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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sawang (這才是完美的翹臀曲線)》之銘言: : 以下引用自某柯姓律師: : 廠商會在商品上印上「非賣品」、「贈品不得轉售」等字句, : 只是怕將來有人將該等商品拿去販賣,會有損該廠商的利益。 : 您想將該等受贈的商品拿去販賣,依法並無不可。 : 然後就當我根本沒說好了 : 因為我剛剛發現這個話題只要提到對方沒違法,通通都被噓的很慘 : 所以不論這會花掉她多少時間 : 或是影響誰的考試,我都支持到底好了 ......我想這就是bbs的奧妙 一開始只是一位板友向另一位買了東西 交易過程中發生了點爭執 上來po文 告訴大家他花大錢買贈品 也希望其他人小心不要受害 結果演變到現在: 1. 賣家實在太賤了 告給他死 2. 賣家行為沒有犯法 是你自己不小心 3. 賣家這是蓄意欺瞞 不要墨守法規 到後來什麼 "多念點書比較實在"、"多摸摸良心比較實在"......都出來了 對 沒錯 大家的建議都很有道理 法規方面是我們尤其欠缺也尤其需要注意的 上法庭的時候法官可不會管你其情可不可恕啊 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無奈的烏龍案了 而不論有沒有觸法 賣家的確是 "刻意隱瞞贈品事實" 這點大家並不否定吧 不要跟我講他有沒有義務告知啦 基本上會拿贈品出來賣 還賣那麼貴...心態就很可議了 那吵到現在除了kimochi越吵越high外 大家到底獲得了什麼? "以後買東西要看清楚 不要回家才在那邊'該'喔" "鑑賞期不適用於個人買賣" "無法可管≠是非不分?你是抱著六法全書教書喔" "ooxx......" .......人家原po一開始只是分享他上當的經驗 (沒錯我覺得他 "上當" 了) 主要是提醒大家一下人心險惡 不然他po去hate板就好了啊 那裡FBI、法律魔人更多( ′-`)y-~ 我們應該回應的是 "適當" 的鼓勵跟 "有用" 的建言吧 你說原po不夠小心 啊他都要求看照片了 一般人頂多也想得到這樣吧 yahoo拍賣我都看過有人把衣服污漬折藏起來賣的勒 "我又沒說沒瑕疵 沒看到照片僅供參考嗎 不然你告我啊" 收到怎麼辦?認衰喔? 你情我願 銀貨兩訖 從此男婚女嫁 各不相干? 以後大家買東西乾脆先送驗 再請律師做見證算了 賣家還避不聯絡耶 不是很明顯地預料到買方收到物品一定會譙嗎!! 蓄意欺瞞的動機很明顯啦 好 或許你覺得原po不應為此傷神 好好準備教甄才重要 那難道我們就要這樣姑息養奸 拜託 這就是實習教師板存在的理由之一啊 散佈訊息給大家知道 也討論遇到問題該怎麼解決 而不光是叫大家小心點就算了 以後遇到就算學一次教訓吧( ̄y▽ ̄)╭ 我相信一定能討論出個結果 能夠讓原po拿回金錢 或至少能夠試著解決問題 而非忍氣吞聲的這種不甘心 解決過程或許會很煩 但絕對不會花太多時間 起碼跟教甄長期抗戰比起來 這幾個小時不算什麼 也是一個很好的經驗 大家一起來想想該怎麼解決更圓滿 而不是互嗆專業吧>_< -- 這當然是因為他帥啊~~ 你不曉得帥哥美女有豁免權嗎 他們不管做什麼都應該原諒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37.49
wamga:個人認為:要圓滿解決就是請賣家上來解釋清楚,至少道歉吧! 09/20 22:33
Cookiekid:說得真中肯:) 09/20 22:34
wamga:否則這樣單方面的溝通也不是辦法 09/20 22:34
kaedekai:我承認我只是看熱鬧的鄉民 "囧> 09/20 23:06
mchotdicku:另一個重點是:教具教材教科書都是學校的財產 09/20 23:05
mchotdicku:康軒"販售","贈與"的對象都是學校法人團體. 09/20 23:06
mchotdicku:老師個人斗膽拿教具教材去販賣就等著吃官司吧! 09/20 23:08
iris0108:推樓上的 確實是這樣 09/20 23:48
yich999:中肯! 09/20 23:55
Amilie:買家有說考慮要告啊!又不是大家無中生有!(如果我沒看錯) 09/21 00:11
XOgirl:把 "kimochi" 誤以為是id的請舉手 (舉) (來~吹吹冷氣) 09/21 00:50
Iamhyde:這篇熄火文怎麼寫到後面又high起來了= = 09/21 01:11
ajie:舉手!!有~~~~ 09/21 01:17
missline:又~~~~~ 09/21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