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ngtm:所以以後提前來見 都沒關係嘍 考老師這情形很普遍 03/26 17:51
推 grooving:一定是正妹… 03/26 17:51
→ hongtm:那種獨招要口試的通常都.... 03/26 17:51
→ hsunting2000:所以國考可以作弊囉? 03/26 17:52
→ bugmens:所以那位女老師還在任教? 03/26 17:52
→ kogba:確定沒涉? 03/26 17:52
→ shikilo:等等鍵盤律師又要來戰沒有判決書了 03/26 17:54
推 h90257:鍵盤律師有法官專業嗎 XD 03/26 17:54
→ YishengSu:以後面試前先整形是趨勢 03/26 17:54
推 violetking:地院判決 看看就好 03/2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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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nbi (114.39.1.19), 時間: 03/26/2012 17:55:28
推 cutesuper:沒錯 還在任教 搜尋該校網站即可看到 03/26 18:49
→ liengpi:唉 深深的嘆了一口氣 03/26 18:50
推 durian0816:連老師都作弊了 怎麼叫小孩不能作弊? 03/26 18:51
噓 WINDWAWA:真好 為啥沒有高官來幫忙推一下 03/26 18:54
噓 transferking: 03/26 19:20
推 fatsooo:......... 03/26 20:20
噓 kit279:法官的意思是大家可以拚背景囉 03/26 20:20
推 yaa686:這案例可以提供廉政英雄劇本了!閃電組的檢察官衝吧! 03/26 20:44
→ pinkjia:好扯啊 大家快備好口袋吧 03/26 22:08
推 doching:會不會是不屬貪污,屬別的罪? 03/26 23:08
推 Dalaia:可悲 03/27 10:04
→ quickgun:恐龍法官:對呀 屬於無罪~ 03/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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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TK (優雅的旋律)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新聞] 教師甄試作弊 法官:未涉貪污
時間: Mon Mar 26 19:59:17 2012
※ 引述《Anbi (95P)》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S3l-fu ]
: 作者: qsqs (國家從來就不是目的,)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教師甄試作弊 法官:未涉貪污
: 時間: Mon Mar 26 17:50:48 2012
: 教師甄試作弊 法官:未涉貪污
: http://ppt.cc/BEUG
: 中央社 – 2012年3月26日 下午3:32 盧太城 台東縣
: 台東國中老師甄選發生考試委員護航特定考生,檢察官依圖利罪
: 起訴相關校長、老師。不過法官認為「教師資格」不是貪污治罪條例
: 所稱的「利益」,因此判無罪。
: 民國93年間,台東縣政府教育處舉辦專任老師甄選,未料,民國
: 96年間這次甄試爆發擔任考試委員的校長、老師,受到江姓校長請託
: ,護航1名「行政院中部辦公室」關切的女考生,結果這名女考生甄
: 選上東海國中老師。
: 檢察官偵辦時,涉案的李姓老師坦承偷窺考生報名編號,再將準
: 備護航的女考生編號透露給擔任考試委員的洪姓、陳姓校長及李姓老
: 師,考試結果,這名女考生總平均最高分,取得教師資格。
: 檢察官認為,因陳姓校長等人的護航,使得女考生獲得教師資格
: ,而獲聘教師,享有本薪、加給、獎金等費用,直到民國94年8月前
: 總共獲利新台幣40萬4963元,於是將陳姓校長、李姓老師依貪污治罪
: 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嫌提起公訴,其他人員則涉偽證起訴。
: 日前台東地方法院宣判,貪污和涉嫌偽證部分全部無罪。判決書
: 認為,被告校長護航考生,雖然違反公平、公正的甄選方式,讓女考
: 生取得教師資格,但是不足以認定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
: 判決書表示,女考生雖然取得教師資格 (身分),但無法使她有
: 積極財產的增加或消極財產的減少,且教師資格(身分)並無法轉換
: 為財產上的不法利益,而計算其數額。根據最高法院過去判決,教師
: 資格(身分)不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刑法第131條第1
: 項所稱的「利益」。
: 再者,女考生雖通過甄選,還必須另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任,
: 才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任
: 職期間因表現不佳而遭解職,均屬不確定,女考生是否能取得薪資,
: 仍具有一定品質的教學付出,始能領取教師薪資,因此女考生薪資取
: 得等並非由教師身分轉換而來。
: 心得:
: 想不到這樣也可以無罪
: 教育沒救了
這個判例會影響出接下來即將到來的教師甄選
影響所及 到很多的層面
所以呆出來的基本價值就是 教師甄選不會受到刑事責任
也就是換句話說
不要被你找到收錢的帳號跟收多少錢的證據
就是無罪
因為沒有利益輸送
所以沒有所謂的犯罪事證
教師甄選明知舞弊 只要找不出利益輸送的證據
你就不能說他有罪
就算明知他是作弊
那又怎樣
所以教師甄選是一條不歸路
考季要到了
大家加油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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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42.143
推 capik:應該不是這樣,應該是檢察官起訴用到不對的法條 03/26 21:20
→ capik:才會無罪。重新上訴,改用法條,不太可能無罪。 03/26 21:20
→ capik:不過即便那些幫忙的有罪,那個老師也不會因此失業.... 03/26 21:21
推 r8105178:酷喔,就已經是公然作弊了還沒事! 教育真的沒救了~ 03/2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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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los10 (carlos) 站內: studyteacher
標題: Re: [新聞] 教師甄試作弊 法官:未涉貪污
時間: Mon Mar 26 23:15:31 2012
這案件已經拖好幾年了,洪xx當初被告的時候還在東海國中
現在都在關山超過一任了....
還有這案件當初有風聲是沒考上的去告的,而且告了好幾年...
最後....
應該都不會有事....
畢竟這又不是單一事件....
http://www.wretch.cc/blog/mi525/21698346
現在人已經從教育局調到某校...繼續作育英才...
另外去年山城的ipad事件..人家不是也教好好的...
基本上,這判決一出來....
後還沒考上的,可以提錢去考教甄了...
三年前有聽到那時的行情價...120萬...只是聽說....
只能說台灣的法律還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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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95.62
→ cospara:苗縣ipad短裙女也是不了了之呀…… 03/26 23:38
推 livingplus:如果有了案子的前例可循,以後大家都會這樣比照判案? 03/26 23:43
→ panadols:現在聽說是300萬 03/27 00:05
噓 WCJ:太扯ㄌ 這種人還敢教學生 03/27 01:01
推 Iori5566:我認為因為教甄非國考,所以 03/27 08:28
推 leonchu54:打字都會打注音文...好意思說別人.... 03/27 08:34
推 Athelas:洪的後台應該很硬 弄到這樣還只是離開東海 去關山而已 03/27 09:36
推 fluteaqua:這種事情想必不會是最後一件 03/27 12:37
→ fluteaqua:哀配達人也教得很開心啊! 03/27 12:37
推 bununhero:這好像跟你說的是不同人喔!!!你可能要再求證 03/28 00:43
→ solitude5:只能說快念書吧 03/28 12:07
推 ASH2012:當一輩子哎配達人,臉皮要很厚。她應該屬大象。 04/02 22:16
→ ASH2012:教甄史上留汙名,以後考教甄應該要可以在精華區看到才對。 04/02 22:18
推 tengyu:我也來考音樂老師好了 我10歲時就彈得比林老師好太多了 06/19 09:48