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hotdicku (mchotdicku )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Re: [心得] 我很難過 居然遇到這種人-很衰的實習老師
時間Tue Sep 20 21:00:26 2005
※ 引述《annacam (果凍妹妹^^)》之銘言:
: 個人賣家與網購不同,
: 沒有七天鑑賞期這樣的規定.
網拍,二手交易,跳蚤市場..等等,目前沒有法律可以規範,
所以你可以去看看yahoo拍賣有多少糾紛亂象.
這叫做:無法可管.
"無法可管" 並不代表 "是非不分".
"無法可管"表示法律有漏洞.
人性本賤,有人就會去鑽這個漏洞,使別人受害
所以我們於法之外,必須訴諸情理來判斷是非.
以下這個觀點我在上文有提過,再重申一次.
我們會拿道德和情理去論法律,
但是不可能反過來拿法律去質疑道德和情理.
前者是後者的最後防線.
先說原波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然後再推論原波是 "錯" 的一方,
這叫是非不分.
"錯" 這個字已經有價值判斷的內涵.
你自己摸摸良心,這件事從常理來看,
到底誰對誰錯?
你我都是教育界的一份子.
為什麼我覺得你這種觀念很可怕?
我講一個親身經歷的故事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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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國二, 教室裡頭很熱.
我就帶了一個電風扇到學校吹,
插頭插後面,就這樣大辣辣的對著自己吹起來.
上課鐘響,
數學老師走了進來, 看見電風扇,
馬上把我數落一頓,(一個老師這時候該罵什麼,他都罵了)
我馬上站了起來,
嗆他一句: 有本事我們去教官室,看看你有沒有辦法憑校規記我過!
老師當場啞口無言大概5秒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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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我保留結尾)
你想想,如果你是那位老師,
你要怎麼管教我?
如果你只會依法論事,
那你註定是一個失敗的老師.
我很好奇你怎麼處理小朋友的糾紛?
你是抱著校規,六法全書和青少年福利法來管小朋友嗎?
如果你只會依法論是非,
而不是依於仁,據於義,通情達理.
那你根本不配當老師,
: 此外,他若沒表示"非書商贈送",而原PO事前也沒問的話,
: 本就不構成欺騙.
這叫 "於法不構成欺騙"
但是於情理, 高價售贈品,又不事先說明,
左看右看,都很賤!
就算要論法,這場官司輸贏未定!
因為這筆交易不是在資訊對等的情況下完成.
就算公平交易法不保障網路跳蚤市場交易,
"有智慧"的法官照樣可以援用其他法律來維持買方的權益.
要告就有得玩,
玩贏的就是對的.
這就你依法論事的邏輯.
你先用法律幫他開脫,
順便幫他減輕道德負擔,
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這個道德包袱,換你來扛!
: 原PO的立場也站不住腳,
: 你付了金額,也拿到你認為有相對價值的物品,
: 只為看到"贈品"兩字讓你對自己買的東西價值打了折扣,
: 我個人認為說不過去..
: 如果要我為1000塊四處奔波,
: 我還寧願多看點書,準備教甄比較實在說..
我倒覺得,你多用"良心"想一想這件事.
會比準備考試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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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joke的西斯和沒有西斯的joke如同沒有在野黨的民主和沒有民主的在野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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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3.163.16
※ 編輯: mchotdicku 來自: 211.73.163.16 (09/20 21:03)
推 yukiss:國中有教官室的話 應該是私立高中附設國中部吧 09/20 21:04
推 mchotdicku:是的,明道 09/20 21:06
推 lyremoon:欸我想知道故事結尾耶 學習一下該怎麼為人師XDDD 09/20 21:07
推 hickay:說的好~嗆的妙 09/20 21:13
推 yyyyyyyyo:推 09/20 21:15
推 topless:看完m大的文章 又忍不住推了一下.. 09/20 21:30
推 eachau:我會回:好! 光是你現在的態度就送你一支大過 09/20 21:35
→ eachau:不尊重師長 ! 09/20 21:36
→ aheartsad:不過我倒是覺得 很多時候 太多人做了一把良心傘 09/20 21:36
推 stonecold: 09/20 21:40
推 kathybbk:大大推一把此篇,拜託是非不分的白目別再發言了好嗎? 09/20 22:08
推 tentrydonnie:是學長嗎? 學長好... 09/20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