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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度實習老師可否於校外兼職? 因為有經濟需要的老師是否可在外兼職 (舉凡家教、補習班、一般商店工讀...等) 因為根據先前幾篇的文章中提到 實習教師的規範大致上與學校校內有關 沒有明確提到 不得在學校之外兼職 可是新制度下 不僅要自掏腰包繳學分費 還得顧及家計 如果沒有收入來源 又依法強制不得在外兼職 要如何生存? 正當的工作又要偷偷摸摸 深怕觸法 可否有前輩解答此問題 是否可以在外兼職(非校內的兼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2.191
PANCHIAO:老話了 低調兼職不張揚 基本上都不會被抓~ 08/16 22:01
sinon17:沒事啦 誰要去檢舉你?? 一堆老師都在外面開補習班了 08/16 22:02
art7354:雖然是老話 但是法源呢? 08/16 22:03
mesia:師資培育法及細則啊 仔細讀一遍吧 08/16 22:05
ptt3068:晚上去上班,白天在學校實習,不會互相影響就好。 08/16 22:23
lolen:去找當場領薪水的家教最穩 08/16 22:24
Pantrol:低調點,沒人會去抓你,除非你太高調炒房炒股開雙B 08/16 22:34
NingK:以前我們班班上還有人實習時是校外補習班主任勒 08/16 23:13
a000tt:炒房炒股有犯法嗎? 08/16 23:57
jeffery57:以前是實習老師但新制名義是實習老師身分是實習(學)生 08/17 00:10
jeffery57:不知這樣有無違法但低調同事應該不會檢舉吧 08/17 00:11
> -------------------------------------------------------------------------- < 作者: hydrasmith31 (或許死亡才是最好的解脫)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問]] 實習老師可在外兼職嗎? 時間: Tue Aug 16 23:27:29 2011 ※ 引述《art7354 (不是在地人)》之銘言: : 100 年度實習老師可否於校外兼職? : 因為有經濟需要的老師是否可在外兼職 : (舉凡家教、補習班、一般商店工讀...等) : 因為根據先前幾篇的文章中提到 : 實習教師的規範大致上與學校校內有關 : 沒有明確提到 不得在學校之外兼職 : 可是新制度下 不僅要自掏腰包繳學分費 還得顧及家計 : 如果沒有收入來源 又依法強制不得在外兼職 要如何生存? : 正當的工作又要偷偷摸摸 深怕觸法 : 可否有前輩解答此問題 : 是否可以在外兼職(非校內的兼課)? 你大學研究所怎麼過活 實習就怎麼過活 除非你實習以後家教都斷了 而且沒人會想抓一個實習老師 所以放心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08.26
vince02:其實上104逛逛 有在兼職的正式老師多到數不完XD 08/17 06:08
vince02:至少要用萬當單位吧~~ 08/17 06:09
zadla2002:基本上不要太誇張 學校都會讓你去兼職 08/17 13:38
virtuallife:實習老師...是學生不是老師. 兼職不影響"學習" OK的 08/17 21:58
> -------------------------------------------------------------------------- < 作者: blackgemini (柔柔)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問]] 實習老師可在外兼職嗎? 時間: Wed Sep 14 09:00:57 2011 ※ 引述《wanling0419 (Wanling)》之銘言: : ※ 引述《art7354 (不是在地人)》之銘言: : : 100 年度實習老師可否於校外兼職? : : 因為有經濟需要的老師是否可在外兼職 : : (舉凡家教、補習班、一般商店工讀...等) : : 因為根據先前幾篇的文章中提到 : : 今天收到的回信如下, : 您所詢有關教育實習問題,敬復如下: : 一、依師資培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7條第2項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 : 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次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 : 本細則)第4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第8條、第9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 之「學生」,符合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另依本部95年3月7日 : 臺中(二)字第0950031419號函釋,參與教育實習課程之實習生比照在學學生身分。 : 二、另依本細則第11條規定,師資培育之大學為實施教育實習課程,應訂定實施 : 規定,其內容包括實習輔導方式、實習指導教師指導實習學生人數、實習輔導教師輔導實 : 習學生人數、實習計畫內容、教育實習事項、實習評量項目與方式及實習時間、學生實習 : 時每週教學時間、權利義務及實習契約。另為落實立法意旨並確保教育實習品質,本部於 : 94年11月4日以臺中(二)字第0940153337號函釋,實習學生參與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課程 : 期間,不得同時於其他機構擔任「專職工作」或「進修學位」。前開所稱專職工作係指擔 : 任正式職務工作並受領全職薪資之情形。 : 三、至有關您得否於全時教育實習期間於課後進行打工兼職工作一節,依前開 : 規定應由實習輔導之師資培育之大學審慎評估是否會影響全時教育實習課程品質,仍請您 : 逕向實習輔導之師資培育大學洽詢了解。若您參與半年教育實習確有困難,請向實習輔導 : 之師資培育大學反映以尋求協助,或可考量暫緩於畢業(101)年度進行半年教育實習。 : 若您對於本部回復內容仍有不了解之處,歡迎來電詢問,本部將竭誠為您服務 : 。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 教育部 敬復 : 老實說我看不是很懂他的回信, : 意思是說能不能打工要回去問師培? : 可能明後天會再打電話去詢問, : 我也和原po有相同的問題, : 如果有下文的話會再來和大家說的, : 畢竟真的老大不小吃家裡住家裡用家裡的給家人養, : 沒拿錢回家還向家裡拿錢, : 還是覺得怪怪的。 : 看看有沒有板友能幫忙稍微解釋一下, : 這種專業文我真的有看沒有懂。 目前我也有這個疑慮,感謝你幫忙寄信去問^^ 大概的意思是說: 1.實習老師的身分=學生 2.實習老師教育部有名訂規定「不可以」有「全職」工作、「唸研究所」 3.課後打工跟兼職不在教育部的規定範圍內,由各師資培育大學各自規定 所以我們只要沒有唸研究所、沒有全職工作 能不能打工就打電話問自己的學校師培中心囉! P.S前面太長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2.106.6
chmgyaing:第二點補充:研究生可以帶論文去實習 09/14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