再推論原波是 "錯" 的一方, 這叫是非不分. "錯" 這個字已經有價值判斷的內涵. 你自己摸摸良心,這件事從常理來看, 到底誰對誰錯? 你我都是教育界的一份子. 為什麼我覺得你這種觀念很可怕? 我講一個親身經歷的故事給你聽. =================================================================== 那年我國二, 教室裡頭很熱. 我就帶了一個電風扇到學校吹, 插頭插後面,就這樣大辣辣的對著自己吹起來. 上課鐘響, 數學老師走了進來, 看見電風扇, 馬上把我數落一頓,(一個老師這時候該罵什麼,他都罵了) 我馬上站了起來, 嗆他一句: 有本事我們去教官室,看看你有沒有辦法憑校規記我過! 老師當場啞口無言大概5秒之久.... ================================================================ (故事我保留結尾) 你想想,如果你是那位老師, 你要怎麼管教我? 如果你只會依法論事, 那你註定是一個失敗的老師. 我很好奇你怎麼處理小朋友的糾紛? 你是抱著校規,六法全書和青少年福利法來管小朋友嗎? 如果你只會依法論是非, 而不是依於仁,據於義,通情達理. 那你根本不配當老師, : 此外,他若沒表示"非書商贈送",而原PO事前也沒問的話, : 本就不構成欺騙. 這叫 "於法不構成欺騙" 但是於情理, 高價售贈品,又不事先說明, 左看右看,都很賤! 就算要論法,這場官司輸贏未定! 因為這筆交易不是在資訊對等的情況下完成. 就算公平交易法不保障網路跳蚤市場交易, "有智慧"的法官照樣可以援用其他法律來維持買方的權益. 要告就有得玩, 玩贏的就是對的. 這就你依法論事的邏輯. 你先用法律幫他開脫, 順便幫他減輕道德負擔, 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這個道德包袱,換你來扛! : 原PO的立場也站不住腳, : 你付了金額,也拿到你認為有相對價值的物品, : 只為看到"贈品"兩字讓你對自己買的東西價值打了折扣, : 我個人認為說不過去.. : 如果要我為1000塊四處奔波, : 我還寧願多看點書,準備教甄比較實在說.. 我倒覺得,你多用"良心"想一想這件事. 會比準備考試實在. -- 沒有joke的西斯和沒有西斯的joke如同沒有在野黨的民主和沒有民主的在野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3.163.16 ※ 編輯: mchotdicku 來自: 211.73.163.16 (09/20 21:03)
yukiss:國中有教官室的話 應該是私立高中附設國中部吧 09/20 21:04
mchotdicku:是的,明道 09/20 21:06
lyremoon:欸我想知道故事結尾耶 學習一下該怎麼為人師XDDD 09/20 21:07
hickay:說的好~嗆的妙 09/20 21:13
yyyyyyyyo:推 09/20 21:15
topless:看完m大的文章 又忍不住推了一下.. 09/20 21:30
eachau:我會回:好! 光是你現在的態度就送你一支大過 09/20 21:35
eachau:不尊重師長 ! 09/20 21:36
aheartsad:不過我倒是覺得 很多時候 太多人做了一把良心傘 09/20 21:36
stonecold: 09/20 21:40
kathybbk:大大推一把此篇,拜託是非不分的白目別再發言了好嗎? 09/20 22:08
tentrydonnie:是學長嗎? 學長好... 09/20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